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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类起诉书格式范文

    知识产权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格式跟民事起诉状一样:原告及原告身份信息;被告及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不同之处: 一、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属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的案件; (二)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 (三)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 二、起诉人在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状应加盖公章,起诉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起诉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用圆珠笔书写。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作为当事人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起诉人须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知识产权权利利害关系人、或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人。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被告为公司法人、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被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被告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应当提交在其主管机关的登记证明。被告为行政机关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交主管机关证明。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人为境外当事人的,则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的公证手续;境外自然人也可直接在立案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立案法官签名见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

    (五)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1、可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如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2、可以证明被告人侵权行为的证据: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4)因侵权行为造成其经济上受损的证据。

    (六)证明本院具有管辖权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知识产权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格式跟民事起诉状一样:原告及原告身份信息;被告及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不同之处: 一、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属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的案件;

    (二)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

    (三)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

    二、起诉人在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状应加盖公章,起诉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起诉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用圆珠笔书写。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作为当事人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起诉人须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知识产权权利利害关系人、或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人。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被告为公司法人、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被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查询资料;被告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应当提交在其主管机关的登记证明。被告为行政机关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交主管机关证明。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人为境外当事人的,则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的公证手续;境外自然人也可直接在立案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立案法官签名见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

    (五)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1、可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如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2、可以证明被告人侵权行为的证据: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4)因侵权行为造成其经济上受损的证据。

    (六)证明本院具有管辖权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求写原告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市儿童某艺术中心,住址:北京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系北京儿童某艺术中心主任,电话xxxxxxxx。

    被告:xxx市xx责任有限公司,住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系xx责任有限公司经理,电话xxxxxx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判决被告停止在广告中使用小龙人造型和称谓。

    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使用小龙人造型和称谓的费用。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年x月x日与某电视台联合摄制电视连续剧《小龙人》,一九九二年六月x日在某电视台播放。一九九二年七月x日,被告为其产品“海珍宝”营养口服液拍摄广告,此广告利用《小龙人》电视剧主要拍摄地之一—龙潭湖龙亭作为该广告背景,聘请“小龙人”扮演者拍摄广告,广告至始至终使用了电视剧《小龙人》背景音乐《我是一条小青龙》,原告对被告所为毫不知情,因广告播放才得知此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播放“海珍宝”营养口服液广告,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

    原告认为《小龙人》是由原告与xx电视台合作拍摄,其著作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擅自利用《小龙人》的扮演者及拍摄地拍摄广告,在客观足以上产生了让人误解该广告是《小龙人》电视剧演员在电视剧拍摄现场休息时间谈论“海珍宝”口服液的效果,被告的行为既未得到原告的授权与同意,也非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事项,并导致原告所拍摄的《小龙人》电视剧的名誉有受损可能。

    综上所述,原告对《小龙人》电视剧享有合法著作权且权利未过法定保护期,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特具起诉,希望贵院能够支持原告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x月x日

    后附证据目录

    知识产权(专利)侵权警告函格式

    专利警告函,就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市场上他人行为侵害了自己的专利,而以警告函、敬告函、律师函、公开信等方式向侵权人或其交易相对人等发出警告的行为。

    仔细考察这些警告函,其发出缘由,一部分确实是为了保护被侵害的合法权利,但也的确存在一部分警告函行为,或是发函者根本知道他方并未侵权,或是发函者并不拥有合法的专利权,而仅仅出于打击交易对手,破坏他人商誉,以使自己取得市场优势地位等考虑而做出。因此,若完全不干预部分厂商以专利侵害为名而行不公平竞争之实的行为,所有在市场上活动的厂商都可能因为他人不实的指控而遭受到不白之冤,带来严重的商业后果(如缘此不利消息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而这些严重后果,对于疑似侵权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合法专利,根本就不存在侵权事实的商家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

    因此,如何对形形色色警告函行为进行区分,并做出判断,成为我们应对此类行为的首要步骤。 在中国,警告函本身并不具有仲裁裁决或法院裁决那样的强制性效力。

    被警告方也完全可能对其不予理会。于是,许多专利权人乃至其所委托的律师认为,只要自己曾经向这些使用或销售侵权产品的经营者发出过警告函,或者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一个公开的“警告声明”,至少以后可以向法院证明这些被警告者自收到、看到警告函后就“已经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侵权产品”了,从而可以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

    笔者根据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认为警告函最好应具备以下内容: 1、警告函中应明确专利权人的身份,包括权利来源的途径:是申请获得授权,还是转让获得授权,或者是经专利权人许可等情况。 2、警告函中应阐明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获得权利的时间,专利的效力,专利权利的内容。

