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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政府采购方案范文

    采购计划书怎么写?急!

    采购工作计划书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继续以 "规模与规范"为工作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推动省直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采购部门-如何选择采购部门人员?

    餐饮采购员的采购工作直接影响到餐厅的正常运行和菜品的质虽,看似简单 的工作却有很多的注意事项,所以餐饮采购员的岗位要求和职位素质一定要过关。

    在一般人看来,采购员的工作简单而易操作,似乎谁都可以承担这一工作, 实际上,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还承担着更为重要的工作,扮演着多重角色。 1。

    采购员扮演着菜肴成本控制员的角色餐饮产品成本的构成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和调料的成本原材料的成本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决定原料成本的关键就是原材料&采购价格。餐饮产品把握。

    采购价格的高成本的控制员。新、怎样创新不仅取i饮采购员由于经常斗的市场供给情况非5馈给厨师长,对厨原材料由于其鲜活,含水分高低取决于采购人员对原料价格出低将直接影响到菜肴的成本。

    从这一意义上讲,采购员是菜牵2。 采购员扮演着菜肴创新的信息员角色菜肴创新是当今许多餐饮部门最为关心的事情,如何创决于厨师能力和水平,还取决于采购员对采购信息的把握。

    进出于一些原料供应市场及特殊原料的产地,对各地烹饪原常熟悉,采购人员将各种原料的供给及变化的信息,及时地师菜肴的创新提供了许多新的信息。 3。

    采购员扮演着菜肴质量的控制员俗话说得好:“巧妇难做无米之炊”。采购人员所采购原品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菜肴的质量。

    作为烹饪原料,由于其产地的不同、季节的差异、野生还是圈养等品质差异很大,如果从原料的采购就把好了质量关,就确保厨师生产加工菜点的质量。 4。

    采购员扮演着菜肴销售时的推销员现在的许多饭店对一些海鲜、河鲜采用的是明档销售的:市购物,可以自由挑选,其随意性很大。由于采购人员对原f价格、品质等比较了解,与点菜的服务员相比更具有说服力,其在客人面前对|料的评价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推销效果。

    求一篇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范本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2005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4年3月份,我县正式成立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标志着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全面启动。通过这些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合理配置政府资源,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而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

    (一)、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入手,夯实政府采购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入于,抓实抓好。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

    先后制定下发了《**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赔偿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县政府采购聘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内部运行程序》等,确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政事职能分开,监督管理主体与采购实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采购人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是新生事物。政府采购的出现,已经引起了权利、利益格局的调整。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经常接触到新的科学知识,处在市场经济的前沿,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具备较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政府采购办成立后,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面对新课题自我加强,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认真系统学习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来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并特别注重学习和收集有关报刊上关于政府采购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以丰富政府采购知识,开拓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

    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为我县政府来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于去年3月份成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八个不准,八个公开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

    求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

    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招标文件将在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 领取地点:民生路1399号13楼(上海信息城) 电话:(021)-68561100-615、68569903 传真:(021)-68560852 联系人: 邮编:200135 4.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5.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7.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年月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2.要求: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设计,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3.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4.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伍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计算机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投设备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投标方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给设备使用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7.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设备总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保兑支票或汇票,与投标书正本、开标一览表装在同一信封内密封。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在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产品代理证明; 5.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招标设备名称 (3)招标文件编号 (4)投标方名称 2.投标方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修改标书仍需按第1款规定进行。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单位与被邀请单位不相符的。

    五、开标与评标 1.招标方于年月日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2.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方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书中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

    且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六、评标原则: 根据下述条件择优选择中标方: 1.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满足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价格合理。 3.能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4.能提供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5.评标组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

    6.其它要求。 七、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

    跪求:政府采购方面的“投标项目的实施方案”,满意再追加分,谢谢

    招标项目实施方案,供参考政府采购招标运行程序一、委托采购与委托招标1、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委托单》报采购办。

    2、采购办同意后,采购单位和招标公司签定《委托协议》。3、采购办向招标公司开具《政府采购委托书》。

    4、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招标公司须书面申请并经采购办批准。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从采购办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须从采购办供应商库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二、发布招标、中标公告1、招标公司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书》编制招标公告。2、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1)所有需要发布的信息都应在《有关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2)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在上述媒体发布外,还须在《中国财经报》发布。3、中标信息在上述相应媒体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发售前一天,招标公司向采购办提交一份备案。四、抽取专家1、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前三天,招标人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标专家申请表》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人、采购单位和采购办各派一名代表,在规定的地点,凭《政府采购委托书》从采购办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前,抽取专家人员不得离开抽取现场,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

    2、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一般项目,专家评委会(谈判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特殊情况可增加到7人;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委会(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单位可出1人参加专家评委会(谈判小组),招标人不得参加专家评委会(谈判小组)。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列入专家抽取范围。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取随机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采购办同意,可直接确定专家或从招标公司专家库抽取,程序不变。3、专家抽取完毕,由招标人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专家抽取表》一式两份,由招标人、采购单位代表、采购办人员签字。

    招标人、采购办各留一份五、组织招标1、招标公司依法组织招标会议,采购办参加,大型招标可邀请财政、纪检、审计部门参加。2、评标会议要执行《政府采购招标评标会议纪律》。

    3、招标程序要规范、透明,体现公开、公正、透明,防止暗箱操作。4、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应适当合理取费,不得随意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公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公示的在上述相应媒体上进行公示。七、资料备案1、每一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结束,确定中标人后10日内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

    包括:采购活动记录报告、招标文件、招标信息发布界面、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专家抽取表》、评审专家登记表、评标办法、评标过程及结果、中标通知书、质疑答复、政府采购合同副本等. 2、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项目结束5日内,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包括:采购活动记录报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报价表、评审专家登记表、评标依据、过程及结果、中标通知书、质疑答复、政府采购合同副本等。

    3、采购活动记录报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类别、名称、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合同价格、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要有说明)、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和原因、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人的原因、废标的原因等。4、上述资料按顺序以A4纸装订成册。

    八、各招标公司要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或耽误正常工作进行的,停止委托其他事项招标事宜,情节严重的,申请省采购办取消其采购代理资格。九、上述内容列入年底对中介公司考核内容。

    十、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文件规定办理。

    项目采购渠道如何选择?

