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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调查报告范文(主题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哥们,我今年的寒假作业也是这个,给你一篇范文吧。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山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这一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制约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

    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发展规模经营,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从今年年初开始。

    我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合同档案管理为目的,着力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几个阶段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县已承包耕地面积18.8万亩,占耕地的97.4%;承包农户3.78万户,占总农户的99.7%;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6万份,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78万本。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流转户1.18万户,其中流出户7238户,流入户4619户,全县补签合同近3万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记和签订率达96%。 二、土地流转工作成效 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起了积极作用。

    1、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干部群众满意。自发流转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协议不完善,缺乏法律约束等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并对过去存在的口头协议,不规范合同重新进行了补签,规范建档,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农户种得称心,乡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其它问题。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土地流转,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更多地离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

    据统计,土地流转后全县乡(镇)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开始出现两种趋向:一是农户之间转包开始向租赁大户成片租赁发展;二是耕地流转发展到林地和“四荒”经营权流转,由单一的种粮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发展。全县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70多户,总面积4000亩以上,有力促进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尽其能,智者尽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企业化方向发展。

    4、加快了现代农业的进程。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都渴望新技术、新品种,以提高产量、提高效益。

    农业机械得到更广泛的运用。今年机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县新增耕整机32台,插秧机8台,抛秧机2台,便型拖拉机22台,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全县各乡镇、村按照“规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转档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明确了规章制度。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作为管理机构,做到村有档案,乡有备案,配备专人分管档案工作。摸索总结了四种流转形式。

    即:土地出租、土地转让、土地转包、土地互换,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 l、法律意识较淡薄。

    表现在: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认识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有的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矛盾纠纷隐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为解决人地矛盾,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2、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流转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还没有走出过去“要钱”、“要粮”的旧的工作模式。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之间的事,无须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难度大,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有为难、怕难情绪。

    有的抱应付态度,导致乡村干部沉不下去,责任不到位,工作难落实。 3、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匮乏,流转机制不完善。

    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需要,缺少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由于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欠完善,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程度、规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本,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

    从流转机制看,流转形式单一,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范文模板是怎样的? -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怎么写

    国土资源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一项重要财产,它关系着农民一辈子的切身利益,农民将其视为“命根子”。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宅基地尚无法进行合法流转。此外,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导致了大量的农民进城买房。同时,也出现了少部分城市居民下乡买房置地的现象。因此,通过加强土地管理,对农村宅基地进行集约利用,对于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按各省规定的户均标准,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采用无偿、无使用年限的方法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对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转让,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现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已经引发了许多问题。

    1.人均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由于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采用的是无偿、无期限的使用制度,出现了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任意在承包责任地上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一些乡、村干部凭权力、关系占有多处宅基地等问题。就徐州市而言,截止到2003年年底,全市共有农村宅基地57.63万亩,按全市农业人口231.66万人计算,人均宅基地达到166平方米,超过省级标准66平方米。

    2.市郊农村出现大量“空心村”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一些富裕起来的市郊农民纷纷进城购房。他们留在农村的宅基地,受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不能进行公开合法的转让,但这些宅基地是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村集体组织也无权收回进行处置,闲置的宅基地无法复耕导致市郊农村出现大量“空心村”。

    3.村、镇建设规划难以落实

    近年来,我国虽然多次制定过中心村、镇建设规划,但由于涉及农村宅基地置换、转让这一难题,中心村、镇建设规划落实的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住宅处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之中,经常出现“只见新屋,不见新村”的现象。居住规模小、生活基础设施缺乏的自然村依然大量存在。大量分散建造的农居,不仅使村、镇建设规划难以落实,而且也导致自然村缺乏必要的生活基础设施,环境脏、乱,居住质量差。

    4.宅基地交易纠纷不断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进行转让。但是,对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成的住宅是否可以转让,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明确允许转让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也只是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目前法律实践来看,各地政府对农民住宅的转让是允许的,只是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受让人必须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人)。随着农村房屋买卖的出现,宅基地转让不可避免,但这些宅基地的转让行为并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属于私下流转。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和纠纷,法院只能要求双方自己协商解决,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5.集体土地资产流失严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客观存在的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使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无法制止,但现行法律法规又不允许农村宅基地流转,导致当前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多为私下进行。这种“暗箱操作”、随意定价的转让行为使本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收益在隐形交易中大量流入买卖双方手中,造成了集体土地资产收益的大量流失。

    土地确权公示情况报告怎么写

    土地权属证明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土地确权申请书应该交到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简称国土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如何写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以下为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供参考:。

    土地流转范本

    具体内容你可以去【聚土】看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1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的农村越来越往现代化靠近,很多都将土地承包出去,进行科学化管理,这样也有利于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经济发展。那么农村土地承包要签订的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呢?请浏览小编为您整理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格式范本: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2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__________(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3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元。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5 五、 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6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

    土地确权第一次公示主要是让村民做些什么

    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

    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

    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会促进土地的流转,土地逐步流入、聚集到种植大户、种植能手的手中就会培育出一批家庭农场,这是以农户为主体的,同时也会催生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经营。

    权属关系的稳定,财产权利保护的完善,土地流转中契约交易行为的规范,降低了流转各方的风险,减少了流转过程中的模糊环节,增强了流转的稳定性,流转的周期也会更长一些,规模会更大一些,参与流转的覆盖面也会更广一些。实际上我们陕西土地流转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家庭农场等受到了规模的制约,土地不能够顺畅获得,经营行为也会受到很大限制,风险也会提升。

    确权工作等于是为这些产业主体的发展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和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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