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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撤销土地使用权证范文

    请求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中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想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撤销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但我们又听说这类案件应先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是这样的吗?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国法解答: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说,你们要想让有权机关撤销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就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否则法院是不会直接受理你们的起诉的。尽管如此,实践中有些法院对此理解不一致。

    为避免因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致而给当事人带来的诸多麻烦,所以,我建议还是先申请一下行政复议更为保险。

    怎么申请注销违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注销所需材料: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使用权人应持以下文件申请注销土地登记:(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有关准予注销的批文或证明文件。按照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不同情形,分三种: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的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租者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三是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充分效力的土地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2、注销流程:除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报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退出登录登记,其他类型的变更土地登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更名登记、更址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直接在登记簿上进行退出登录登记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

    扩展资料: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三款变更土地登记申请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他项权利者在土地权利终止后十五日内,持合同或者有关证明资料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1)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3)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灭失;(4)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终止;(5)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注销登记结果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

    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时,除以上规定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资料: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2、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的法人和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证书或者他项权利证明书;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5、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房产证注销申请书怎么写

    申 请 书 XX房产管理局: 我公司xxxx,原名xxxx,系xxx项目地块(原名xxx,坐落于xxxxx)的所有权者,该项目房地产权证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新府国用xxxx,地号为xxxx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升级为xxxx公司后,扩大了经营范围,增加了xxxx业务。

    我司现取得的xxx项目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xxx号)对房产建筑结构标明为xx结构,而当前xxx项目周边已发展成为较成熟的商业区和住宅区,该项目原来的建筑结构和周边坏境形成鲜明对比,浪费土地资源。为此,我司拟将该地块重新开发,将其建设成为城南首个集商业、居住、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为周边居民带来购物、娱乐、生活、休憩、交往等一站式服务。

    鉴于上述原因,我司特向贵局申请注销xxx项目的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xxx号),以作重新开发,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与生活便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 二零一五年x月xx日--馨窝网。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程序 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

    2、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提出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比一般登记程序要简单,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退出登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土地使用权更名申请格式范文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省**市**制药厂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生产用地80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制药为主,养殖、种殖、贸易为辅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排头兵。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本厂于1995年与美国**制药公司共同出贵,拟建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生产线,约需建厂房6座,科研楼一座,外籍科学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约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厂现有空地仅1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内,最好能与本厂旧址毗邻。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市**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想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撤销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但我们又听说这类案件应先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是这样的吗?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国法解答: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说,你们要想让有权机关撤销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就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否则法院是不会直接受理你们的起诉的。尽管如此,实践中有些法院对此理解不一致。

    为避免因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致而给当事人带来的诸多麻烦,所以,我建议还是先申请一下行政复议更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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