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范文

【情与法作文】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当你的家人触犯法律时,你会选择包庇,还是用法律去解决一切呢?包庇?法律解决?是的,当你真正面临亲情与法律这两种选择时,你也会变得犹豫不决。
或许,你会坚定地说:我会选择让法律去解决一切。但最后,你真的会这么做吗?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渗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种类繁多,上下级情、手足情、战友情、同事情等等,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执法者冲昏头脑,把情放在了“法”的上边。
因此说,检察官在人际交往中,不仅仅存在“法”与“情”的统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着“法”与“情”相匹悖的一面。但是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包庇一个人,其他人也包庇犯错误的人,会导致恶性循环,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很可怕呢:盗贼进入居民房中偷窃,警察不闻不问;即使犯罪杀人也不用判死刑;没有严格的法律来规范人民……社会该是多么的恐怖与黑暗啊!因此,尽管亲情极其重要,但我们也要凭着自己的一颗良心,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将一切交给法律去解决。
或许,这种方法手段残忍了些,你会说:我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亲人好友往监狱中推呢?但是,朋友,你换个角度想一想,既然他们做出了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即使是生命……这样做,其实是为了他们好,如果不用法律来规范自身行为,而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社会岂能容忍?法律既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让社会更加纯洁文明,让更多的人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朋友,在面对情与法的选择时,你的心中是否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了呢?。
古代情与法的例子
腹䵍杀子原文墨者①有钜子②腹䵍③,居秦,其子杀人。
秦惠王④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
腹朜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
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不许惠王,而遂杀之。予,人之所私也;忍所私⑤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选自《吕氏春秋·去私》注释①墨者:指墨家。②钜子:墨家学派对墨家有成就的人称“钜子”。
③腹䵍:人名。④秦惠王:战国时秦国国君。
⑤所私:所偏爱的。翻译有个很有名望的墨家叫腹䵍,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
秦惠王说:“先生的年岁大了,也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他了。先生在这件事情上要听我的。
腹䵍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的人要处死,伤害人的人要受刑。’这是用来禁绝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
君王虽然为这事加以照顾,让官吏不杀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规。腹䵍没有答应秦惠王,就杀掉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是人们所偏爱的;忍心割去自己所偏爱的而推行大义,腹䵍可称得上大公无私了。
以情与法的选择写一篇800字议论文
有人说秋风无情,也许是因为它摇落了枯叶,吹散了温暖.然而,秋风真的无情吗?我认为它“道是无情却有情”.当一丝丝秋风吹过,便带来了秋的消息.它展开笑颜,轻轻地拂去了夏日的烦躁,它翩翩起舞,托着落叶奔向大地…… 如浪般袭来的是凉爽的秋风,难耐的炎热已经土崩瓦解,心胸顿感辽阔,飞扬的语丝,娇媚了花容月色,秋风驱散了夏日的酷暑.四季的轮回中,有雨季的泥泞,也有雪花的芳香.走过岁月的人生,一如春夏秋冬变换的风景.四季的雨中,秋雨是最美的了.当金秋珊珊迟来,秋雨也淅淅沥沥飘洒下来,清新、水润、如诗如画.它不像春雨那样羞涩,不像夏雨那样暴躁,也不像冬雨那样冰冷,它是一首悠扬的小提琴乐曲,一首从骨子里透着韵味的散文诗.聆听大自然的倾诉,那便是一种享受.从爱撒娇的雨,到处处乱钻的风,北方的四季,就是这样的分明,竟也如此美丽.蓝盈盈的地球,手托于风的掌心,水晶球一样的旋着,映照出你我行色匆匆的身影.秋风萧瑟的时节,心底总会有一丝惆怅和几许淡淡的忧伤.树叶在无情的秋风中瑟缩颤抖,拼命的将大树攀住,充满了对生的渴求.阵阵的秋风将秋叶毫不怜惜的从树梢拽下,枯黄的秋叶在空中翻飞,无可奈何的随风飘散,是怎样的孤立无助.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有幸福也有忧伤,有成功也有失败.人生如春,人生如秋 当我们遭遇挫折时,人非草木,痛苦在所难免,抱怨与逃避现实都与事无补,当不争的事实横在面前,重要的是从痛苦的泥坑中拔出双脚,以豁达大度的心态树立生活的信念.坦然度过秋一般的人生,让希望的星光灿烂这生命的天空,让搁浅的船再度扬起远航的风帆,才能抵达美好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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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即寓情于法,力求取得执法的最佳效果,情指的是执法为民的真情;法不容情,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情指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情;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性,情指的是具有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和品格。
育法内之情,达到执法的最佳境界 先哲们曾作出这样精辟的阐述:“法律之情理乃法律之灵魂。”这句关于法律之灵魂的论断,显而易见是建立在情理基础之上的,是法与情的最完美阐释与结合。
