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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职工姓名错误情况说明

    1.公积金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职工住房公积金卡上姓名与本人复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到制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更正手续。

    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卡,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码与领卡时输入计算机号码不符百,包括首次使用前号码升位的,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度明,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承办银行的发卡问点办理更正手续,更正以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住房公积金卡经首次使用后,职工本人身答份证号码再升位的,不需要更正。

    2.个人信息,公积金名字错了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字之差,哪怕是音同字不同,都将直接影响公积金的提取, 因为无法证明属于同一个人。所以,正确并唯一能做的是,立即将错误予以修正。

    在名字没有变更前,你已经缴纳的公积金,是无法体提取的。且只要住房公积金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统一,公积金就永远无法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可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1333361326361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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