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调查函范文
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遵守那些规定
1、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材料的,应当出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
第十三条: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材料的,应当出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扩展资料:
第三节调查和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行政程序启动后,行政机关应当调查事实,收集证据。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调查记录中予以记载。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并提供与调查有关的材料与信息。知晓有关情况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协助行政机关的调查。
公民协助行政机关调查,其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工资;没有工作单位的,因协助调查造成的误工损失,由行政机关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给予补助。因协助调查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和依照法定的程序,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不得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九条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当事人陈述;(四)证人证言;(五)视听资料;(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七十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
(二)以非法偷拍、非法偷录、非法窃听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四)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相关人员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五)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认真伪的;
(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
(八)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第七十一条 作为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的证据应当查证属实。当事人有权对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异议。未经当事人发表意见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依职权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负举证责任。
行政机关依申请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予以记录并归入案卷。
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采纳其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会: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会的;
(二)行政机关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怎么书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凡行政处罚,必须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亦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并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仍然是以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法律凭据。 可见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
可以这样说,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的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一律使用a4型纸 行政处罚决定书乃至包括行政执法所有的法律文书,首先应当属于公文的范畴。如属公文,就应该首先符合公文的标准。
而且这个标准还是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27日发布的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以替代gb/t9704—1988国家标准。
新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国标规定,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为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x297mm。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为156x225mm(不含页码)。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双面印制;公文正文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成“○”。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行政处罚决定书属单一机关制发)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特殊情况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以上所述标准均适用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仅就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版面尺寸而言,笔者见过多规格的预定格式。
以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例,一种是8k型纸双联页,中缝处对折裁断,正文送当事人,另一半为存根联存档备查。第二种是16k纸单幅预定格式,版面尺寸为196mmx270mm。
第三种是16k纸双联页,中缝对折,送达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书正本为32k型纸仅手掌般大小了。 还有第四种书签式更袖珍,16k型纸三联页,送达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书正本仅为16k纸的三分之一,版面尺寸只有90mmx196mm。
真可谓随心所欲五花八门。不统一,不规范,也不严肃。
书签般大小的一页小纸片儿,就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就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确实有点滑稽的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的法律文书幅面规格都应统一采用a4型纸。
这是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的需要,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需要,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及其规范化的需要,也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的需要。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眉首标识规则 gb/t9704—1999国家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为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属公文中的特定格式。
首页不设红色反线,可统一规定设黑色反线。 发文机关标识和发文字号为眉首,还应加上正本、副本标识。
笔者见过的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眉首也是五花八门的。首先是无发文机关标识,不看印章就不会知道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是哪一个行政机关。
其次是文种格式标识既不统一,也不规范。有的称《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的称《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也有称《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通知书》。
发文字号有“x水行决字(xx)第xx号”,有“xx字(xx)第xx号”,也有“水罚字第xx号”。 gb/t9704—1999国家标准规定,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字的大小)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x15mm。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公文的特定格式。发。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申辩材料怎么写
( )教处告字[ ]第 号___________: 本机关立案调查的____________一案,已经调查终结。
经查,你(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________________。你(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你单位)作出____________的教育行政处罚。
对此,你(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法定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七日内,向本机关以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联系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教育行政机关___(章)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__ 附: 本文书写作的重点是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一般的写法是:先陈述案件的事实,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已经查明的事实;再说明理由和依据,主要是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最后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在行文上,叙述事实既要清楚明了,又要简明扼要;摆出依据要明确具体;提出拟处罚意见要态度鲜明,不能含糊其辞。
如何处理这行政处罚告知书?
处理方法有二,第一个是,如果你确实存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行为,而且处罚没有超过相关规定限度,那么建议你交清罚款,按照决定内容配合建设局工作。如不配合或不及时交清罚款的话,建设局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对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个是,如果你没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行为,或者认为罚款数额不当等,应该在5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或听证。如不按照日期要求办理,那决定5日后自动生效。也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哦,不好意思,刚才搞错了,你所陈述的确实是一种意见函。它是行政处罚程序前置程序,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法规或地方性行政法规设定,以规范行政程序。它的结果是,如果你对此意见函无异议,就会发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时才会有诉讼和行政复议。
对于这个告知书你已经提交了申诉意见,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准备对你予以处罚的原因是“假冒的名义承接的工程”,那么你就要找出你并不是假冒的证据。就如我上面所说,你可以找出你的公司故意隐瞒“过期”情况,而你又是按照一般惯例接受委托授权参与招投标的等方面的证据。
对于你在申诉意见里提到的,你也是受害者,以及处罚过重等,也是需要说明的一个方面。但它同时也说明,你存在“假冒的名义承接的工程”这样的违法行为,那么该建设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就没有错,至于处罚类型及处罚轻重,就看行政机关采纳你意见的情况了。不过,这样申诉的话,你就比较吃亏了。因为按照一般惯例,行政机关收缴的罚款上交国库后会被当地财政再拨给该机关作为经费使用。所以只要行政机关在规定的处罚范围内予以处罚,不算违法,行政机关会优先考虑自己的经费问题。
处理建议,建议找出不存在“假冒的名义承接的工程”的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补交一份申诉材料。
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字体格式
字体:
标题:二号,宋体,加黑;
内容:三号,仿宋。
段落格式要求:
1.文书结构
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2.制作要求
(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
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
(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
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
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
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
(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
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
扩展资料
制作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执法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将罚款上缴银行。另一种方式是由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如果按照这种方式缴纳罚款,应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怎么写?
( )教处告字[ ]第 号
___________:
本机关立案调查的____________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经查,你(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________________。你(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你单位)作出____________的教育行政处罚。
对此,你(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法定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七日内,向本机关以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联系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教育行政机关___(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___
附:
本文书写作的重点是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一般的写法是:先陈述案件的事实,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已经查明的事实;再说明理由和依据,主要是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最后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在行文上,叙述事实既要清楚明了,又要简明扼要;摆出依据要明确具体;提出拟处罚意见要态度鲜明,不能含糊其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