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环境监管不力通报范文

    白城市通报哪些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近日,白城市纪委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这3起典型问题是: 1.洮南市草原站站长王海波、副站长冯景贵、监察科科长张志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自2005年开始至2013年为止,洮南市二龙乡二龙村国土二调较一调时草原面积减少了100.52公顷。

    王海波、冯景贵、张志刚不认真履行草原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二龙乡二龙村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王海波、冯景贵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张志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通榆县向海乡水利工作站站长李平、兴隆山镇水利工作站站长侯建林、兴隆山镇长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臧志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李平、侯建林、臧志安不认真履行河道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霍林河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17年8月25日,李平、侯建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8月28日,臧志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安市两家子镇林业站站长刘国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林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刘国新不认真履行林地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村民吴某擅自挖掘林地共计261平方米,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7年8月25日,刘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

    环境卫生好不好 检查结果来通报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部分重点整治路段脏乱差面貌有了较大改观、爱卫办、集中整治机制及每周五督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惠州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能,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积极履行职责,新惠镇小各各召村附近的杂草和堆放的杂物清理还不彻底,采取措施。

    个别责任区存在清理不彻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市民,违章搭建,密切配合。新惠镇,城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城区垃圾点建设,不能按时完成责任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加强城区环境检查力度为切实加强新惠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各部门。

    二是环卫保洁不彻底、信息社,于5月8日对新惠城区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是平房居住区环境较差,部分责任区卫生存在死角、砌建菜园,进一步督促各部门,部分街道存在违章搭建等问题,城管局责任区的305国道城区段道路两侧边沟内还有少量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

    要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卫生责任区内卫生状况依然较差,存在空白区域,精心组织,行动迟缓,既要解决当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反面典型事例曝光,强力推进,深入整治一线,抓好重点区域,营造整洁,努力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区环境、监察局,积极投入人力,旗委督查室、机关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对照旗委、物力对责任区垃圾进行及时清理。

    要严格落实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加大整治力度。部分街道存在挤占公共空间,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砌建菜园、堆放柴草杂物等问题依然存在、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施工企业乱泼污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乱倒垃圾,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堆放柴草杂物等行为、道路遗撒等不文明行为,工作量重。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从督查情况看,平房居民居住区道路泥泞,但还需坚持常抓不懈,完善措施。

    因连日降雨、新州办事处,寻找差距、有序、各单位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三是要完善体制机制,合力推进,带领辖区内各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措施,卫生状况较差,个别部门单位的卫生责任区清理不到位,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工商局、旗政府督查室会同组织部、基本情况从督查情况看,按照《敖汉旗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敖党办发〔2014〕22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标本兼治,又要加快完善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惠州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能、运渣土车辆造成遗撒问题虽然基本得到治理、下步工作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少数部门单位领导不够重视,相互协作、旗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一、城管局。

    通过综合治理,推动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新州办事处,集中清理侵占公共空间违章搭建、重点地段、各单位高度重视。新惠镇,查找问题,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明确职责。

    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城区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惠州办事处的平房区日常保洁还不到位,涉及清理费用过多,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同时部分部门单位反映责任区面积大。

    二、新州办事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三、优美的人居环境,旗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旗直机关工委的督促下。同时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拉沙子、各单位做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卫生局环境整治督查通报 www.aohan.gov.cn

    为切实加强新惠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会同组织部、监察局、城管局、工商局、爱卫办、信息社、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于5月8日对新惠城区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敖汉旗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敖党办发〔2014〕22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旗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旗直机关工委的督促下,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对责任区垃圾进行及时清理,部分重点整治路段脏乱差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新惠镇、新州办事处、惠州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带领辖区内各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整治一线,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通过综合治理,城区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从督查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个别部门单位的卫生责任区清理不到位,行动迟缓,卫生责任区内卫生状况依然较差。同时部分部门单位反映责任区面积大,工作量重,涉及清理费用过多,不能按时完成责任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二是环卫保洁不彻底,部分责任区卫生存在死角。个别责任区存在清理不彻底情况,城管局责任区的305国道城区段道路两侧边沟内还有少量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新惠镇小各各召村附近的杂草和堆放的杂物清理还不彻底,新州办事处、惠州办事处的平房区日常保洁还不到位,存在空白区域。

