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卫生高级职称论文答辩范文

    广东卫生类正高职称论文答辩是怎样进行的

    咱家就是做评职称这一块的,正高评定今年整体晚一个月,大约10月底开始,论文鉴定。

    11月初正高答辩,今年要求,正高答辩先在广东卫生网提交PPT,答辩时间改为半小时(以前是15分钟),答辩时专家根据的个人提交的材料和PPT做的东西进行,一般的程序是个人先讲,然后专家提问。11月中下旬开始学科组审核(护理、大医技类、大外科、中医药、五官类)。

    待学科组结束,约在12月初进行评委会。今年和往年的不同,1、正高答辩半个小时,并需要提交PPT。

    2、表四改版了(内容详细了很多)。其他和往年差不多。

    医生副高级职称论文答辩要注意什么,都会提什么问题

    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

    署名

    (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

    重庆市医学高级职称怎么样答辩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

    第二条 全省各系列(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均须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能力、水平答辩。所有参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能力、水平答辩。

    第三条 评审答辩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社会、业内认可的原则,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 组织 第四条 评审答辩要在省人事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按专业(学科)分组进行。

    每个答辩组须由 3 名以上专家组成,指定其中 1 名为组长,负责本专业或学科组的答辩工作。 第五条 评审答辩,要在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学科)组审查评审材料和综合评议前独立进行。

    可由本年度执行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学科)组完成;也可由同行专家组成专业(学科)答辩组,单独完成。 第六条 答辩组专家对评审材料审查及命题采取匿名方式,做到公平、公正。

    现场答辩公开进行,做到答辩现场开放允许他人旁听。 第七条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组织答辩过程中要为每个答辩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答辩过程中的联络、记录、核分等具体工作。

    答辩准备和进行过程中,要对参加答辩工作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第八条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组织答辩前及答辩过程中,要及时与省人事厅联系、沟通,通报有关情况。

    各专业(学科)答辩组参加答辩人员的成绩分布,必须符合本规则要求。 三 材料审查与答辩命题 第九条 答辩材料的报送及整理。

    答辩者须提供答辩论文(一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或近 5 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总结按照附件一、二(附后)要求打印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论文刊物原件一并交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答辩论文须为本人在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晋升正高者须为国家级刊物),能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第十条 答辩材料审查。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答辩材料提交答辩组专家审查前,要按照匿名审查的要求,对答辩材料进行保密处理。答辩组专家要对答辩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对申报者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鉴定。

    经审查鉴定,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认为其专业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合格的根据答辩者答辩论文的质量,在审阅、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赋分(赋分标准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 答辩命题,答辩组专家按照国家相应《试行条例》和《评审条件》要求,本着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察答辩者专业能力、专业学术水平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内容。 答辩题目分本专业(学科)公共题目和个性题目两类。

    公共题是考察、了解答辩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题目,应区分正、副高级分别拟定。题目数量应在本专业(学科)组同级答辩人数的 3 倍以上,参加人数少于 20 人的组,命题数量不得少于 60 道。

    个性题着重考察、了解答辩者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创新能力。要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中涉及的专业问题拟出 3 道以上学术、技术含量较高的个性题目。

    四 现场答辩及赋分 第十二条 现场答辩步骤: 1 、答辩者简要介绍本人的专业工作情况,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技术观点。此过程不超过 5 分钟。

    2 、专业知识测试。参评者从本答辩组备好的公共题目中随机抽取 3 道题,选其中 2 道题做出回答。

    此过程不得超过 8 分钟(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此步可免)。 3 、专业工作及专业创新能力测试。

    当场拆封答辩组事前为其准备的 3 道专业个性题,要求回答其中至少两个问题。此过程不超过 8 分钟。

    4 、答辩组专家代表进行现场点评。 5 、各位答辩专家评分。

    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核分(现场答辩的赋分标准见附件四)。 第十三条 分值的整理与核准。

    专业(学科)组答辩、赋分结束后,组长召集本组专家,根据评委会要求对本组赋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每位答辩者所得分值进行整理核准。 五 成绩及使用 第十四条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并按优、中、差三个档次进行分类。

    总成绩构成中,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 40% ,现场答辩评价成绩占 60% 。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 40% ,考试卷面成绩占 30% ,现场答辩成绩占 30% 。

    答辩总成绩 85 分以上为优、 60 — 84 分为中、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为差。 第十五条 专业(学科)组答辩成绩分布结构,实行分档次按比例控制。

    优、中、差三个档次人数比例掌握在 3 : 6 : 1 。不符合此要求,本答辩组须进行统一调整。

    第十六条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答辩成绩在综合评审中的使用。答辩成绩为差者,列入淘汰对象,专业(学科。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