    渠道选择(source selection) 渠道选择包括标书或建议书的接收和使用评估标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这个过程很少直线前进。 价格也许是主要决定因素。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及时应贷,最低的价格也许不是最低的成本。 建议书可分成技术(方案)部分和商业(价格)部分。

    各部分应独立评估。 对关键性产品应采用多渠道。

    下面介绍的工具和方法可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例如加权分析法(Weighting system)可用在: 选择出一个渠道签定格式合同。 对所有建议排序以确定磋商次序。

    对于重要采购项目,这一过程可能要重复几次。 合格卖方的名单将根据初步的建议作出选择,然后,更详细的评估根据更详细和全面的建议而开展。

    12.4.1 渠道选择的输入(inputs to souse selection) 1. 建议书(proposals),建议书在12。3。

    3。1部分讨论。

    2. 评估标准(evaluation criteria)。评估标准在12。

    2。3。

    2。部分讨论。

    3. 组织政策(organizational policies)。管理项目的组织都有正式和非正式和政策,该政策可能影响对建议的评估。

    12.4.2 渠道选择的工具和方法(tools and techniques for source selection) 1. 合同磋商(contract negotiation)。 合同磋商是合同签订前的步骤,包括对合同结构和要求的澄清和合意(clarification and mutual agreement)。

    最终的合同文本应反映所有已达成的合意。合同的内容涵盖(但不局限于)责任和权利,适用的条款和法律,技术和商业管理方案,合同融资以及价格。

    对于复杂的采购条款,合同磋商应是一个独立的过程,该过程有自己的输入(例如一个问题或公开项目表)和输出(例如备忘录)。 合同磋商是称为为"磋商"的通用管理技巧的一个特例。

    磋商工具技巧和方式在通用管理类书籍里被广泛讨论,并可以应用到合同磋商过程。 2. 加权法(weighting system)。

    加权法是对定性数据的定量分析,以使尽量减小渠道选择中的人为偏见影响。方法包括: (1) 给每一评估标准设定一权重, (2) 按每一标准为卖方打分, (3) 权重和分数之积, (4) 把所有的乘积求和得到一个总分数。

    3. 筛选法(screening system)。筛选法包括为一个或几个评估标准确定最低要求。

    4. 独立评估(independent estimates)。对很多采购项目,采购组织要自己评估价格。

    如果评估有明显的差别可能意味着工作明细表不充分,也可能意味着卖方误解或者没能完全答复工作明细表。 独立估计常被称为"应该花费"估计("should cost" estimates) 12.4.3 渠道选择输出(outputs from source selection) 1。

    合同(contracts)。合同是有约束力的合意。

    卖方有提供指定商品的义务,卖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合同是可由法庭救济的法律关系。

    合同可以简单或复杂,常常(并不总是)由产品的简单或复杂决定。在众多名称中,合同也称为协议(an agreement)、子合同(a subcontract)、采购单(a purchase order)、备忘录(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大多数组织有成文的政策和程序,规定由谁代表组织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

    1. 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条件

    集中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选择定点采购和非招标采购方式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一)定点采购的条件

    一次性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或急需进行采购,并已通过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2.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照招标方式得到的;

    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4.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5.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三)询价采购的条件

    一次性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1.实行政府采购前已进行的项目的后续扩建工程;

    2.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3.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4.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5.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6.采购机关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促进实施相关政策目标的;

    7.从残疾人、慈善等机构采购的。

    2. 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该首先确定采购方式的主体问题,其次是决定采购方式的依据和标准。要解决这些问题,需着重考虑以下问题:

    采购管理机构应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但不能直接确定或指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决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内容,采购限额标准决定采购的方式。管理机构对采购方式的管理应采取宏观管理方法,即只规定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必须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某一项目具有特殊性,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或经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在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仍未成立的,要改变采购方式,就必须报管理机构批准。而在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自主决定。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及实施采购活动的行为实施监督,而没有必要对每个项目实行审批并规定具体的采购方式。

    在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时,还要考虑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采购机构的自身情况。

    首先,确定采购方式,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因为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殊权限。

    其次,还要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把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方式的唯一标准。在采购实践中,有的项目尽管预算金额较大,但数量较少,且属于标准产品,规格标准、统一,价格变化幅度不大,则不适宜于公开招标;或者说有的项目方案不细,技术复杂,没有办法计算出准确的价格,也不适宜于进行公开招标。而对于有些项目,尽管预算金额不大,但技术含量高,项目涉及内容多,价格变化幅度大,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就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于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而要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在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时,更应该对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再次,应该考虑自身的条件和能力。进行公开招标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比如说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组织招标活动的能力、组织评标的能力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在有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较少,专业知识缺乏,要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不太现实的。

    第四,采购人员在长期的采购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后,确定采购方式时,在遵守法律法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采购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平时积累的经验,并考虑相关因素,再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不失为一种恰当的方法。而墨守成规、死搬硬套、照抄照搬不仅不利于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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