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走读申请书范文
毕业生就业不在校住宿申请书怎么写啊?
走读申请书例子: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某年级某班学生某人,因体质较差和长时间养成居家生活习惯,对在校住宿不能适应,以至造成经常性失眠,对学习和个人的健康都有影响. 现向学校申请走读,即白天在学校学习并做完功课,晚上回家睡觉.由于家里和学校相隔很近,本人走读也会很安全.请校领导给以批准,万分感谢. 恭呈校教务处(或校长室) 申请人: 年 月 日1、本人经与家长协商并经家长同意,自愿申请走读。
2、本人在校读书期间保证遵守校纪校规,严格执行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学校各项活动。3、本人在校内外保证注意自身安全,检点自己的行为。
一切行为及后果均由本人负责。4、本人走读期间,保证在家居住,不私自在校外租房、留宿。
如在校外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乙方承诺,在走读期间,遵守以下义务:1、保证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并承担虚假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2、承担擅自变更登记要求的一切后果;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4、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纪律教育,遵守校纪校规;5、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实验、军训及各项集体活动;6、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必须返回学校住宿;7、自行承担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乙方家长对以下事项表示认可:1、同意乙方办理走读手续;2、保证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并承担虚假保证的一切后果;3、乙方在校外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4、对乙方在走读期间的行为承担监督责任,负有向甲方及时告知乙方相关情况的义务。自行承担违反该条约定的一切后果。
寝室太吵,影响学习还有蟑螂,每天晚上要与蟑螂作战人缘不好,同学们老是针对我洗衣服不方便,寝室卫生不好,味道也不好不适应集体生活住校引起晚上失眠,失眠导致白天上课没精神,甚至影响身体,学校负不起这个责自然放你了走读可以使我安心读书,请老师批准一、走读: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曰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校后,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允许家住在石牌岭附近,离学校路程能够控制在30分钟内的学生申请走读。
1、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A.学生递交家长签字的申请,经系学管办同意,领取《学生走读申请表》。B.按《学生走读申请表》上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C.在每年五月份办理下一学年学生走读的手续,当月将办好手续的《学生走读申请表》交财务处备案。2、注意事项:A.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原则上不能办理走读,特殊情况必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以信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学工处公寓管理科提出申请,开学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B.申请走读时间:老生为每年五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申请手续、新生在九月份开学报到时办理申请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学生走读申请表》当月交财务处备案,免收住宿费。其它时间交《学生走读申请表》一律收取住宿费。
C.变更走读,需在一个学年后才能申请住宿。二、住宿:1、办理程序:A.新生报到,经公寓管理科安排房号后,到财务处交费。
凭住宿收费单,到公寓值班室领取房间钥匙。B.老生在每年的6月底寝室调整时,由公寓管理科按男、女学生数统一分配房间号到各系学生办,然后由各系学生办按班分配后并将学生详细住宿名单交公寓管理科备案。
2、注意事项:A. 4号新公寓住宿要单独申请并由公寓管理科统一安排,按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办理入住。B.学期中如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住宿楼的,必须递交详细书面申请,并交纳全部住宿费,如果宿舍无空床位,不得变更住宿。
C.一般新生在九月份安排、调整住宿,老生六月底安排、调整住宿。无特殊情况,其它时间一律不准调整住宿,学生更不能未经公寓管理科同意,私自调换宿舍。
此试行办法从2006年5月开始执行。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公寓管理科二00六年四月十八曰。
学校走读要写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我是X年级X班的学生XXX。
因为家里离学校很近(或交通很方便),路程只需要X分钟。我可以保证每天按时到校,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学习。
另外如果在路途中出现任何问题由本人(或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现申请走读,希望学校批准。
经常感到注意力不集中,睡眠不足,记忆力减退,脑力迟钝,学习效率显著降低,即使是充分休息也不能消除疲劳感。因体质较差和长时间养成居家生活习惯,对在校住宿不能适应,以至造成经常性失眠,对学习和个人的健康都有影响。
现向学校申请走读,即白天在学校学习并做完功课,晚上回家睡觉。由于家里和学校相隔很近,本人走读也会很安全。
请校领导给以批准,万分感谢。恭呈校教务处(或校长室)申请人:年 月 日。
中专学生外出住宿生活申请书怎么写、
根据2005年国家规定学生可以走读。
因此,你可以和学校签个《学生走读协议书》格式如下: 学生走读协议书 甲方:XXXX学院 乙方:学生姓名 ; 学院(系) 级 专业 双方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足够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进行走读,属乙方自愿而非校方原因所致。 二、根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因此,乙方进行走读按上述4条论处。 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给甲方备案: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写明: (1)学生走读住宿属本人自愿非校方原因所致。
(2)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责任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与学校无关。 2.学生家长亲自到校同意学生走读,并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和盖印。
3.学生所在学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一份、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备案。
五、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