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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报安全生产事故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 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报告。

    (2)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 (3)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 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4)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曰 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 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的,应当及时补报。

    请求工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事故报告程序是这样的:(仅做参考)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工作技能+注意=安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表于工伤当日填好后交安全主任

    现况调查﹕(本栏由事故部门详细真实的填写)

    伤者姓名 男☐

    女☐ 年龄

    工龄

    号 工作部门

    伤害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担任

    工作 事害

    地点 事故原因 自伤☐ 他伤☐

    1.伤者当时使用何种设备或工具从事何种工作﹕

    a.设备名称﹕ b.工具名称﹕ c.工作内容﹕

    2.事故经过描述.

    3.伤者或其它人有何不安全的行为? ☐在运动中或危险设备上工作 ☐其它(请注明)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械或工作 ☐不安全的装卸、放置、混合、化合

    ☐有意识的使用缺陷工具或设备 ☐不安全的使用工具或设备或以手代工具

    ☐工作速度不安全 (太快、太慢、跑、跳、抛掷工具等) ☐分心、困扰、粗心、惊吓、嘻闹

    ☐安全装置失效(拆除、调整不当、未使用等) ☐不愿使用人体防护设备

    ☐不必要的暴露在危险环境中,采取不安全的位置或姿势工作

    4.有何物的不安全状况?

    ☐机械维护不善(未维护,维护不充分或被他人拿掉) ☐未供给防护设备 ☐不安全的工艺流程或步骤

    ☐机械(工具)或厂房情况不良(磨损、破裂、腐蚀等) ☐照明不善(太强、太弱、闪光等) ☐不安全的布置或整顿

    ☐通风不良(未通风、不充分或分布不当) ☐不安全的设计或安装及构造

    ☐其它(请注明)

    5.为防止同样事故的重复发生,计划采取的措施:

    6.实施的时间:

    7.经医生初步诊断后 ☐回家 ☐送 治疗 ☐估计工伤请 天

    8.主管对此工伤的意见:

    部门经理: 主管: 组长:

    伤害分析(本栏由事故调查人员填写)

    1.☐按工伤事故办理 ☐无法按工作事故办理 理由:

    2.原因分析:

    不安全的动作( ) 不安全的作业情况( ) 不可抗力的灾害( )

    3.防范措施建议:

    核准: 日期: 事故调查员: 日期:

    请求工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事故报告程序是这样的:(仅做参考)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内容有哪些

    如下: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事故报告怎么写

    生产事故报告即偏差报告。

    其实很简单的。 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

    2、事故发生的地点。 3、事故过程(必须详细到每一个细节,便于分析问题)。

    4、事故过程分析。 5、造成事故的原因。

    6、制定出避免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已经采取的措施。 扩展资料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3.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

    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剔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安全事故要如何报告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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