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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军转考试范文

    军转干考试是考核什么内容,用面试么

    一、安置原则我市军转安置工作,依据中发[2001]3号、[2007]8号、[2016]13号文件,军转安置方法及工作程序等情况如下:1、五项公开、六榜定案。

    五项公开是政策原则、分配方法、考核考试总分及名次、分配计划、分配结果公开;六榜定案即先后张贴六次榜,将考核分数、经本人审定后考核分数、考试成绩、考核考试总分及名次、分配计划、分配结果予以公开。2、公平、公正。

    生人熟一个样、有人说话无人说话一个样、当地驻军的转业干部和外地回来的转业干部一个样、各大军区、各兵种一个样。3、考试、考核相结合。

    志愿到党政机关工作的营职以下转业干部(含技术干部),必须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与转业干部在部队的表现挂钩。对于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公因战致残、驻守边防、海岛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 15 年以上的转业干部给予重点照顾;对于职务比较高、服役时间比较长、对部队贡献比较大的转业干部给予适当照顾。

    择优自选单位的安置方法。团职转业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志愿择优分配二、安置去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鞍山市内安置:1、鞍山市原籍,由鞍山市人伍的。

    2、转业干部确定转业前,配偶取得鞍山市内常住户口的,或原在鞍山市内后因随军迁出的。3、父母或岳父母在鞍山市内,身边无子女,生活自理有困难的。

    4、团职以上干部。5、放宽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条件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的地级城市安置。

    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定。6、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的条件。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其他的转业干部按回原籍、入伍地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原则,分别由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安置。

    三、安置方法(一)要求到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下同)岗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安置程序如下:1、公布安置计划。2、考试志愿到党政机关的转业干部,必须参加由省军转办统一组织、命题、评卷的标准化考试(技术9级以上转业干部和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公务员岗位直接入伍的转业干部可免试)。

    3、考核项目及分值考核评分。考核军龄、任职、奖惩情况,评出考核分数。

    考核责任明确,谁负责考核计分谁签字,并请驻军予以复核,也是谁负责复核谁签字。① 军龄分。

    按军龄工资的计算方法计算,一年 1 分。 ② 任职分。

    任排职一年 1 分,任副连职一年 1.5 分,任正连职一年 2 分,依此类推,累计分数。从任职当年算起,但两级职务不重复计算。

    技术十四级 10 分,十三级 11分,十二级 12 分,十一级 13 分,依此类推。 ③ 加分。

    荣立一等功 30 分、战功35分;荣立二等功 15 分、战功20分;因公因战致残、驻守边防、海岛 15 年以上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 15 年以上 10 分;荣立三等功 5 分、战功10分。以上只核算分值较高的一项。

    ④扣分。受行政警告处分每次扣3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8分。

    因一个问题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为一次,按计分较高的一项扣分。4、确定名次。

    按照考试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同级职务总分相同的,首先,“六类人员”在先;其次,军龄长者在先;再次,职务高者在先;最后,提任现职早者在先。

    5、选择单位。由排名在先的军转干部在分配计划分列的各级职务范围内选择单位。

    不按规定时间到自选单位现场的视为弃权;自选没有对应职务的单位视为弃权;不选单位的视为弃权。6、公布自选结果。

    受过处分(负领导责任除外)和在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党政机关考试中违纪的转业干部不能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岗位工作。(二)要求到企、事业单位和驻鞍中、省直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安置程序如下:1、军转部门将有关单位基本情况向转业干部通报,转业干部结合自身条件与有关单位沟通落实。

    2、军转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选用转业干部。军转部门将转业干部个人的年龄、学历、所学专业、从事过的工作、特长等情况向有关单位介绍,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转业干部。

    3、有关单位与转业干部协商一致后,填写由军转部门统一印制的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有关单位、转业干部各一份,报军转部门备案一份。

    协议书一经签订,双方必须执行。4、要求安置到企业的转业干部,个人要写出申请。

    对通过上述两种办法没有得到安置的转业干部,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安置的范围是事业单位。

    转业干部要无条件接受军转部门的指令性安置,拒不接受安置的,档案退回原部队。四、分配程序1、组织报到前培训及应试辅导;2、依据档案计算考核项目的分值并张榜公布;3、与每个人核对考核分数,如有变动。

    2016年军人转业新政策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2、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6. 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7.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2016宁波市军转干考试内容是什么

    (一)时事2015 年7 月——2016 年6 月国内外重要时事。

    (二)政治理论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 年11 月14 日通过)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4. 《深入学习习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人民出版社2013 年12 月出版)5.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三)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三、考试时间:2016 年8 月20 日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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