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因病退伍申请书范文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怎么写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的书写,是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安置科、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填写的。
而退伍军人要申请“带病回乡军人”名义和待遇的,只有在服役期间就患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不能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到六级(因病残疾军人最轻等级)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才能在退役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抚恤安置部门申请评定。 依据是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的规定。
如果义务兵、初级士官服役期间患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军人证; (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部队退役申请书怎么写?
首长您好
兹有XXX,男,汉族,出生于X年X月X日,X学历,于x年x月x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光荣入伍,在参军入伍期间,积极投入部队各项学习、工作训练之中,努力锻炼各项军事技能,同时抓住宝贵的业余学习时间,学习了XXXXX课程。
在入伍期间,因严格要求自身能力素质的提高,荣立二等功X次、三等功X几次,及军事训练标兵,并通过自己的学习取得了X学历/X职业技术等级证。
现因服役期满,希望于X年X月X日光荣退伍,我今后在地方仍然继续能够努力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作贡献,不忘自己曾经是一名解放军战士,仍要以军人的 标准严格律己,在退伍之前,部队各级领导给我们即将退伍的人员认真关切地作了关于现今社会就业难,国家鼓励及积极扶持帮助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自谋生路、自主创业的思想动员报告和说明。在退伍之前,我一直在积极准备为退伍之后该如何投身自主创业而准备着,经过认真的思量和结合个人实际,我决定开办一家X公司(饭馆、茶楼、服装店等等)。最后希望首长能够同意一个老兵的要求,不论何时,不论在哪,我坚信在部队的日子都是我今后生活工作的宝贵财富
此致
敬礼
中国人民解放军66442部队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士官想退伍怎么写申请书
1. 首先介绍自己姓名,在哪里服役,服役日期。
2. 写明退役原因。
1. 普通义务兵退伍安置政策,退伍3年内做生意不用交税,退伍做生意可以向银行小额贷款。
2. 有三等功的退伍金增加百分之五,二等功百分之十,一等功百分之十五。
3. 服役没有满12年的,由政府帮助自主择业。
4. 就业后,兵龄转换为工龄,享受和别的相同工龄的相同待遇。
5. 当了几年兵,就可以少买几年的养老保险。
6. 退伍后可以去读书,享受奖学金等一系列政策,免费培训技术,纳入政府预算。
部队退役申请书如何写?
感谢领导,总结部队生涯的收获和成长。
1、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党组织:
我叫*****,现在XXXXX部队,****年12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一名边防战士。
2、入伍两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领导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两年间,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
4、鉴于自己的实际情况,站在对部队高度负责的角度考虑问题,为顾全大局,不影响部队的整体建设,因此,我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退出现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组织能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争取做到退伍不褪色,永葆革命军人品质,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怎么写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的书写,是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安置科、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填写的。
而退伍军人要申请“带病回乡军人”名义和待遇的,只有在服役期间就患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不能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到六级(因病残疾军人最轻等级)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才能在退役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抚恤安置部门申请评定。
依据是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的规定。如果义务兵、初级士官服役期间患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军人证;
(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