法则代表人民之福祉、国家之福祉,而情是法得以合法正确实施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法是有情的,在特定情况下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运用“自由裁量权”和“无罪推定”等原则,无疑是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合理体现。
只有将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人性化执法,切实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法相融,才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近年来,我院受理的90%%以上的未成年在押人员,提高了法律文化知识水平,重复犯罪率仅占未成年在押人员总数的0.5%%,首批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省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标兵、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都是我们将思想感情融于检察工作实践中,寓人性化的关怀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中,净化人的心灵,给人灵魂以深刻的启迪与教育的结果。 弃法外之情,维护公平与正义 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一次不公的执法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则把水源破坏了。”
这一思想对于今人来说不乏启迪。法的首要的和最高的价值目标是公平正义。
这是法的理想。通过法律可以实现公平,伸张正义。
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法律的公平正义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得到完全和彻底的实现。首先,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其次,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司法的不公正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成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障碍。说情风、行贿受贿风、拜金主义、官僚主义等一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情交易、权钱交易现象出现,直接影响着社会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曾有过失足的执法者抱怨:“没办法,碍于情面,不得不这么做。”诚然,中国经历了漫长的“人治”时代,重人情轻道理的观念根深蒂固。
但是,作为一名执法者,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当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这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司法现实的紧迫需要,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深入学习了警示教育有关材料,那些被辉煌的前程冲昏了头脑,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将自身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高官,结果成了人民的阶下囚。
有一句法律谚语:法律宁可容忍私人的损失而不放过任何对公众的邪恶。当亲情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我经常教育干警按照“四个想一想”进行换位思考:即想一想人民群众在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的那种痛苦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遭受了不公正执法待遇的那种冤屈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上告无门、求助无果的那种无奈心情;想一想人民群众对干警耍特权、逞威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那种愤慨心情。
有了深刻的思考,我们在执法中就不会徇私情,就会珍视手中神圣的权力和职责。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有情有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法律面前,我们既要遵循法内之情的客观要求,更要自觉化解情法冲突的矛盾现象,坚决杜绝和抵制有悖于法律的情感,不亵渎法律,就不会玷污检察官的崇高形象和高尚人格。 树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格 古希腊先贤有过“正义胜似法律”的论述。
也就是说,正义是法律的基础,离开了正义,法律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由此可见,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更是现代社会人们追求的理想。
因此,牢固树立正义之情,锤炼执法如山的司法品格尤为重要。 为使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开展了“红色之旅”考察学习活动。
院党组带领全体中层干部到革命圣地西柏坡、延安缅怀革命先烈,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干警们沿着先辈们走过的奋斗道路重温我党的光辉历程,思想受到强烈震动和启迪,写出深刻的学习考察心得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交流。
纷纷表示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思想,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还要牢固树立以下五种观念。
一要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教育干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自觉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
