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写进公司章程范文
如何将党建工作要求怎么写入企业章程
仅供参考:
在总则第一条部分增加了“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在公司的新章程中,还专门新增了党建工作一章,其中包含三小节:党组织机构设置、公司党委职权和公司纪委职权。
其中,党组织机构设置包含四个小点,1.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2.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3.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4.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公司党委职权包括: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还规定,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管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章程内容
公司章程的内容即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依据我国《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包括应当记载的事项多达12项,这体现了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严格控制。这12项规定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而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载明以下事项:宗旨;名称和住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劳动用工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其他事项。
联营企业法人的章程还应载明:联合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联合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和退出的条件、程序;组织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主要负责人任期。
如何将党建工作要求怎么写入企业章程
加强党建正在上市国资企业中,得到深入落实。
在刚刚结束的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书记和分管党建的班子成员,出席了当天的回忆。
如何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呢?
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的例子是,在总则第一条部分增加了“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此外,在上述两家公司的新章程中,还专门新增了党建工作一章,其中包含三小节:党组织机构设置、公司党委职权和公司纪委职权。
其中,党组织机构设置包含四个小点,1.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2.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3.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4.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公司党委职权包括: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此外,公司章程还规定,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管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控股股东均是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目前,除这两家公司之外,一汽富维、宁夏建材的公司章程也做了类似修订。
将党组织建设添进律所章程,怎么写?
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
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将党组织建设添进律所章程,怎么写?
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最新的公司章程范文???
北京世纪国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王晓弟出资,设立北京世纪国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世纪国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217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劳务服务;清洁服务;婚庆服务;家庭服务;摄影扩彩服务;家电维修;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时实际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 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王晓弟 10万元 2006年1月25日 货币 10万元 2006年1月25日 货币 合计10万元 10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10万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做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指定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指定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和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权利: (一)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二)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股东决议解散; (四) 依法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哪些内容?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巨野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场所: 第四条 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一览表。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 一、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 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 股东的义务: 一、 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出资的转让: 一、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三、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 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
有哪位朋友能上传一份公司章程的范文让我参考一下!急!急!!急!
深圳市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深圳市 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 区 路 号 楼 层 室。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 个: 甲 方: 姓名或名称: 住 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姓名或名称: 住 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或: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或: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例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