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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三者的顺序怎

    强制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三者的顺序如下:

    依次是: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通知书。

    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对被执行人下达的,一般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下达的法律文书。比如城管下达强制拆除通知书,安监、卫生等等行政部门的处罚强制执行通知书等。

    行政强制执行书,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所下发的决定书。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应该如何下

    你是问这个文书该怎么写,还是怎么送达给执法对象?

    如果问这个文书该怎么写,我可以把我的范本给你发出来

    孟州市。。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孟环罚字[2010]??号

    被处罚单位:

    详细地址: 电话: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规定,以上事实,由我局的“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为证。

    2010年8月22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孟环罚告[2010]020号),在法定期限内,你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也未进行陈述和申辩。鉴于你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未对社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根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确定你的违法行为轻微。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为维护环境法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处置浓浆料;

    2、罚款叁万元。

    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汇入孟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名称:孟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银行帐号:22241812860012;代办银行:孟州市市区信用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孟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十五日内直接向孟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决定处罚机关和日期

    孟州市。..局

    二○一○年九月三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分析

    我就是在工商局工作的,这样的通知书也写了不少

    你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了解,这样写没什么大问题,对于货物的扣押其实没什么疑义,法律上写明的就是涉嫌侵犯,在没有处罚决定书之前都算是涉嫌,就好像刑事案件中,没结案的就叫犯罪嫌疑人一个道理。

    我觉得有疑义的地方在扣车,不过也不能说完全不能扣车,只是值得商榷,侵权的是货物而不是车,但是这车既然作为运输侵权商品的运输工具,是符合法律上所写的“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这一概念的,比如说生产、运输侵权商品的工具等,但是根据我的理解,如果这车是你公司的,可以扣,如果属于第三方的就不该扣。

    没有写车上的物品,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一些小东西的话应该算是车内的附属品,如果是比较贵重的物品,你当时为什么不要求在扣单上写明?如果当时没有写,而且和侵权物品又无关的话,你可以去找工商局要求取回车内物品。

    至于诉讼,按照你说的这个阶段还不可以,如果你有异议,按照程序应该先向该工商局的上级部门(上级工商局或者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分析

    我就是在工商局工作的,这样的通知书也写了不少 你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了解,这样写没什么大问题,对于货物的扣押其实没什么疑义,法律上写明的就是涉嫌侵犯,在没有处罚决定书之前都算是涉嫌,就好像刑事案件中,没结案的就叫犯罪嫌疑人一个道理。

    我觉得有疑义的地方在扣车,不过也不能说完全不能扣车,只是值得商榷,侵权的是货物而不是车,但是这车既然作为运输侵权商品的运输工具,是符合法律上所写的“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这一概念的,比如说生产、运输侵权商品的工具等,但是根据我的理解,如果这车是你公司的,可以扣,如果属于第三方的就不该扣。 没有写车上的物品,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一些小东西的话应该算是车内的附属品,如果是比较贵重的物品,你当时为什么不要求在扣单上写明?如果当时没有写,而且和侵权物品又无关的话,你可以去找工商局要求取回车内物品。

    至于诉讼,按照你说的这个阶段还不可以,如果你有异议,按照程序应该先向该工商局的上级部门(上级工商局或者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是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需要经过的程序:

    1.义务履行监督和执行保全。 在决定强制执行前,主管机关应当确定对方法定义务履行 状况及其法律性质,未执行提供必要依据;发现对方有隐藏, 变卖,转移,毁损执行物的,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2.做出正式的执行决定前并先告诫对方,要求其履行,告诫以 书面形式做出,并送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履行期限内任然不履行 。行政机关,可以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出具决 定书。

    3.对生效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方 式执行。主要方式有,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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