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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笔录格式-警察的询问笔录怎么做,具体格式是什么

    警察的询问笔录 格式同讯问笔录 附录 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讯问笔录,应当注意五个要点: 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二、仔细填空,认真核对。

    这个“空”就是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三、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要尽快使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询问人知道,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

    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 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

    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聊天”、“拉家常”等;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有抵触情绪时,要以静制动,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 五、自始自终,履行程序。

    询问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有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认可,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填实,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部法定程序。 。

    派出所民警传当事人作调查笔录有何法律规定

    调查询问笔录应当遵循的十条原则有哪些1、合法。

    证据必须依法取得,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行使调查询问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如表明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讲被询问人的权利、义务等。

    2、全面准确。询问笔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采取一问一答式,用“问”、“答”表明,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等情况询问清楚,以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貌。

    要按照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或其内在规律进行询问。所为准确是指用语严谨明确,不得含混不清,尽量少用或不用大概、可能一类闪烁其辞的字句。

    同时,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3、个别询问。

    一份笔录只能询问一个人。询问的对象不同,询问的内容应该有所侧重。

    如果较为复杂的案件,就同一个问题一份询问笔录表述不完,可以分成若干笔录,不要硬将所有内容写在同一份询问笔录上。一个案件如果涉及数个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询问,分别制作笔录。

    多份笔录之间不能相互矛盾。4、一事一问。

    一份询问笔录只能就一个违法行为进行询问。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个价格违法行为,应分别制作询问笔录。

    5、略记提问,详记陈述。进行询问,就是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

    因此,提问易简,陈述应详。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

    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6、如实记录,正确综合。

    记录内容要真实具体,尽量如实地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原话,不随意取舍。记录原话并非记录废话,对当事人凌乱的陈述,可准确的综合后记录下来,但要符合被询问人的本意。

    7、当场纪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应当在询问过程中进行,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否则就会影响其原始真实性。

    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退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和删、增、涂改。做到文字清楚、书面整洁。

    8、交由被询问人确认。询问笔录的内容是被询问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被询问人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就会在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有异议,留下隐患。

    因此,交由被询问人确认是调查询问笔录制作的原则之一。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由其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并逐页签名、盖章。

    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加指印或盖章。执法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签署的姓名和日期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9、不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进行评判。

    调查询问的目的在于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真实性客观性,询问笔录只是就事论事,调查事实真相,反映事实过程,通过询问发现线索或者佐证证据。如果在询问中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评判,容易导致被询问人不能自觉配合,使询问陷入僵局,反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因此,不要出现“对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作出处理。你有什么意见?”、“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乱收费的违法行为”等定性的词语。

    10、严禁诱供。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是无效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力求避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有的执法人员为图省事,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或者是限制做好一份询问笔录直接交由被询问人,这些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是经不起质证的。

    警察询问的笔录怎么处理

    如果是询问证人,警察则有义务对证人所述的内容进行保密。

    警察办案时,对案卷的处理一般都是:办案过程中由办案人亲自保管,一般都是放或锁在办案民警的办公桌内。案件办理完毕后,则交由县级公安局的法制科保管。

    至于警察能不能真正保密,则要根据办案民警的责任心和县级公安局的档案管理制度而定。目前,国家对警察办案要求相当严格,证人如果不是真实姓名则起不到证据的作用,而写了真名又难以为证人保守秘密,因此导致了许多案件发生后,警方找不到证人的难堪局面。

    特别是基层派出所,鱼目混珠,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多数派出所都请有协管员,协管员都是社会上的人员,可见保密之说实在是太勉强。

    公安询问笔录范文格式是怎样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 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 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 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 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1. 记清情况来源;

    2. 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 体情况及根据;

    3.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 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 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 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 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 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 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 录上注明。

    片警调查实际年龄的询问笔录范文

    问:我们是XX市公安局的民警(出示警察证),现依法向你询问问题,请你如实回答,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

    问:你今年多大了?

    答:我18岁了。

    问:你具体是哪年、哪月、哪日出生的?

    答:我是XX年XX月XX日出生的。

    问:你的身份证号是多少?

    答:我的身份证号是XXXXXXXXXXXXX。

    问:你所说的是实话吗?

    答:是实话。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的?

    答:没有了。

    问:你看一下本笔录,看是否和你说的相符?

    答:

    警察整理案件的流程的记录

    正常程序供参考:案发(小偷偷了你的1000元钱)-报警(警方立案调查)-侦破(小偷被抓到)-移交(案件材料整理完毕移交检察院)-立卷(检察院审核案件材料)-公诉(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法院开庭审理定罪)-反脏(也许部分赃款无法追回)

    综上所述你的1000元希望渺茫了!

    民警的办案程序:

    警察在接报警后十分钟内必须到场(城区内五分钟),且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可告其不作为;

    人民警察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节假日也有值班民警可处理案件;

    最好做伤情鉴定,万一够轻伤呢,不够也是轻微伤(二三百元),警察好跟据伤情鉴定处罚对方。

    属于警察办案程序,且一个月内办结。

    在民警作询问笔录可以一个人做吗

    公安询问笔录操作规程:

    1、确定两名以上执法办案公安民警进行询问。

    2、出示证件,表明民警姓名和工作单位。

    3、填写询问的开始时间、地点。

    4、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

    5、问明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6、询问案情: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原因、后果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7、听取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客观记录。

    8、将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向其宣读询问笔录。

    9、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后,有更正或补充的,在修正处捺指印;核对无误的,应逐页签名捺指印,拒签的应注明。

    10、办案公安民警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名;有翻译人员的,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11、填写询问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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