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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公文范文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与范例的内容简介

    全书共分八章,整理了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并配以图示,使读者更加直观地学习。具体内容包括:党的机关公文格式,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联合行文公文格式,公文的电传格式,规范性公文写作规范格式与范本,法规和规章性公文写作规范格式与范本,通用性公文写作规范格式与范本等。

    什么是公文写作

    公文概述 一、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

    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

    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

    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 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

    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

    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公文种类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

    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

    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常用文书。

    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推荐网址: 。

    行政公文格式及例文

    最佳答案 公文格式

    一、公文用纸

    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正文(含主送机关名称和落款):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正文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六)成文时间及印章: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也就是不到1行的空白,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排列整齐,均压成文时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七)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分类进行编制,用三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八)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九)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请教政府公文的格式比如标题用几号字,什么字体等等最好有图文范例

    有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文

    1、发文字号。即公文代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如桃农信发〔2006〕1号),用3号仿宋体标注于版头下空2行红色横线之上,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排印,上行文的在左侧排印,与右侧的“签发人”对称。

    2、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横线下方空2行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主送机关 。指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称。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

    4、正文。位于 主送机关 下方。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即: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 用“(1)”。第三层的“1.”不能写成(本文章来源于“ http://114wm.cn”!)“1、”,即把小圆点写成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 下,第一层用“一、”,第二层可用“1.”。

    在正文中,只能用仿宋、小标宋、黑、楷4 种字体,均用3 号字。正文中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小标题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小标题用小标宋体字排印,第二级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小标题用楷体字排印,第四级小标题用仿宋体排印。除小标题之外的正文文字,有双文种的(既复合型公文),第一文种的正文用楷体字排印,第二文种的正文用仿宋体字排印。

    5、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侧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2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6、成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用汉字标注,“零”写成“0”,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4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

    7、主题词。一般位于末页下端抄送机关或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后标全角冒号,主题词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一篇公文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每个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下方排印一条横线。

    8、抄送机关名称标注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横线把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2字用3号仿宋体字左边空1字排字,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末尾用句号。

    9、印制版记。 由发文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及两条横线组成。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印发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上行文的,印发日期后接着排印“印字”;下行文平行文的,排印“印发”2字。

    行政公文格式及例文

    最佳答案 公文格式

    一、公文用纸

    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正文(含主送机关名称和落款):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正文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六)成文时间及印章: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也就是不到1行的空白,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排列整齐,均压成文时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七)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分类进行编制,用三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八)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九)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写公文材料有哪些格式

    1、重点掌握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公文有公文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文字材料。

    广义的公文专指法定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

    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的特点主要有: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实效性; (5)规范性。

    2、掌握公文的基本功用。 公文的基本功用有: (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 (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 (4)宣传教育; (5)依据凭证。

    3、掌握公文的分类。 (1)依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种。

    (2)按照紧急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两大类。紧急公文又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和、及秘密等级可将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大类。保密文件 又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三类。

    (4)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执照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六大类。 二、公文的体式 1、了解公文的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构成公文的诸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 (1) 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通常有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诸要素构成。

    (2) 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通常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构成。 (3) 版记部分又称文尾部分,通常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项目构成的。

    2、了解公文的构成格式。 3、了解公文的印装规格。

    三、重点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 2、要了解实际情况; 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 (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 (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 (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制发公文的程序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四、各类公文的写作要领 (一)命令 1、了解命令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了解命令的特点:命令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极强。

    3、了解命令的分类:命令主要包括发布令、行政令、嘉奖令三种。 4、了解命令的写法。

    (二)决定 1、掌握决定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了解决定的特点:决定是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和约束性公文。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某些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都可以用决定。 3、了解决定的分类:按照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决定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一类是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

    4、了解决定的一般写法。 (三)公告 1、掌握公告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了解公告的写法。 (四)通告 1、掌握通告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2、掌握通告的写法。 (1)标题。

    通告的标题有多种写法,一是完全式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二是省去事由,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三是省略发文机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四是只有文种,也就是“通告”。 (2)正文:通告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

    开头概述发文的目的,主体写明通告事项,结尾写明执行要求等,惯用的结束语有“特此通告”等,结尾也可省略。 3、了解写作公告、通告的注意事项: (1)要写得通俗; (2)要写得具体; (3)要写得清楚。

    (五)通知 1、重点掌握通知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2、掌握通知的特点: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有时也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

    通知用得最为广泛,因而使用频率很高。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3、了解通知的分类:按内容和功用的不同,通知可以划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告知性通知、任免通知四大类。 4、重点掌握通知的写法。

    (六)通报 1、重点掌握通报的用途:通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通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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