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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学教师本年度自我评价

    1.教师自评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欣雅图表 教师个人自我评价篇一:教师求职自我评价范文教师求职简历的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本人有爱心,有耐心,本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善于与人沟通,善于与人协作,能独立完成工作,本人思想开放,工作热情高,易于接受新事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期待着伯乐的出现,立志用平生所学为贵单位贡献力量。

    【自我评价二】本人积极乐观,能够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喜欢和学生在一起生活学习,同时我也相信我能够让同学们认可我,而且实践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在担任学院职业发展协会发展部部长期间,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关系和睦融洽。

    尽管我还缺乏一定的经验,但我有活力,有激情,我会用时间和汗水去弥补,在实战中不断提升自己。【自我评价三】本人性格开朗,有很好的亲和力,喜欢并且善于同孩子打交道;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承担任务与责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团队合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3623133作精神,善于和同事学生合作,发现学生的优势,因材施教;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复合型人才的条件。

    【自我评价四】本人具有积极向上的态度和热情开朗、自信自强的性格,对所做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及必要的非专业素质;本人的实践经验丰富,具备独自完成工作的能力而且勤奋努力。【自我评价五】【自我评价八】既然已走上了教师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探索”,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定能改善不足,发扬优点,在教育的路上越走越好,全面而不失风格!经过一年的工作与学习,我自感收获颇丰。

    2.请提供一篇教师年度考核自我评价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淮师办[2001]183号 附件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学要求,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各系(部)评价小组组织实施,教务处作为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宣传部、人事处负责人参加,负责审批评价结果和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系(部)评价小组由5-7人组成,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的名单须报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评价办法与程序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系(部)评价小组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评价。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评价的权重分别为40%、40%、20%;对高校教龄三年及以下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教学视导组评价的权重为30%、30%、20%、20%。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内涵主要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其中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的平均分纳入综合评价。

    系(部)评价小组、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结果根据得分分为四级: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9分-76分为良好,75分-61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最终评价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结果按降一级处理。 1、出现教学事故一次(含一次)以上者; 2、具有五年高校教龄的教师,每一年开设课程(含选修课)不足两门或未开设必修课者(跨学期课程按学期计算课程门数)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出现Ⅱ、Ⅲ教学事故两次者,或出现Ⅰ级教学事故一次者; 2、参与测评的学生中有半数以上学生对其教学效果的总评价为不满意及其以下者。

    第九条 学生评价 1、学生评价必须在课程考试前进行。 2、参与评价的学生不得少于该教师授课学生总数的2/3。

    3、学生评价由各系(部)安排人员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测评表,并及时回收与统计,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 4、系(部)在进行测评前,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认真学习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内涵,认真对待评价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地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和质量,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对今后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第十条 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应侧重于教学内容的规范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和方式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以及作业批改、论文指导、试卷批改的准确性和认真程度等,在听取教师个人自我评价以及听课、查看作业、学生论文、试卷等基础上,填写同行评价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 第十一条 系(部)评价 各系(部)评价小组根据平时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生作业、学生试卷、教师教案以及了解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情况等,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并进行测评,计算出平均分。

    第十二条 教学视导组评价 教学视导组主要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下的教师评价,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教学规范程度的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总分。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评价结果,记入系(部)教学工作总体评价结果之中。

    第十三条 系(部)评价小组要根据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各项评价分数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表》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部)存档,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所有考核结果均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输入淮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教学工作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各系(部)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优秀”等第者,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不合格”等第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结果须在“良好”等第以上,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者,其任现职期内教学评价结果必须有1/2以上为“优秀”等第。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3.请提供一篇教师年度考核自我评价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淮师办[2001]183号 附件1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学要求,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各系(部)评价小组组织实施,教务处作为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宣传部、人事处负责人参加,负责审批评价结果和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系(部)评价小组由5-7人组成,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的名单须报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评价办法与程序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系(部)评价小组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评价。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评价的权重分别为40%、40%、20%;对高校教龄三年及以下的教师,系(部)评价小组、学生、同行、教学视导组评价的权重为30%、30%、20%、20%。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内涵主要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五个方面。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其中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的平均分纳入综合评价。

    系(部)评价小组、同行评价、教学视导组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结果根据得分分为四级: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9分-76分为良好,75分-61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最终评价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结果按降一级处理。1、出现教学事故一次(含一次)以上者;2、具有五年高校教龄的教师,每一年开设课程(含选修课)不足两门或未开设必修课者(跨学期课程按学期计算课程门数)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者直接定为不合格:1、出现Ⅱ、Ⅲ教学事故两次者,或出现Ⅰ级教学事故一次者;2、参与测评的学生中有半数以上学生对其教学效果的总评价为不满意及其以下者。

