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账户申请范文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怎么样写,最好是写好的参考下?
企业: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等等 个人:储蓄账户,结算账户 具体要求应参照下文: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中 国 人 民银 行 令 〔2003〕第5号 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三年四月十日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四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
撤销案件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xx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事实和理由: 2014年 xx 月 xx 日,xxx所驾驶车辆装载110条硬中华香烟行驶于301国道xxx路段,被烟草局检查,以其无照经营为由交xxx公安局立案侦查。 同日,xxx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xxx采取拘留措施,现羁押于xxx看守所。
涉案烟草的具体数额为:110条*(400元/条)=44000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基本情节,应当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为准,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情节来考虑。
其他情节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影响很坏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等。 结合涉案人员xxx的具体情节,涉案烟草的具体数额为4万余元人民币,并没有达到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法定金额,涉案金额小,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
涉案人员xxx主要是由于涉世不深,不懂法律法规,偶尔从事有关行为的,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综上,恳请xxx公安局,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xxx社会涉嫌非法经营一案。
此致 xxx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撤销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和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第(1)、(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的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
使用范围
不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
(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
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e.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
(4)临时存款账户:
a.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b.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增)资,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d.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b.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括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