自觉地从大局出发来处理执法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树立正确的平等观。
克服重打击轻保护思想,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观念。自觉消除法律适用中的等级观念和司法倾斜的观念。
三要树立正确的法制统一观。自觉。
情与法的议论文素材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
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
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
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
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
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以情与法的选择写一篇800字议论文
有人说秋风无情,也许是因为它摇落了枯叶,吹散了温暖.然而,秋风真的无情吗?我认为它“道是无情却有情”.当一丝丝秋风吹过,便带来了秋的消息.它展开笑颜,轻轻地拂去了夏日的烦躁,它翩翩起舞,托着落叶奔向大地…… 如浪般袭来的是凉爽的秋风,难耐的炎热已经土崩瓦解,心胸顿感辽阔,飞扬的语丝,娇媚了花容月色,秋风驱散了夏日的酷暑.四季的轮回中,有雨季的泥泞,也有雪花的芳香.走过岁月的人生,一如春夏秋冬变换的风景.四季的雨中,秋雨是最美的了.当金秋珊珊迟来,秋雨也淅淅沥沥飘洒下来,清新、水润、如诗如画.它不像春雨那样羞涩,不像夏雨那样暴躁,也不像冬雨那样冰冷,它是一首悠扬的小提琴乐曲,一首从骨子里透着韵味的散文诗.聆听大自然的倾诉,那便是一种享受.从爱撒娇的雨,到处处乱钻的风,北方的四季,就是这样的分明,竟也如此美丽.蓝盈盈的地球,手托于风的掌心,水晶球一样的旋着,映照出你我行色匆匆的身影.秋风萧瑟的时节,心底总会有一丝惆怅和几许淡淡的忧伤.树叶在无情的秋风中瑟缩颤抖,拼命的将大树攀住,充满了对生的渴求.阵阵的秋风将秋叶毫不怜惜的从树梢拽下,枯黄的秋叶在空中翻飞,无可奈何的随风飘散,是怎样的孤立无助.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有幸福也有忧伤,有成功也有失败.人生如春,人生如秋 当我们遭遇挫折时,人非草木,痛苦在所难免,抱怨与逃避现实都与事无补,当不争的事实横在面前,重要的是从痛苦的泥坑中拔出双脚,以豁达大度的心态树立生活的信念.坦然度过秋一般的人生,让希望的星光灿烂这生命的天空,让搁浅的船再度扬起远航的风帆,才能抵达美好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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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的选择,道却是无情的 作文
上网多年,也结识许多朋友,来来去去,总有过客匆匆的感觉,无论自己成为别人的过客,还是别人成为自己的过客,虽然还谈不上黯然销魂,其感觉总是令人不爽的,究其原因,也许是“道是无情却在情”吧。
所有的过客都有一个快乐的相逢,也有一个相知或许还算相悦的过程,同样还有一个不能相守的结局。结束的原因常常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这让我想起了托尔斯泰说过的一句话: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朋友曾感言:生活中有太多的善变和太多的不可预知,一个不经意的失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都会让朋友分手形同陌路。这似乎说明了人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但有一点不容否论的就是曾经有过感情,现在虽说是没有了,但我们还留有回忆,并且是经历了时间涤汰过了的美好回忆。我很喜欢一首英文歌曲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再现》,无论是唱还是听这首歌我总是心潮澎湃并感慨涕然,虽然昨日永远不会再来,但我还是真心地希望昨日重现。有一次我跟朋友谈及因误会而分手朋友,如果重逢会不会尽释前嫌?没想到朋友竟说:本来就没有什么前嫌,更何况还有“相逢一笑泯恩仇”之说。听这些话让我感到无比的欣慰。
有个朋友是个极为热心的人,总是尽力帮助别人,其曾自云:即使是一颗流星,也要划出那闪亮的一痕。这又让我不禁想起了过去写的一道诗:在情感的天空上,既有炽热的太阳,又有朦胧的月亮,还有那满天星光。偶有流星一闪,或是星雨沱滂,虽然短暂,却像是划过了心房,更有际遇的慧星煞是明亮,在夜的天空欲与明月争光。其实无论是太阳或月亮还是星星,只要是在照亮自己的同时,还能顺便照亮别人,我们就应该很满足了,并不奢求像流星一样,燃烧了自己,只为照亮别人,这样虽然令人为之感动,但毕竟是太匆匆,也太剌眼,局外人也许会投来羡慕的月光,而局中人并未能从中真正得到任何收益,所以我认为没必要,也不值得。当然我这里所说的并不是朋友说那句话时的本意。
古语道: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所以我们常常为情所困,绝情自然是不可取的,薄情似乎也不太好,浓情又会让人难于接受,也许生活的真谛还是:平平淡淡才是真,道是无情却有情。
关于情与法的作文应该怎样开头和结尾
关于爱的作文开头结尾
父爱开头:父亲,大山般的汉子;我,是大山的女儿。父亲的胸怀,如大山般宽广;父亲的性格,如大山般深沉。
结尾:生活里,有了父亲,才有了我广阔的天地;有了父亲,我的生活才有了灿烂;有了父亲,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走得更稳更矫剑
母爱开头:母爱像参天大树,为我遮荫挡凉;母爱像一把伞,为我遮风挡雨;母爱像一只小舟,送我到成功的彼岸。
结尾:母爱如伞,那密密织着的经纬网,是母亲对儿女无微不至的呵护,母爱是那古老的伞柄,举起一片温馨,让儿女在伞下小憩,伞面伸出的八支角,代表着你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母亲都会把她深深的爱辐射过来。
综合:父爱如菊,淡淡悠长,只有岁月走过,才能品味出那父爱中蕴含的深远韵味。母爱无言,在漫漫人生路上,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在你头顶上举起一把温馨的桑
友爱开头:“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诗经中的这首伐木记叙了朋友之间真挚的友情。我虽然不知道朋友代表什么,但我知道,没有朋友的人生是孤独的人生,朋友应该是推心置腹的,朋友应该是肝胆相照的,朋友应该是~~
结尾:朋友有时就像一面镜子,敢于公正的指出你的错误;朋友有时就像一个拐杖,在你难以前行的时候支持鼓舞着你向前迈进;朋友有时就像一把雨伞,为你阻挡着风雨,与你同舟共济.
