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死亡证明怎么开范文
没有死亡证明的怎么办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1、申办人身份证;
2、死者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3、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
没有户口簿怎么开死亡证明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
1、应先由“户主”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死者的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户口本后,同时申请注销死者的户口;
2、在户主就是死者的前提下,应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加盖印章的介绍信,由亲属(如:子女、配偶等)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死者的身份证等,参照上述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