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意见范文

    怎样填写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 爱问知

    1。

    此表一式二份,在领取后按规定时间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2。 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3。

    凡有“是否”栏目,一律如实填写“是”或“否”。 4。

    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填表说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中的“联审编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劳动者年末总人数”、“应参保缴费人数”、“实际参保人数”均指联审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在册人数;“其他人员”是指在本单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和实习的在校未毕业的学生,以及聘用与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数”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只需填写表内 我是从附件上看到的 http://www。dqlake。

    gov。cn/art/2008/8/22/art_329_45。

    html。

    怎样填写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百度

    1. 此表一式二份,在领取后按规定时间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2. 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3. 凡有“是否”栏目,一律如实填写“是”或“否”。

    4. 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填表说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中的“联审编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劳动者年末总人数”、“应参保缴费人数”、“实际参保人数”均指联审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在册人数;“其他人员”是指在本单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和实习的在校未毕业的学生,以及聘用与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数”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只需填写表内 我是从附件上看到的 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发给你。

    关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填写

    定时工作制:具体指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指按计件方式结算劳动报酬的工时制度,按件按量核定,不具体规定工作时间;

    年度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指年检时,在相应的本年度内,本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人数。当然前提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

    年度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指年检时,在相应的本年度内,本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当然前提应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怎么写?

    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财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强势地位,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针对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对劳动者的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就不存在了。为了便于劳动者尽快重新找到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适当流动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保持劳动力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赋予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收起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