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的认定书范文
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写的同等责任,调解意见写的双方所有损失
你这方的损失如不超过2000元,“调解意见”就100%正确,因为是在保险公司的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的 那你只能找回原来的交警,让他通知对方过来并将事故认定书的调解结果改回“各自承担50%” 找那交警说的时候要客气点,我相信你已经在调解结果上签了名字(在法律角度代表你认同此调解结果) 如找当时的交警他不帮你改的话,就去找他们领导,从其它角度来说:当时交警的调解结果是有误的 保险公司就是这样!!!你去买保险的时候是“上帝”,去索赔的时候则是“契弟(广东话)”。
只能是先在交警处改回来,再去索赔。
事故认定书同等责任我想改我自己全责
当事人在交警队已经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个人无权也无法再个人主动申请认定全部责任,除非当事人有相当重要的新证据递交事故处理的交警队事故处理部门,确实需要进行事故责任修改的。
1、事故责任的认定,按照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情况分别承担事故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 事故责任的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 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4)、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同等责任包括哪些,不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同等责任包括责任认定,。不包括各自的车损,各自购买的保险情况。
同等责任,就是对方的损失自己承担同等责任对应的比例份额,相应地,对方的损失,自己也应该按照同等责任对应的比例份额承担。
当双方的损失相当时,等于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抵消为零,没有差额。 按照保险惯例,只有车损的,只要各方有责任,都是各自保险公司赔付给自己的投保人。
对于受害人的合理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内的部分,不区分事故双方过错,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直接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对于受害人的合理损失超出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无法确定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