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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

    什么是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

    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特性,其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产品质量要求反映了产品的特性和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

    顾客和其他质量要求往往随时间而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质量要求可以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通常包括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几个方面。

    产品的使用性能是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者规定用途的能力。任何产品都具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或者用途。

    产品的安全性是指产品在使用、储运、销售等过程中,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免受能力。 产品的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条件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程度和能力。

    一般可用功能效率、平均寿命、失效率、平均故障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等参量进行评定。 产品的可维修性是指产品在发生故障以后,能迅速维修恢复其功能的能力。

    通常采用平均修复时间等参量表示。 产品的经济性是指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

    同时,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度,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能力。

    质量、产品质量的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主要特征?谢谢

    产品质量(Quality)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众所周知产品是“过程的结果”,产品分四种通用类别: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质量概念可以分为3种:1.符合性质量概念:以“符合”现行标准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2.适用性的质量概念:以适合顾客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3.广义质量概念: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狭义产品质量概念指:有形制成品(如笔、水杯等)。广义产品质量概念指:硬件、服务(如快递、旅游活动等)、软件(如电子游戏、字典等)、流程性材料(如食用油、煤炭等)。

    产品质量除了含有实物产品之外,还含有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也 产品质量

    是有标准的。据烽./火猎头公司专家研究得出的结论,质量数据及分析、统计基本方法产品质量特性的含义很广泛,它可以是技术的、经济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理的。一般来说,常把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作为质量特性。主要分为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泛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 质量特性,区分了不同产品的不同用途,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要。人们就是根据工业产品的这些特性满足社会和人们需要的程度,来衡量工业产品质量好坏优劣的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比如电话号码数据库,就要求其中的电话号码应当真实存在。 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 产品质量

    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的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完整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可行性:可行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应当对内容进行方便用户检索的适当加工,配备合理的检索手段,使数据库适合用户具体环境(擅自化环境和非数字化环境)的需要,尽可能提供使用户最大化共事知识信息资源的全面解决方案和知识挖掘与信息处理的手段。可行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 合法性:合法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的内容和侵犯他人版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内容。

    产品质量都包括哪些内容

    “质量手册”内容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范围包含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所需求的内容,可涉及产品、场所和过程,如果组织采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被删减时,应说明任何删减的细节和合理性。(2)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质量手册可以是程序文件的汇编,也可以将程序文件目录引用在手册中采用的方法取决于组织的规模和产品的特点。(3)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标述。

    包括组织所建立的各过程的顺序和相互关系以及对其控制的方法,,可以用文字描述,也可用组织结构图、流程图或矩阵等形式表述。 上述回答很专业,但用文字解释专业术语比较多,而且过于抽象,对于初学者来说往往难以理解。

    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好的软件产品,名称为QMSBuilder,这个产品可以用图形非常形象化地回答这个问题,例如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哪些要素?怎样建立这些要素(如组织结构、程序、过程等)?这些要素如何相互关联?什么是体系文件的层次结构?如何编写体系文件?如何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等等。 这个产品是由北京环太中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有关这个产品的详细介绍,可访问网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可以列入手册作为质量手册的一部分,也可作为单独文件。

    什么是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商品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带来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以现代工业和现代科技为主要内容的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也产生了对消费者不利的若干因素。

    首先是产品日益复杂,消费者难以凭借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对商品的质量和性能有全面了解。 第二,现代商品一般都附以精美包装,无法当场打开。

    消费者只能根据广告宣传或包装上的说明,而不见商品本身来选择商品,对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自由,构成了一种限制。第三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使消费者防不胜防。

    第四是现代工业生产分工精细,合作生产范围大,销售层次、范围、环节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时,往往通过消费者个人力量,无法弄清具体责任者,更难以索赔。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或销售有缺陷的产品给购买者使用者或其他相关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责任只是民事责任的一种。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行为,构不成犯罪的,由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一般情况下,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同时,不免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什么是产品质量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未履行 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从广义上讲,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政责 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狭义上讲,产品质量责任 仅指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主要是由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加以规定。

    产品质量法对违反产 品质量的行政责任作了专门规定。产品质量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主要 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做了原则规定,但是比较原则不够具体,产品质量法中也专条规定了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 民事责任。承担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包括承担产品质量的 合同责任和产品质量缺陷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刑事责任。产品质量刑事责任,主要 在我国刑法中作了规定。

    1997年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专门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 事责任。

    质量是指什么?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在产品消费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质量纠纷,引起当事人双方矛盾,最终甚至可能走上司法途径。如何能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找到问题所在,理清争执源头,往往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和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都不可回避的问题。

    而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正好就承担了产品质量纠纷中鉴定的责任。到底应该如何正确理解产品质量鉴定?近期,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举行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揭幕仪式,也因为这样,我们得到和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接触的机会。通过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的讲解,帮助我们更全面、清晰地认识产品质量鉴定。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是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产品质量鉴定有三个特征:

    1、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没有争议就没有产品质量鉴定;

    2、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使用过、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无法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是一项对产品出现质量鉴定问题的“诊断”工作。

    3、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那么从事产品质量鉴定工作需要什么资质、资格呢?此前产品质量鉴定工作需要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但由于《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于2018年3月6日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196号)宣布废止,目前暂时还未有相关的行业从业资质、资格的规定,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活动主要还是基于双方的委托关系开展鉴定工作的。

    不过在司法诉讼领域,如果入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产品质量鉴定专业机构,可以取得各级法院及其它司法、行政部门的产品质量鉴定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完成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登记备案并进入《广东法院2018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粤高法(2018)22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2018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相当于具备了从事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资格。

    产品质量鉴定常常用于仲裁检验,那么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能否认为是同一个意思呢?