2母爱作文开头和结尾
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1):
我爱我的妈妈,爱她的“唠叨”,因为有了她的唠叨,我才能改掉一些坏习惯。我爱妈妈,爱她的细心,因为有了她的细心,我才能不出错。我爱我的妈妈,我爱她的一切。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2):
那次母亲节我和妈妈都非常开心,我们的感情也更深了,那次母亲节过的可真有意义呀!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3):
母爱是开起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母爱是夜晚船上的航标灯,母爱是回荡在夜空里的那道首歌谣,母爱是我们心中的一泓清泉。
母亲给我们的那份爱,就像是一个耀眼的太阳,永远散发着无比的光芒,我爱您,妈妈!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4):
母爱,它能在我黑暗的时候变成一盏永不熄灭的灯;母爱,它还能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为我指明道路……总而言之,母爱是伟大的。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5):
母爱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书,是生活永恒的主题。妈妈,您就是我的天空。是您用双手撑起了我的一片蔚蓝天空,我想说:没有您的身躯为我遮风避雨,今天的我就不会站在这里。妈妈,您幸福,我快乐,为您付出再多我也值得。等您老了,我就是您的依靠,也是您撑出一片蔚蓝的天空。妈妈我爱你!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6):
母亲节,这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它唤起的是小草对大地的回报,是花儿对雨露的回报,是我们对母亲的回报。所以,请停下手中的工作,去亲吻母亲的脸颊吧。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见过上帝,但却无一例外地拥有上帝所派的天使——爱我们的母亲。
母爱作文开头结尾示例(7):
母亲!你是一本永远写不完的日记,你是一曲永远歌颂不完的诗歌,你是一粒永远熄不灭的火种,你是人类灵魂的缔造师。母亲,节日快乐!
亲情与法理话题高考满分作文
亲情与法理
亲情,如一杯浓浓的热奶,捧在手心,让它在寒夜里用醇香的温暖驱赶冰冷的孤寂。“常回家看看”,当它作为一首歌时,红遍了大江南北,而当它作为一条法令时,宣告社会意识已经觉醒。
一个人,如一棵树,带着一丝莫名其妙就神奇地来到世界,然后,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然而人与树又不尽相同,人会漂泊,而树永远扎根。是的,当我们长大了,都要到远方漂泊,如长翅的鸟儿,离巢腾飞。但我们那如树一样的根,却深深地扎在父母给予我们的那片土地上,我们流着他们的血液,呼吸着他们的呼吸,我们是父母用爱筑就的艺术。然而,当我们飞走了,离巢了,那满满的空虚就无情地留给了他们。我们得到了生命,经历了成长,难道就只能给他们留下一个空巢?
面对亲情和工作,很多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亲情可以等待,而成功的机会却稍纵即逝,俗话不也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是否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亲情?记得季羡林先生在《永久的悔》中就感慨于自己对母亲的忽视,字字动人肺腑,引人深思。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有多少个“等待”?我们拥有长长的一生,而给予我们这一生的人难道只能在白发苍苍时站在我们的身后,眺望着我们远去的背影吗?当然不能。他们的给予,足够换取我们为他们献上的温暖。把亲情捧在手心,用心的温度去温暖,让它成为一股暖流,流淌在子女和父母之间。
《老年法》写上子女“常回家看看”,不得不说,这使我们的社会更具人情味。在物质至上的今天,许许多多的人只会向“钱”看,对于情的淡薄,对于心灵的冷漠已经习以为常。其实,很多人在拥有了丰富的物质后,又何尝不感到一无所有!因为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他已经远离了温暖的人群。“常同家看看”,今天的社会为我们立了一块温馨的提示牌,提醒我们,即便走到很远的地方,也别忘了家的存在和父母望眼欲穿的等待。这样的提示,我们应该鼓掌喝彩。
把亲情捧住,捧在手心,当你对茫茫前程感到畏惧和无助时,体会一下它的温暖,当那股熟悉的暖流流淌过心灵,那就是父母微笑的鼓励!
摘自:高考满分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