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案情的陈诉范文
案件陈述内容怎么写
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仍可以对当事人案件陈述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例如,原告向法院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经法院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法院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
案件陈述就是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美国移民 的案情陈述应该怎么写
你好,美国是个非常美丽的国家,资本高度发达的世界第一强国,也是文化多元化的移民国家,美国的社会福利好,生活环境优,是世界上教育质量最高的国家之一。
美国是世界上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教育体系早在其建国时就初具规模,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和逐步完美,形成了今天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级体制。
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要为你介绍美国留学个人陈述应该怎么写。个人陈述,(PERSONALSTATEMENT)是申请美国大学研究生录取时由申请人撰写的关于自我的一篇文章。
个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背景、申请目的、学术成就,研究方向,职业目标等信息,用以向录 取院校从各个角度展现您的求学动机,学术学习能力,工作和研究经历等,是研究生申请材料中十分重要却也比较难把握的部分。一篇成功的个人陈述不仅要语言流畅,逻辑严谨,层次分明,更要充分显示申请人的才华并抓住审阅人的注意力。
由于在中国的升学体制中,基本上考试成绩决定一切,因此中国学生对这类文件的写作和 思维方式不熟悉。而美国大学录取学生,发放奖学金,是通过全面综合考察申请者的条件来决定的。
留学文书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是申请入学(奖学金)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个人陈述往往对你的申请是否成功起到很大的作用。
个人陈述有不同的名称,如Personal Statement,Statement of Purpose,Statement of Intent, Statement of Objectives, Academic Statement,Study Plan,Academic Objectives等。个人陈述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者的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二)欲研究的方向;(三)未来的职业目标。
个人陈述一般600字到1000字,一页到两页A4纸即可。篇幅过长,会使审阅者失去兴趣。
统一安排个人陈述和其它文件的关系,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简历等文件构成一整套申请文件系统,既需要相互印证,也需要这些文件各有侧重点。因此在写作这些文件之前必须总体构思安排文章的布局和每个文件突出的重点。
许多申请人将本该由简历或推荐信突出的内容放在个人陈述中,这样不但造成信息的无效重复,同时弱化了个人陈述应起的作用。建议写作程序1. 准备素材申请研究生的个人陈述主要是围绕专业领域的学习和工作展开,所以在动笔之前,先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例如成绩单,毕业论文以及工作中发表的论文,工作的主要职责,研究课题,所申请学校以及专业的有关资料,未来的职业设想,等等。
将这些资料放在手边,真正动笔时,随时都会用到。2. 确定主题由于篇幅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确定要写的内容十分关键。
以下几个方面供你参考,个人陈述一定要有特色,使审阅者在成百上千的文章中能够被你的内容所吸引。同样的内容,独特的写作角度也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在选择此专业时有什么关键的人或事情影响了你在此学术领域,你取得过哪些成就;在此专业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你有哪些其他收获,例如克服困难,团队精神,个性的改变等等;对于申请学校,专业或教授的深入研究和浓厚兴趣;研究生毕业后的近期和长远规划尽量避免以下写法:不要引用名人名言不要强调自己专业的重要不要介绍自己简历或其他申请资料中已经有的内容不要强调自己的聪明和勤奋3. 正式撰写1)句式尽量简短,不要过于复杂;2)用词朴素,不要过于华丽和夸张;3)一个段落不要过长,最好不要超过8句话;4)内容要紧密围绕主题,避免跑题4. 修改定稿修改,修改,再修改,一篇好的文章一定是经过反复修改的。有没有语法错误?同一种句式是否反复使用?每一句话是否都是不可删剪的?段落之间是否有过渡?这篇文章在申请资料中的重要性值得你千锤百炼。
美国一流大学青睐怎样的PS?语言简洁,语义清楚。有一定英语水平的准留学生总是喜欢在PS里面卖弄堆砌一些看起来漂亮、其实用得大而无当的辞藻。
杂七杂八的东西能想到的恨不得都用上,为了凑长句,为了夹带上所谓的“难词”,牺牲了最重要的内容。最后写出来的文章洋洋洒洒,却不知道说了写什么。
PS不是韵文,不是诗歌,它的目的不是要形式多么华丽丽,而是内容是否包含了名校想要看到的重要信息。PS并非长篇大论,而是在有限的的篇幅(一般在800到1200字之间)里尽可能详细的说清你这个人和你申请的目的。
记住,不在乎你怎么说,在乎你说了什么。简单句和复杂的从句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
你的第一要务,不是在native speaker面前卖弄有限的英语,而是老老实实把话说清楚。试想,一个老外讲话的时候说了5分钟的成语,句子却没什么信息量;另一个老外规规矩矩用最基本的词句,清楚的说明了他想来中国学习的原因,你会更青睐谁?条理清楚,分段分点。
英语写作非常强调结构,绝对不能开无轨电车,信马由缰,想到哪里说哪里。录取官期待看到的PS一定是清清楚楚分段论述的,每段只讲一个点。
