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约谈范文
求党员谈心记录内容
预备党员谈话内容摘要 摘要:谈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
谈话的内容,主要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情况以及觉悟程度,鉴别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三、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四、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五、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六、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七、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十、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十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十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十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四、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
如何开展党员谈心谈话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党员群众向领导干部申请约谈可以谈什么
一、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是指发现队伍中有不良倾向的苗头或问题,需要对所管干部及时打招呼或制止而采取的一种教育防范措施。
(一)适用范围
1.办事推诿拖拉、消极怠工或存在“四难”现象的;
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或不遵守上下班、请销假制度的;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承诺,纳税户和群众有意见的;
4.不按规定着装,税容不整,举止不端庄等违反税容风纪规定的;
5.接受纳税户支付款项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对纳税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需要采取针对性教育措施的;
7.有其他需要提醒或制止的不良行为。
(二)组织实施.
约谈对象按照各单位领导抓队伍建设的责任分工,由责任领导找当事人谈话,随时发现随时进行,并作好记载备查,但不影响年度公务员考评。
二、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指发现所管的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立案标准,需要对其进行谈心教育,责成其及时纠正,并给予一定经济上处分的一种教育防范措施。
(一)适用范围
1.收受纳税户礼品、礼金或其他有价证券,未在15日之内上交的;
2.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关系税的;
3.利用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过生日、乔迁之机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敛物;
4.经过提醒教育,问题仍末纠正的;
5.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无需立案调查,但需要告示、澄清或责成其纠正的;
6.经内部监督职能部门调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需要及时责成其纠正的;
7.有其他需要警示或制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需要及时给予教育限期纠正的。
(二)组织实施
诫勉谈话对象由各单位书面提请或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提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发通知书,并组织实施。年度内受到谈话一次的,扣发一个月岗位责任制奖金,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公务员;年度内受到两次谈话的,扣发一季度奖金,并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年度内受到三次谈话或三次以上的,扣发全年奖金,并待岗学习三个月,当年公务员考评定为不称职,并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三、实施教育防范惩诫制度的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要把约谈、诫勉谈话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作为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负起责任。
(二)建立责任制,认真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与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实行层层负责制度和挂钩联系负责制度,主要领导对整个班子成员负责,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范围负责,二层领导对下属负责。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
(三)注意把握政策,重在教育为先,处罚在后,把问题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预防违纪的效果。在执行“两项制度”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严格依纪依规办事。
(四)实行违背“两项制度”倒查制度。凡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均应实行“倒查”。如查实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该提醒的没有提醒,该谈话的没有谈话,该予以告诫的没有实施告诫,则应追究相关领导失职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成写出反思、通报批评、告诫、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列入年终班子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
领导干部与下属谈心谈话方式包括什么类型
领导干部与下属谈心谈话方式包括四种类型,分别是谈思想,谈工作,谈生活和谈问题。
1、谈思想。了解谈话对象思想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引导其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
2、谈工作。与谈话对象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对工作中的优异表现加以表扬肯定,对出现滑坡退步抵触的要帮助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以达到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团队精神的目的。
同时征求党员干部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谈生活。
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生活状态,交流在生活中的感受。对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出谋划策,帮助其解决困难,使党员干部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4、谈问题。谈话组织者要聚焦“四风”问题,查找差距、深挖根源,特别在廉洁守纪方面,要通过谈心谈话“咬耳朵”“扯袖子”,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扩展资料 谈心谈话应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平等待人的原则。很多谈心谈话都有针对性,都带有意见、误解和困惑等情绪,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以家长教子的态度去谈心谈话,不仅不会取得效果,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带来新的对立情绪。
二是真诚待人的原则。谈心谈话是思想和情感的交流,真诚是打开心锁的钥匙,让别人敞开心扉,自己首先要敞开心扉。
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谈心谈话要不带任何偏见,不要先入为主,要就事论事,用平和的心态、客观公正的态度面对谈心谈话对象,让谈心谈话对象真正心服口服。
四是坚持党性原则。谈心谈话不是迁就、讨好和卖乖,要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循循善诱,启发思想觉悟和境界的不断提高,产生思想的共鸣。
五是做好谈心谈话的准备。有些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谈话缺少准备,把谈心谈话看得很简单,缺少针对性,导致谈心谈话的质量和效果都大打折扣。
其实,谈心谈话的时机选择、话题确定、意图表达、语言使用等都要精心准备。 参考资料:人民网--谈心谈话四要素--第五自然段 人民网--光明日报:发扬“面对面”谈心谈话的优良传统 。
哪些情况会被纪委约谈?
1、新任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前。
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通报警示案例、告诫走上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分内之事。 2、各级党员干部。
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 3、被举报反映问题的党员干部。
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4、对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够降免职条件的领导干部。
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5、有违纪嫌疑的党员干部。
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坊间常说的“双规谈话”。 6、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比较集中、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述责述廉述德活动中测评结果较差,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
扩展资料 约谈的方式有: 1、任前廉政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一对一)、集体谈话(一对多) 2、教育提醒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各级党员干部 3、信访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 4、诫勉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集体谈话 5、谈话函询 形式:1、发函请作说明;2、分管领导或室领导与其谈话;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4、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 6、组织调查谈话 形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其个别谈话 参考资料:福建机关党建网 哪些情形下党员干部会被纪委约谈?。
涨知识:哪些情形下党员干部会被纪委约谈
哪些情形下党员干部会被纪委约谈呢?1、任前廉政谈话形式:个别谈话(一对一)、集体谈话(一对多)谈话对象:新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点: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通报警示案例、告诫走上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分内之事。
2、教育提醒谈话形式: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各级党员干部要点: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3、信访谈话形式:个别谈话谈话对象:被举报反映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4、诫勉谈话形式:个别谈话、集体谈话谈话对象:对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够降免职条件的领导干部要点:适用于谈话对象“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七种情形。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5、谈话函询形式:1、发函请作说明;2、分管领导或室领导与其谈话;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4、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要点: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
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6、组织调查谈话形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其个别谈话谈话对象:有违纪嫌疑的党员干部要点:根据党内法规规定,由违纪嫌疑人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配合组织调查,讲清有关问题。
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坊间常说的“双规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