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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福建平潭农村低保对象申报家庭资产调查表

    农村低保问题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农村低保入户调查如何计算家庭纯收?农村低保入户调查如何计算家庭

    一、保障范围和对象 (一)保障范围: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定居并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年人均收入700元)农村困难居民,均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保障对象及补助水平: 在起步阶段要突出保障重点,实行分类救助。 一般概定为:1、对未享受五保待遇的、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给予重点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40-50元;2、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有效救助,月人均补助水平20—30元;3、对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救助,月人均补助水平15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离开户籍所在地,举家迁往其他县(市)1年以上的;已有住房又新建(购)住房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的;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 3、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生活必需品的; 4、法定赡养、扶(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包括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将无劳动能力的父母分居的,有抚养能力的父母将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分居的); 5、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或拒绝核查的; 7、家庭虽有痴、呆、傻、残人员,但不属主要成员的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保障线标准的。

    8、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按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四)农村散居孤儿纳入低保范围。

    应保尽保、定量救助。 二、保障标准 农村低保线标准是指维持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需求的标准。

    按照我县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穿、住费用,适当考虑燃料费用,参照2006年县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确定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700元。 农村低保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指数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三、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计算 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所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一)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七种: 1、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业、加工业生产的劳动收入;2、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3、出租或变卖家产获得的收入及转租承包地获得的收入;4、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抚)养费;5、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和退休金、养老金、补偿金及各种保险金、储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等;6、农村五保户五保供养金;7、其它应计入的收入。

    (二)不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九种: 1、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费;退役费;2、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学校、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收入;3、独生子女费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的医疗补助费和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救助金;5、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6、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7、见义勇为奖励金;8、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9、其它按照规定不应计算的收入项目。 四、保障对象管理 严格政策,规范管理是低保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

    我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工作要坚持高标准起步,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 1、申报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

    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 被评议通过人员由村委会指定专人填写《竹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在此基础上,由乡镇民主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按贫困程度采取“倒排序”的办法,对基本确定符合救助的对象在乡、村、组公示7日,群众无异议的,在《竹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

    城市低保家庭调查审批表中的财产性收入怎么?城市低保家庭调查审批

    城市低保的条件: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请的写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三、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低保救助对象原始证明材料登记表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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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7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

    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

    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

    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

    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低保的条件和申请方法

    低保申请条件 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关于农村低保标准 (一)农村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柴)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农村低保标准由区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农委、统计、物价、经管等部门研究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动,对本地农村低保标准作适时调整。

    二、关于农村低保范围 . (一)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二)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 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三)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四)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符合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条件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 关于农村低保资金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所需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由区县财政负担,列入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每年年底前,由区县民政部门在核定农村低保对象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并于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编制决算。 (二)区县财政部门按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提前做出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支付到位。

    同时,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挪用、挤占、保证合理、有效使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也应建立农村低保资金往来专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三)市财政将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因素纳入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办法中,保证财政困难地区的基本需求。 区县和乡镇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农村低保标准,将应保对象排斥在外。

    同时,应广泛动员社会和民间组织以及个人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捐赠、资助,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强保障实力。乡镇和村委可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增加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补贴。

    四 关于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见附件三);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 相关证明材料: (1) 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要向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地(家庭长期生。

    低保申请书尿毒症

    把困难写够写透就是好的申请书。

    工作证明哪里可以开? 工作证明→劳动部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 由于目前隐性就业人群越来越多,居民就业情况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对开具有无工作的证明,社区委员会开始变得越来越慎重。 社区只能证明自己没有安排过该名人员就业,至于有无工作,情况很难摸准。

    不过,社区对于残疾证和低保人员还是可以开具的。 律师支招:一般来说,这些人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办理失业保险,由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低保只是保你的买米钱,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

    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

    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办事项目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

    办事机构

    ——各区县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科

    ——各区县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

    办事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详见《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机构情况表》

    办理时限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应自收到救助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手续

    申办对象资格

    ——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优抚困难对象身份证明;

    (四)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五)起义投诚、特赦和刑满释放转业等身份证明;

    (六)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七)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八)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九)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十一)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十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填写《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 区(县)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在《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

    办理依据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141号,自1999年施行;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局《关于实施的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1995〕22号);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5号);

    (四)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民救发〔2002〕165号)。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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