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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申论范文

    请以“政府采购与政府支出效益”为主题,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一篇小论

    浅析政府采购及其存在的意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接下来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意义我简单的谈一些认识。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政府采购法》在全国的实施,目前的政府采购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各地区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计划性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由于部门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很难完全预料预算年度中可能发生的财政支出事项,中途预算追加相对频繁,造成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其次,方式不规范。

    由于政府采购的批次多、数量少,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大部分商品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加之各单位自行采购补办手续的事项较多,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其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审计中了解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的商品不满意,认为部分采购商品质次价高,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了使用单位的商品使用效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

    这些充分说明了,当下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弱化,难以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

    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相继出台了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影响,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了政府购买行为。但由于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公平竞争,还容易滋生腐败。

    这些违背了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受到了影响。其五,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采购人员掌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使的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上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政府采购的意义 (一)有利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采购部门能获得优质廉价的商品和劳务,从而节约采购的资金成本,使财政支出在使用中能体现出规模效益。

    (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分散采购中,政府的采购行为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分散完成,采购过程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采购形式缺乏必要的规范。而政府采购的实施将使得政府采购行为被控制在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使采购过程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增强了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三)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 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

    政府采购支出作为一种购买力是社会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可通过调整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来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施加影响。

    政府采购这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

    在经济萧条时,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以增加社会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可通过压缩政府采购规模的办法,以减少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给经济降温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我们的财政采购将越来越趋于成熟,也。

    求一篇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范本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2005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4年3月份,我县正式成立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标志着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全面启动。通过这些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合理配置政府资源,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而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

    (一)、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入手,夯实政府采购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入于,抓实抓好。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

    先后制定下发了《**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赔偿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县政府采购聘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内部运行程序》等,确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政事职能分开,监督管理主体与采购实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采购人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是新生事物。政府采购的出现,已经引起了权利、利益格局的调整。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经常接触到新的科学知识,处在市场经济的前沿,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具备较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政府采购办成立后,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面对新课题自我加强,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认真系统学习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来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并特别注重学习和收集有关报刊上关于政府采购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以丰富政府采购知识,开拓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

    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为我县政府来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于去年3月份成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八个不准,八个公开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

    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 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 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 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k物的新建、改建、 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 政府采购对象。

    求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

    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招标文件将在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 领取地点:民生路1399号13楼(上海信息城) 电话:(021)-68561100-615、68569903 传真:(021)-68560852 联系人: 邮编:200135 4.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5.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7.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年月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2.要求: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设计,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3.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4.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伍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计算机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投设备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投标方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给设备使用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7.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设备总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保兑支票或汇票,与投标书正本、开标一览表装在同一信封内密封。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在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产品代理证明; 5.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招标设备名称 (3)招标文件编号 (4)投标方名称 2.投标方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修改标书仍需按第1款规定进行。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单位与被邀请单位不相符的。

    五、开标与评标 1.招标方于年月日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2.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方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书中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

    且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六、评标原则: 根据下述条件择优选择中标方: 1.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满足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价格合理。 3.能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4.能提供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5.评标组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

    6.其它要求。 七、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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