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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协议签约要领与范文

    签署分居协议的注意要点有哪些

    签署分居协议的注意要点有哪些? 1、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2、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3、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4、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签订赠与协议书需注意哪些要点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

    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附条件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的基本组成和一篇范文

    合同的基本组成:

    1、

    甲方:

    乙方:

    2、合作内容:

    3、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4、内容及费用:

    5、付款方式及期限:

    6.本协议有效期:

    7、违约责任:

    8、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协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其它:

    未尽事宜,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文本内容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因字数有限无法给你范文

    怎样签合同确认书

    给你个全面的 慢慢看啊: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己总结的购房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最好是直接交定金,谈好中介费之后,同时签合同,合同中要注明定金情况。每交一笔钱都要写收条。如果一定要交意向金,要写清楚,无论任何理由,一旦自己不想买房子,一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意向金。

    2. 签合同前,检验房东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共有人同意出售协议原件,并保留相关复印件,在没有看到这几件东西之前,不交一分钱。

    3. 首付款一定不能直接交给房主和中介,要在银行账户冻结。银行需要在见到过户后的契税发票和领新房本通知单才会解冻放款,可以过户当天与贷款一起转入卖方账户。

    4. 定金不超过交易价格的20%,一般不超过10%。

    5. 相关费用:契税1.5%;土地出让金3%;印花税0.05%;评估费约为 %。中介费要分笔付款。

    6. 合同要确定过户时间、物业交验时间和交钥匙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重点是违约金。

    7.过户时需要先交契税才能办房产证,让业主交公共维修基金发票。

    8.丈量房屋尺寸,检查房屋相关质量和配套情况。

    装修施工合同洽谈要领有哪些

    装修施工合同洽谈要领:1、采用合同时,按规范要求写清具体内容。

    2、采用自制合同格式时,必需至少明确楼上11项内容。3、合同谈判一般与预算同时进行,同时应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和费用,紧急事务处理原则和办法。

    4、有条件的话,可以要求1到2次每次30分钟左右“业主有现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经理、业主”开现场会议的权利,而施工方应无条件同意。5、注意施工法人合同专用章的合法性6、纠错一定要签公司纠错专用章。

    7、付款必需有发票,或先开收据后换整张发票。8、场容场貌管理规定,节约现场生活开支费用的规定。

    9、确定施工队伍组织,明确到个人。并在现场张贴施工人员名单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合同确认书-合同成立之前是否要签订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所谓数据电文形式包括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知,签订确认书的要求只能在要约或者承诺的阶段提出。

    如果在有效的承诺已经作出后一方才提出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属于合同变更的意思表示,因为合同已经成立,故不能以未签订确认书为由主张合同不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这时合同成立的时间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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