    第九条 学生评价1、学生评价必须在课程考试前进行。2、参与评价的学生不得少于该教师授课学生总数的2/3。

    3、学生评价由各系(部)安排人员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测评表,并及时回收与统计,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4、系(部)在进行测评前,首先要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认真学习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内涵,认真对待评价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地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和质量,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对今后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第十条 同行评价同行评价应侧重于教学内容的规范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和方式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以及作业批改、论文指导、试卷批改的准确性和认真程度等,在听取教师个人自我评价以及听课、查看作业、学生论文、试卷等基础上,填写同行评价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第十一条 系(部)评价各系(部)评价小组根据平时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生作业、学生试卷、教师教案以及了解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情况等,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并进行测评,计算出平均分。

    第十二条 教学视导组评价教学视导组主要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下的教师评价,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教学规范程度的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总分。对高校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评价结果,记入系(部)教学工作总体评价结果之中。

    第十三条 系(部)评价小组要根据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各项评价分数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表》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部)存档,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所有考核结果均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输入淮阴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教学工作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各系(部)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运用第十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优秀”等第者,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为“不合格”等第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结果须在“良好”等第以上,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者,其任现职期内教学评价结果必须有1/2以上为“优秀”等第。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4.教师年终自我评鉴

    一年来,我热爱党,热爱人民,认真贯彻实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思想上严于律己,时时刻刻以一个标准的教师形象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在工作中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服从领导安排;现将本年度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教育教学工作。

    一年来,我兢兢业业的工作,把课标、教参与实际操作能力有机结合,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目标,切实落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并且能利用课堂时间不断地以新型热点材料为背景创设提问角度,帮助学生拓展思路,从而使学生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此外,在教学中我非常注重尊重学生。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培养,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能尊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认知能力,提出与学生自身水平相当的问题,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共同提高。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所任教的学科教学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学生的思想也得到了明显的转变,这是可喜可贺的。

    二、其他方面:

    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撰写学科工作总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师德、校本教研、新课标、业务等小继教学习,每次学习都能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创建了个人空间,把平时的教学得失、听课感受、培训心得、教学困惑和生活随想等内容上传和网友同行交流分享、共同进步,还丰富了业余生活。

    三、努力方向:

    学无止境,社会在进步,科技也在进步,在教的同时我也在不断的学习,争取在社会中,在教学上立于不败之地!为学校、为家长培养更多、更合格的人才。

    5.教师个人自我鉴定

    曾怀着对远方神圣的热切向往,我毅然选择了教师行业。

    在这半年的努力实践中,我渐渐体会到了“三尺讲台,学问非凡”的道理,发现教育的乐趣所在,因为我们每天拥抱的是一个新的太阳,每天面对着的都是一些个性迥异的孩子,都是一个个前程不可限量的个体。我热爱这份工作,更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

    半年来,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不断地以《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十条师范准则”对照鞭策自己。

    勇挑重担,不计报酬。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我从不推迟,认真完成。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当我成为教师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十分注意自身的品德行为,仪表端正,努力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待人诚恳热情,与同事愉快和睦的相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此外,不忘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积极报考函授本科。 我坚守岗位,从不旷课或随意请假。

    作为一名科任教师,我对全班学生负责,经常找学生谈心,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在教学中,我以教学大纲为本,以学生为主,认真钻研,敢于创新。

    为了能让学生学得轻松,易懂,我认真备课,上课。尽力去发现每个孩子身上的潜能,激发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鼓励他们去不断地自主探索。

    批改作业时做到一丝不苟,同时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差生进行耐心的辅导。 以上就是我在这学期中的工作情况,期间得到了很多学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

    然而也发现自己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比如教学处理不够精练,多数在“教教材”而非“用教材”。而且和学生家长欠缺沟通等等,我把这些定为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

    怀抱热忱的心,希望用我亮丽的青春,去点燃周围每个人的激情,和同事们一起为我们的教育事业奉献、进取……。

    6.教师个人简历的自我评价怎么写

    教师个人简历的自我评价写作技巧 一.工作能力方面 在教学过程中始终贯彻新课程改革的教育理念。

    准确的理解和牢牢的把握新课程的核心理念,让课堂走向生活,面向学生的生活世界和社会实践。以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参与教学,让课堂充满新活力。

    并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把教学过程视为师生合作,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实现了教师的角色转换、课程与教学的整合,有效的提高了教学能力。 二.业务学习方面 加强理论,经验文章以及纲要的学习。

    多学习,广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知识结构,认真做好教学反思,做到了学习——实践——交流——总结。 三.个人素质方面 1.善于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2.亲身实践,按职业道德方向去做,促进自我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3.自省自检,注重个人的语言,仪表等方面的规范和端正,并不断的自我反省,更好的履行为人师表的标准。

    7.教师自评

    一、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特别是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学校纪过以上处分的,事发当学期一律不评等第。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其中受到市级奖励、校级奖励、校级表彰、才艺专业水平达6级以上的定为B级;未获得奖励但符合基本要求者得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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