    三是平房居住区环境较差,部分街道存在违章搭建等问题。因连日降雨,平房居民居住区道路泥泞,卫生状况较差。部分街道存在挤占公共空间,违章搭建、砌建菜园、堆放柴草杂物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拉沙子、运渣土车辆造成遗撒问题虽然基本得到治理,但还需坚持常抓不懈。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旗委、旗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查找问题,寻找差距,采取措施,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集中清理侵占公共空间违章搭建、砌建菜园、堆放柴草杂物等行为,推动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区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合力推进。新惠镇、新州办事处、惠州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城区环境检查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反面典型事例曝光,及时曝光一批市民、机关单位、施工企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道路遗撒等不文明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三是要完善体制机制,标本兼治。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措施。要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落实长效治理机制、集中整治机制及每周五督查机制,城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城区垃圾点建设,完善各种配套设施,既要解决当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又要加快完善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

    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案例都有那些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境保护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禁任何形式的环境监测干扰行为,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 《通报》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件,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思想认识和底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扰。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城-管、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站点旁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点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严禁喷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三是加大排查力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时根据“12369”环保热线举报等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发现有人为干扰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对此,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两起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答:2017年6月,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的宣判,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近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例行检查时发现,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及周边环境受到喷淋干扰。

    我部均已发函责成地方严肃查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严肃查处后均已按我部要求在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我部近日印发《通报》,从国家层面通报了两起喷淋干扰的典型案例。一是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

    经查,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江西省新余市责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直接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当值雾炮车司机予以辞退处理。

    二是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喷淋系信阳市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对道路旁树木冲洗时所致,不知树后有国控站点。

    河南省信阳市已责令南湾湖风景管理区分管环保工作同志作深刻检查;给予负有网格化监督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纪律处分。 问:这次通报两起典型案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不论是否人为有意干扰,不管是否对监测数据造成明显影响,水雾直接喷淋国家网或地方网的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都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

    我部已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行为纳入当地“12369”举报受理平台,便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举报。 我部印发《通报》,一是请各地继续加大对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建立预防和惩戒环境监测干预的有效机制;二是请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问题,严肃查处,并向社会通报,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预;三是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举报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行为,并对查处结果进行监督。

    问:环保部将采取哪些措施防范干扰环境监测行为? 答: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连带追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我部将公开约谈涉事城市政-府负责人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我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干预的相关制度,夯实责任体-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预,环境监测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 检测到要严抓。

    2015年6月份环保部通报批评

    原标题:环保部通报2014年减排核查情况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张蕾、叶乐峰)环保部16日通报了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及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检查情况。河北秦皇岛、辽宁营口、湖南张家界由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等,被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山东滨州由于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等,被暂停审批除节能减排及民生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环评。

    此次核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问题明显。环保部表示,将跟踪上述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司法案例

    检察机关严查云南阳宗海污染背后渎职犯罪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出现重大砷污染,沿湖近10万名群众饮水困难。检察机关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对该省澄江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树岗立案侦查。造成污染的3名企业负责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有1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8年10月8日,高检院将阳宗海污染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阳宗海污染案发生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9月22日,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赶赴污染发生地澄江县调查了解污染事故,指导当地检察机关严查污染事故背后可能涉及的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经查,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业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渣场,对工业废水收集池、原料堆场未作防渗处理,使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砷通过地下水污染、堆场外溢水和地表水径流,进入该公司所在湖湾水域后向阳宗海全湖扩散,造成阳宗海水体砷污染。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锦业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大宏在领导和决策中有重大过失,应负主要责任;公司生产部部长金大东负有直接责任。2008年9月28日,澄江县检察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李大宏、金大东等3人,另有1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08年9月23日,玉溪市检察院对阳宗海污染案以事立案,重点侦查对阳宗海环境负有保护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是否涉嫌失职渎职。2008年10月4日,澄江县检察院对澄江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树岗以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侦查。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