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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利于民

    一、翻译《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如果能使百姓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因社会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作者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他说:“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治理国家虽然有常规,但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政治教化也要切实有效。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

    二、苟周于事是什么意思

    意思:如果能把事情解决的圆满 原句是:苟利民主,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译文: 政策如果有利于人民(就去做),不必要照抄以前的办法。 如果能把事情解决的圆满(就按这个方法做),不必依照以前的方法。

    出自:《淮南子·泛论训》 作者:刘安(公元前179--前122),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 扩展资料: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

    《淮南子》原书内篇二十一卷,中篇八卷,外篇三十三卷,至今存世的只有内篇,现今出版版本,大多对内篇进行删减后再出版。“说林、说山、人闲诸篇多纪古事”。

    这部书的思想内容以道家思想为主,同时夹杂着先秦各家的学说,故《汉书·艺文志》将之列为杂家类。 梁启超说:“《淮南鸿烈》为西汉道家言之渊府,其书博大而和有条贯,汉人著述中第一流也。”

    胡适说:“道家集古代思想的大成,而淮南书又集道家的大成。”刘文典写有《淮南鸿烈集解》。

    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淮南鸿烈解序》)。

    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参考资料:《淮南子》-百度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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