比如,第一段讲大学课程,第二段讲研究项目,第三段讲研究生阶段学习规划,第四段写课外实践项目……总之,一定要有分段,每段只把一个点讲清楚。千万不要一会儿写家庭,一会儿讲课程,一会又回到家。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诉的相关问题)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诉讼标的的不同理论)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在采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当事人陈述不具有确定审判范围的功能,但也可以大体为审判机关指明案件事实审理的方向。
在此注意的另一问题是,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新机能。
作为确定证明对象和证明方向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听取;是指法官为明了案情,就有关事实上及法律上的事项对当事人进行发问,使当事人就一切重要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充分说明的程序制度;
作为证据形式的当事人陈述称为当事人询问。当事人询问是以询问当事人本人作为重要的证据方法,并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询问的程序制度。
求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例: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因此,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因此,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劳动仲裁开庭时的注意及陈述等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
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保险公司询问笔录范文
(一)快速赶赴现场及时作出询问笔录。
1、询问对象:同车人包括雇佣副驾驶、车主、货主、亲戚朋友;坐顺风车人;沿线看见事故发生的村民;后车看见前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及同车人;
2、询问时间越短证人越清楚,感觉越深刻,表达越准确;
3、及时取证有利于固定证据,查明事故真相,使驾驶员与证人之间无法串供。
话术用语:
可否就XXXX事故对你做一个询问笔录?
你怎么称呼,哪里人,身份证号多少,从事什么工作,哪个岗位,事情发生时你在哪里?
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是谁最先发现的?
事情发生后如何处理、经过?
(二)全面了解证人的基本情况。
全面了解证人的性格特点及身份职业特点,有利于我们积极主动全面的询问证人,是我们掌握询问主动权的基础。
1、从证人的穿着打扮入手:一般衣着讲究、打扮入时、经济条件较好的证人有优越感,态度矜持傲慢,这就需要我们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其把心态摆正,如实作证;另从衣着上面看出是农村的,讲话就用通俗、朴实的语言,找到切入点,与其交流,如从衣着上看出是社会上的人,其说话特点是流里流气,很多东西不以为是,这就需要我们要求其端正态度,少讲哥们义气,如实作证。
2、从证人的文化程度上入手:一般文化程度高的人,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表达能力较强,并且举止文稚,而文化程度较低的,表达能力单一,思维单调,无逻辑性强,言谈举止粗鲁,这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询问方法。
3、从身份职业上入手:不同行业的人形成不同的心理习惯。如:机关干部考虑较多的是对法律法规适用,程序的合法性;教师考虑较多的是对案情细节的推敲;而经理老板侃侃而谈,考虑的最多的是事故费用的多少。
(三)、制定询问的预案与策略。
只有制定好询问的预案,确定询问的范围和方向,才能有步骤的进行询问,提高询问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1、要明确证人在事故发生中的地位、关系和知情况情况(包括证人目击事故所处位置、距事故发生距离、是否有障碍、其作何活动、朝向及视觉程度)
2、要注意询问的环境、时间、地点及询问人是否严肃、认真、和蔼、耐心,是否善于利用语言技巧,是否注意称呼和用语。
4、一般采取自由陈述的方法,让证人说清其能证实的情况,根据证人陈述是否详尽,可以作补充陈述,也可要求证人把陈述的内容具体化;并问清楚其证词来源。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出示物证、照片等方法,帮助证人回忆、忘记了或记不清的事情经过;
(四)结合实际,明确询问的目的。
我们询问证人,是查实事故真实情况,通过询问可以使我们了解一些问题,有利于我们综合了解一些情况。
1、通过了解证人的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可以使我们从侧面判断证人证言是否可靠,并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询问,做到“对症下药”。
2、通过证人了解驾驶员的驾龄及开车时间的长短,可以使我们从侧面了解到,驾驶员是否具有经济赔偿能力,是否能按责论处。
3、通过证人了解车辆是否入保险,以前开车是否出事,可以使我们从侧面了解到,驾驶员对本案的赔偿信心,赔偿能力及对事故处理程序的理解多少。
5、通过证人了解当事人及群众对发生事故的议论,可使我们全面的多角度、多层面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法律手续要完备。
在询问后应将记录交证人核对,如果证人认为记录准确无误时,应请其签上核对意见,并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按手印),注明年、月、日。如证人拒绝在询问记录上按手印,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在记录中加以注明。另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应该加问一句“上述内容是否需要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