    并且,应当将公告授权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附随于专利警告函后一并发给被警告人。 3、由于中国对于实用新型发明的授权并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还应当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附随于警告函后,并应当在警告函中阐明自己的专利经过检索后的结论。

    4、警告函中应当阐明被警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比如制造,或销售,或许诺销售、或使用,等等),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等; 5、警告函中应当将被指控的产品的特征予以简要归纳,并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以明确被控产品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6、 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回覆警告函之期限。

    7、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必须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阐明被警告人所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所依据的专利法具体条文、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文、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等。 8、警告函的寄送方式应以能够获得寄送凭证的目的为准,这对于证明权利人是否发出警告函是非常重要的。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权利人提供了符合上述内容的警告函,法院将会以此作为判断被控方是否故意侵权的重要依据。 因此,收到上述警告函的被警告人绝不可置之不理,应在自己的律师的协助下,与发出警告的权利人或其代表进行联系沟通。

    否则在日后的庭审中很难摆脱“明知侵权”的指控。

    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以下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几个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评述人:李东涛(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案件的审判长) 1. 网络环境下作者身份的认定:陈卫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社案(1999) ”3D芝麻街”为一国际互联网上个人主页的名称,版主署名为”无方”。1998年5月10日,一篇题为《戏说MAYA》的文章被上载到该个人主页上,作者署名亦为”无方”。

    1998年10月16日,被告在其主办的《电脑商情报》上刊登了此文(作者署名为”无方”)。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原告可修改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密码,并可上载文件、删除文件。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认可原告即为”无方”。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中国法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版主与《戏说MAYA》一文作者的署名均为”无方”。在一般情况下,个人主页密码的修改、内容的添加和删改工作只能由个人主页的注册人完成。

    原告能够修改该个人主页的密码、上载文件、删改文件,被告据此已认可其即为”无方”,亦未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特殊情况的存在,故原告应为”无方”,《戏说MAYA》一文的著作权归其所有。 [-------------------------------------------------------------------------------- 2. 网络环境下的商业信誉保护:北京市普天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中北高科机电公司案(1999) 原告普天公司与被告中北公司均为生产有源音箱的企业,其产品均在国内市场销售。

    1998年6月,中北公司起诉普天公司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经法院调解, 普天公司承认侵权,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后,中北公司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针对普天公司的、含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同时中北公司还将该案的起诉书和法院的调解书制作成网页,与主页相链接,时间共计83天。起诉书中含有未经法院认定的、体现中北公司自身意志的内容, 如"被告(普天公司)公然侵犯了原告(中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应在其网站主页上连续83天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致歉。 分析: 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是竞争者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本保证。

    被告在其网站的主页上发布含有针对原告的、带有贬义词汇的消息,并在网络空间传播前一案的起诉书和调解书。在此过程中,被告虽未改变调解书、起诉书的原本内容,但因起诉书中含有未经法庭认定的、体现其自身意志的内容,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足以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 3. 主页的独创性:瑞得(集团)公司诉宜宾市翠屏区东方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案(1999) 原告系中国著名的ISP。 被告亦是一个提供在线服务的小公司(与原告相比)。

    1998年年底,原告发现被告网站的主页与其网站主页相似(如图:左,原告的主页;右,被告的主页)。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未举证证明著作权归其所有的主页由其独立创作完成或已经处于公有领域。 原告亦未举证证明被告的主页上存在链接问题。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原告的主页虽然所用颜色、文字及部分图标(比如图标"new", 在网上图库中可以找到)等已处于公有领域,但将该主页上的颜色、文字、图标以数字化的方式加以特定的组合,给人以美感,而不是依照客观规律对客观事实的简单排列,应是一种独特构思的体现,这种构思正是独创性的核心内容. -------------------------------------------------------------------------------- 4. 网络环境下的虚假广告:北京市鹤鸣日新市场拓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讯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案(1999) 原、被告均为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公司,并都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提供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信息服务。

    原告先于被告提供此项服务。 原告在其网站上发布广告宣传其网站是”国际互联网上第一家全面、集中向全球介绍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站点”。

    被告亦在其网站上进行了同样内容的宣传并同时强调其网站”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综合性法律信息站点”。 原告以被告进行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未举证证明有其他网站先于原告提供此类服务。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分析: 禁止虚假广告不仅是为了保护竞争者的利益,更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网络空间亦是如此。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在其网页上使用"第一家"、"最权威"等修饰性广告用语, 影射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其他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的服务质量,从而误导了公众,侵犯了他人的合法竞争权利。

