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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督教活动场所申请书范文

    宗教场所申请书写法

    ▔ ▔ ▔ ▔ 申请书 □□□宗教局: 申请人:□□□□□全体成员,村民,居民……,地址……。

    法人代表:□□□,男,汉,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原因:□□□□全体□民皆信奉□□教,但本地无任何宗教活动场合,有时需要到数里之外去,给信教人员带来许多不便,浪费了许多时间,况且我们所信宗教系国家允许的合法宗教,……我们坚决拥护国家有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闹分裂,不敛钱财,不给邻居带来任何不便,更不搞违法活动,万事以法律为准,绝不歧视任何人,团结非信教人员,遵守社区的守则……。

    宗教是我们的精神寄托,……故我们特向尊敬的宗教局诚恳联名申请,渴望贵局调查,并特许在本地建一□□□,以方便信教人员祈祷,望上级批示为期盼! 特此申请。 □□□全体信教□□ 敬呈 联名签印如下; 2014年□月□日。

    如何申请宗教活动场所?我们想申请一个宗教活动场所,仅仅只是听

    不知你申请宗教活动场所是属于哪中宗教派别。

    原则上: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如果他们通过申请登记,那么就依法成立,其财产和活动根据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建议在家里亲友之间举行敬拜活动没有必要申请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 :摘自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九九七年十月 北京 ) “宗教教职人员履行的正常教务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都由宗教组织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

    ” “宗教活动场所一经依法登记,便获取合法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遇有侵犯其权益的行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有权向政府有关行政机关申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行政和法律保护。对基督教教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教习惯称之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

    ” 。

    宗教场所申请书写法

    ▔ ▔ ▔ 申请书

    □□□宗教局:

    申请人:□□□□□全体成员,村民,居民……,地址……。

    法人代表:□□□,男,汉,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原因:□□□□全体□民皆信奉□□教,但本地无任何宗教活动场合,有时需要到数里之外去,给信教人员带来许多不便,浪费了许多时间,况且我们所信宗教系国家允许的合法宗教,……我们坚决拥护国家有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闹分裂,不敛钱财,不给邻居带来任何不便,更不搞违法活动,万事以法律为准,绝不歧视任何人,团结非信教人员,遵守社区的守则……。宗教是我们的精神寄托,……故我们特向尊敬的宗教局诚恳联名申请,渴望贵局调查,并特许在本地建一□□□,以方便信教人员祈祷,望上级批示为期盼!

    特此申请。

    □□□全体信教□□ 敬呈

    联名签印如下;

    2014年□月□日

    申请宗教场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如果他们通过申请登记,那么就依法成立,其财产和活动根据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另外,在申请过程中,可以先和当地佛教协会取得联系,请求在办理手续中得到支持,同时佛堂在日常活动中也应当请求佛教协会的指导,以便正确修行佛法,避免善信坠入邪道。

    人们申请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

    1.申请。

    申请进行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由其管理组织和负责人向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递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证件。 2.受理。

    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十五日内,视所提供材料完备与否,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登记表》。

    3.审批。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登记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规定的,予以登记;不完全符合条件和规定的,视情况予以临时登记,暂缓登记;对根本不符合条件和规定的不予登记,。

    4.发证。予以登记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予以临时登记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临时登记证》。

    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的,发给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5.宗教活动场所终止、合并、迁移以及变更登记时的有关内容,该场所管理组织应向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宗教场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如果他们通过申请登记,那么就依法成立,其财产和活动根据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

    另外,在申请过程中,可以先和当地佛教协会取得联系,请求在办理手续中得到支持,同时佛堂在日常活动中也应当请求佛教协会的指导,以便正确修行佛法,避免善信坠入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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