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红头文件范文
谁有红头文件的范文
题目 黑体 小三号 加粗 正文 仿宋 四号 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 行距为“固定值”25磅 1.因为是红头的格式,所以顶头要空四行,也就是打四个回车; 2.正常情况下,第五行是文号比如说"江二建(2008)3号"正常是宋体,或者仿宋也可以,大小是三号; 3.然后继续空两行,输入标题,比如:"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黑体,宋体,仿宋跟据公司习惯而定,大小是小二; 4.回车,输入内容.内容一般是三号,宋体,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变动.尽量不要拖到第二张,能凑一张凑成一张. 5最后空两行,输入日期或其它东西.三号.。
红头文件的格式?
一、定义1、 字本格式标识公文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以3号字为基准字。
2、 行本格式标识公文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以3号字为基准字,行距为3号字的7/8,每行约占10mm。3、 字号本格式不注明字号的均为3号字。
4、 字体本格式不注明字体的均为仿宋体-GB2312。二、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1、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 公文页边和版心尺寸上白边(天头):37mm±1mm下白边(地脚):35mm±1mm左白边(订口):28mm±1mm右白边(切口):26mm±1mm版心:156mm*225mm(不含页码)三、公文各组成部分标识规则本格式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大组成部分。公文首面红色反线(含)以上部分统称眉首;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的部分统称主体;主题词以下部分统称版记。
(一)眉首眉首由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组成。1、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至少应编两位。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后标“★”号,不标保密期限视为长期;标保密期限,以“年”、“月”为单位标识在“★”号之后,“年”、“月”数用阿拉伯数码。3、紧急程度用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移至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或黑体字居中排布,以庄重美观为原则;多元中心标识字号不大于18 mm*11mm;后加“文件”2字;联合发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2字右侧上下居中。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上行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80mm,即增加60mm的空白供领导批示用。
5、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之下放一条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156mm),与发文机关标识下边缘之间的距离为30mm(3行)。发文字号标识在第3行,居中排布。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年份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起;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6、签发人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此时,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标识;签发人居右空1字标识,“签发人”3字后标全符冒号,签发人姓名用楷体。
如有多个签发人(或会签人),应利用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30mm空间排布,排布不下可下移红色反线;排布时主办机关签发人应置于第1行,最后一个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二)主体主体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组成。
1、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在红色反线之下占4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保持词意完整,排列对称美观。2、主送机关标题之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符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面不能显示正文,应将主送机关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3、正文主送机关之下左空2字标注,回行顶格;以后每起一自然段均左空2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另起一段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附件”2字后标全符冒号,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成文日期用汉字书写,“零”写为“○”。6、印章(1)单独发文印章成文日期右空4字,印章压在成文日期上,端正,居中;印章上弧距正文2mm~4mm。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加盖,即仅以印章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印章下弧有文字,采用中套方式加盖,即印章中心线压上成文日期上。(2)联合行文印章加盖两个印章,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加盖3个以上印章,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标注名称,印章压在名称之上;印章每排3个,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不足3个均居中;最后一排印章之下标注成文日期,右空2个字。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印章排列在前,只能采取一种印章加盖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
(3)特殊情况说明当正文之后的空白容不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或字距的办法,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7、附注公文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左空2个字标识在成文日期之下的适当位置,用圆括号括起。
8、附件公文的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另起一面排布,附件的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二字并加全符冒号,如有序号在序号后加全符冒号。附件的名称应与附件说明的附件名称保持一致。
如附件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首面第一行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三)版记版记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主题词“主题词”3字用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加全符冒号;词目用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个字。2、抄送机关主题词之下左空1字标识“抄送”2字,后标全符冒号;回行时与上一行抄送机关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抄送机关之下占一行位置。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部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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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是建国50年来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起来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历年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这些法规和政策,是规范和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依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是整个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紧,实施难度大,因此国家对这一部分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相对较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行业归口”的安置政策,1981年开始确定为“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台了“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等安置政策。
主要政策有: 1、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其含义是:由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业系统分配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是一种国家指令性的安置办法。
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一办法固定下来。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因接收单位不愿接收而带来的安置难的问题,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和社会的稳定。
我省采取“省、地、县三级负责,以县为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下达指令性安置任务,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下达,每年均占安置总数的30%,其余为市(地)、县筹集,对此,这一政策就我省而言,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主要是根据各行业用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向各行业按系统下达指令性安置计划;另一方面按各有关单位子女实际数下达。 2、区别对待,优先安置政策。
即对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置;对转业士官尽量做到对口安置;对因战、因公的二、三等伤残军人,尽量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双向选择”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基础上,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安置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此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单位的用人权、退役士兵的择业权,它不仅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机遇,而且由于安置政策公开,双方情况公开,供需当面交谈协商,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了人力供求活动中,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原则。
4、鼓励“自谋职业”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鼓励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政府安置工作的权利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后自行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条款规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从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和户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5、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政策。 1995年,从企业减员增效、实现扭亏着眼,提出企业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即用人单位因困难不能接收退役士兵的,可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数,采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费,以实现安置任务的转移。
单位所支付的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超计划接收退役士兵单位的经济补偿(奖励)。 (二)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1980年10月,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这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两面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对象主要在农村。)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我省每年退役回农村的士兵约占当年退役总数75%以上。
这部分退役士兵数量大,加之回乡后遇到的诸如住房、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和问题,思想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对此,国家极为重视,我省每年均由省级财政安排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退伍军人安置,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于对农村退役士兵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
二是扶持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立足当地,积极帮助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施展才华,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指导,大力鼓励他们创办第三产业,进入乡镇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广泛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
我省每年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均达80%以上。 (三)退役士官安置政策 士官又称志愿兵。
由于士官与义务兵服役的期限和作出的贡献不同,因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因此,退出现役的士官安置除执行义务兵安置的相关政策外,还有其特殊的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