    -------------------------------------------------------------------------------- 5. 网络环境下的假冒行为:北京金洪恩电脑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案(2000) 原告与被告均是股市软件的提供者。 1999年,原告开发完成其主要产品《股神》软件,主要用于股市管理。

    由于产品的高性能,原告亦在国内进行广告宣传,很快该产品投入市场后位居销量排行榜的前10位。 "股神"这两个中文字亦是原告的注册商标(第9类),。

    起诉书样本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案例

    一、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例 1、黄味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公诉机关: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被 告 人:黄味金、常荣芳、张会建、常祝家、邱伦富 常春荣、文勇 案 由:假冒注册商标 一审案号:(2003)川绵竹刑初字第66号 2003年5月26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以竹检刑诉(200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味金、常荣芳、张会建、常祝家、邱伦富、常春荣、文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味金与被告人常荣芳口头约定由黄味金提供原酒,常荣芳组织包装材料及商标,以共同生产假冒名酒。之后,常荣芳雇佣被告人文勇从黄味金开设于成都市华丰食品城的兴宏酒类批发部将“绵竹大曲”、“江口醇”、“尖庄”、“泸州”老窖二曲等酒运至常荣芳租赁的成都市中和镇、双流县华阳镇出租房内,由被告人常荣芳、张会建组织“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商标及包装,并雇佣被告人常祝家、邱伦富、常春荣清洗酒瓶和翻装酒,共计粘贴“剑南春”商标648份、“全兴”商标300份、“泸州”商标88份、“五粮液”商标96份。

    除“五粮液”外,均由被告人常荣芳雇佣被告人文勇将酒运至被告人黄味金开设于成都市西南食品城的兴达酒类批发部予以销售。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味金、常荣芳、张会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全兴”、“泸州”老窖特曲的商标及包装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人文勇、常祝家、常春荣、邱伦富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而为其提供运输等帮助行为,其行为均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论处。被告人黄味金、常荣芳、张会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文勇、常祝家、邱伦富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常春荣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参与假冒注册商标时间短,情节轻微,依法可免予处罚。

    被告人常祝家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2003年8月20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1款、第4款、第27条第1款、第2款、第64条、第65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黄味金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常荣芳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会建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常祝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文勇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邱伦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常春荣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黄味金等七被告人均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应红霞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被 告 人:应红霞、谷琳琳、冯圣伟 案 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一审案号:(2004)浙杭西刑初字第336号 2004年7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西检刑诉(2004)2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应红霞、谷琳琳、冯圣伟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圣伟原为广州达生整合营销传播机构驻杭办事处工作人员, 2004年1月初至同年2月23日期间,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明知广州“陈大伟”、“倪壮”二人向其提供的洗发水为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先后七次向原广州宝洁公司驻杭外聘工作人员应红霞、谷琳琳销售货值约150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上述注册商标洗发水,并以每箱提成10-15元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同期,被告人应红霞、谷琳琳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明知上述洗发水为假冒产品而先后七次共同将之销售给日化产品经销商黄某,被告人应红霞、谷琳琳从中非法获利15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冯圣伟投案自首。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圣伟、应红霞、谷琳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被告人冯圣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2004年8月3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第67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第64条、第72条、第73条第2、3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应红霞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谷琳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冯圣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王红星、赵坤侵犯著作权案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 告 人:王红星、赵坤 案 由:侵犯著作权罪 一审案号:(2003)京海法刑初字第2434号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2003)京海检经诉字第6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红星、赵坤犯侵。

    起诉书范本

    基本格式: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 (姓名)年 月 日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起诉状的格式

    民事起诉状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2)事实和理由;(3)证据: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数或证据线索。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附项;(3)原告签名;(4)起诉日期。

    二、格式: 【格式一】 起 诉 状 (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格式>】 起 诉 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注:1.本诉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人署名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三、举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范例一】 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 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遗产;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原被告之父C主要遗产清单。 原告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有姑姑D可以作证。

    她现住**市**区**街**号。 被告擅自将父亲遗留房屋租与蒋**居住,有蒋**现居住在**区**路**号的事实为证。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人D证言一份; 3.原告之父C遗产清单一份。 起诉人:A **年**月**日 【范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裁 电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科技咨询与文化交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分行**支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名称:**省**厂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厂长 电话:****** 被告名称:**省**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D 职务: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厂、**公司偿付**金人民币**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原告与被告于**年**月2**日签订的**合同 2.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签订的**委托书及原告与*国**公司、台湾**公司**年**月签订的**合同。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公司 **年**月**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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