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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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
如何理解《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以下是条例对管理用房面积的规定,其中物业办公室、警卫室等为全部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都可以算作物业服务用房。这个规定是这样但其实在小区建成后并没有相关部门对这个进行验收。所有是可以打擦边球的。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照下列要求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3‰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得低于90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以300平方米为起点,超过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2‰的比例增加配置,超过5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1‰的比例增加配置。
(二)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具备供水、供电设施及其他基本使用条件,能直接投入使用。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批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的,不得低于15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60平方米。
贵州省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15
每个省市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具体请参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管理考核标准这个是怎么办呢
◆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是什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2)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3)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4)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据此规定,有关方面经测算后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费,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约850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724元,每月62元;同样面积的高层住宅,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费约1414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元,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1306元,每月109元。
故此,购买房改房的职工只需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其中的住户个人交费项目。该项费用包括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和机动车丰车费等。
其中的常规性收费,包括保洁费(3元/户)、保安费(5元/户)和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一般每户每月为9元,全年108元。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收取有什么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
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1)居住用房的管理费: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关于物业管理管理制度及岗位描写
物业管理的管理制度一般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面为部门职责制度;第二层面为岗位职责制度;第三层面为具体操作制度;第四层面为作业程序制度。
这是一个很宽泛的问题,物业管理的管理制度比较庞杂,岗位工种多,职责不一。 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基本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办公管理制度 员工办公制度 文明办公制度 办公室值班制度 管理处接待来访设诉工作制度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回访工作制度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回访制度等等 物业管理部 (1)负责筹建管理员工餐厅工作。
(2)负责会所及会议中心的管理。 (3)书写给业户的各类通知、通告,由总经理签署发出。
(4)负责物业的日常清洁工作。 (5)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及周边的绿化及环境布置。
(6)负责物业的除虫灭害工作。 (7)协助业主处理租赁工作。
(8)负责业户的搬入和迁出协调工作。 (9)建立业户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物业的一切庆典服务的布置,及为业户的庆典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11)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
(12)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13)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岗位编制:(1)由1名物业经理和 名员工组成,负责大厦清洁、会所等项的物业管理工作。(2)清洁班由 名员工组成,分白班和夜班。
白班 人负责维护所辖物业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的常规清洁,要求个人素质较好;夜班 人,负责全面清洁楼宇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要求按清洁程序进行操作,对人员个人素质要求可适量放低些。 (3)员工餐厅服务由 名厨师及 名工作人员组成,上班时间为 ,要求员工个人素质较高。
(4)业户服务员 名,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5)会所服务人员 名,负责健身、洗浴、美容等场所的接待服务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高层物业管理人员 1。物业经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具有5年以上大型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基本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勤业、敬业、乐业。
2。物业经理助理 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有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对工作管理、运作有较强的、系统的认识,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分析、统计能力,熟悉公关业务。
勤业、敬业、乐业。 3。
物业管理部经理 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大型会议接待能力,以及随机应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大厦清洁、绿化、养护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各清洁用品的使用规范。 对工作认真负责,敬业、乐业。
4。物业管理文员 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及流利的英语口语对话能力,熟悉公关业务、各劳动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调查、解决问题、沟通、理解、判断、分析的能力,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勤业、敬业、乐业。
5。保洁员 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6。写字楼接待员 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物业管理接待工作经验,性格温顺,自身素质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对工作认真负责,敬业、乐业。 7。
收发员 中专以上文化,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懂电脑操作,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8。
资料员兼文员、仓库管理员 大专以上学历,工科或资料管理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文字功底,2年以上工作经验。 9。
弱电技工 大专以上学历,电子技术,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业务熟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10。
强电技工 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电力系统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大型企业设备管理经验,业务熟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11。
空调技工 大专以上学历,制冷专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大型设备管理经验,业务熟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12。
维修工 高中以上学历(水电专业),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 13。
安全管理员 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身高17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须有本地户口担保人。 14。
监控管理员 高中以上学历,男175厘米以上,女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不矫正视力为1。5,品行端正,工作认真,需有本地户口。
15。车场收费员 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懂简单电脑操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与业户沟通的技巧,工作认真负责,敬业、乐业。
物业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