    很多人把产品质量鉴定和仲裁检验常常混为一谈,他们确实在一些技术手段上有其相似之处,但这两者又在适用范围和目的上又有所不同。

    在中科检测的工作实践中,所涉及的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的对象,其状况多已被使用过已有所磨损、损坏或部分丧失甚至完全丧失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用传统做检测的思路是并不能说明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产品质量事故是由谁造成的。产品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是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如中科检测)的技术专家独立进行的。相关专家组对争议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和判定。

    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对象则以新产品为主,它是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授权检验的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委托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的过程。委托仲裁检验一般仅以数据说话,并不判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买卖双方的相关质量约定。

    形象的说,产品仲裁检验有些像是医院“化验室”所出具的“化验单”,而产品质量鉴定过程则相当于医生对病情进行会诊的过程。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则类似于医生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如果仅是有“化验单”是不能确认产品的“病情”的,“化验单”只是“医生”(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确认产品质量“病情”的一个参考依据而已。因此在大多数产品质量争议诉讼中,仲裁检验只是说明产品是否失效的一种手段,如果要搞清楚产品的根本失效原因或划分产品事故责任方则必须通过产品质量鉴定来完成它。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常见问题以及解答就是这样了,如果小伙伴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可以参加近期中科检测举行的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揭幕仪式,到时候汇聚来自行业顶尖的专家,必定能够让你受益匪浅。

    标准与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也关系到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民族的兴衰。

    许多企业视质量为生命,把质量工作摆到企业管理的首位。而标准则不然,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人们对标准还比较生疏。

    一些企业忽视标准化工作,不注重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影响了产品质量。其实,产品标准与质量是密切相关互相依存的。

    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抓质量必须首先抓标准。 一、标准是产品质量的基础 产品质量即是产品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它是反映产品使用功能的各种自然属性,其中包括产品的性能、效率、可靠性等综合指标,内容有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使用性能、安全环保要求,外观质量、质量等级等等,这些性能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即通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产品标准就是对产品上述质量特性作出的明确和具体的定量的技术规定。

    质量与标准是密不可分的。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产品标准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指导生产的技术文件,标准是产品的规矩,产品质量是由标准和执行标准的状况决定的。平常我们说一个产品合格不合格,所谓“格”就是“标准”。

    符合标准要求的称为合格,反之谓不合格。标准与质量如同源与流,标准是质量的依据,质量是执行标准的结果。

    标准化实际上是确保质量的过程,而质量管理则可理解为贯彻标准的实践。标准的社会作用和经济效益通过质量来体现,而质量水平的评定则必须有标准作依据。

    质量离开标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标准为质量而制定,离开质量也就无的放矢了。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标准就是质量,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

    1998年夏季,莱芜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地软包装饮料,这种产品国家和行业没有制定统一标准,一些企业便粗制滥造,产品完全是用糖精、色素、甜蜜素、香精加水勾兑而成,不但无营养价值,而且常饮还直接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这是无标准失控造成的。 二、标准是商品判定的基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使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法律法规,用它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没有一系列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将无法正常运行。作为市场经济行为的主体由法律法规来规范。

    那么市场经济行为的客体——成千上万种商品用什么来规范呢?那就是用成千上万个标准来规范,即市场主体在市场上用以交换的商品,必须是符合某种标准的产品。事实上,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标准,市场上的商品会是什么样。

    由于有标准作为产品(商品)判定的准则、质量检验的依据,使得生产和贸易中的产(商)品有了用以评判的“基准”。因此,没有标准来规范市场客体——商品,市场经济活动也是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标准既然是质量的依据,标准水平自然决定了质量的高低。当前,我们大多数企业的产品质量只讲合格率多少,按产品合格率的高低来评价质量的好坏。

    但从标准水平的角度上讲,产品合格率的高低反映不了产品质量的优劣程度。由于我国现行的技术标准多为八十年代水平,因此,即使是产品百分之百合格,也属于八十年代的水平。

    一般说来,标准水平分为国际先进水平,国际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三个等级。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产品为优等品,达到国际水平的为一等品。

    达到标准要求的为合格品。也就是说,产品合格只是达到了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不能说是质量优的产品。

    所以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水平,要提高产品质量,就要提高标准水平。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反映了当今世界上较先进的标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就能提高我国的标准水平,按这样的标准组织生产,到国际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先进水平。 四、高标准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仅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也是技术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当今世界生产和科学实践的成果,是科学技术的结晶;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共享的技术资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实际上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但是,采用国际标准要有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工艺装备来保证,因此在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这也是提高产品质量的根源。

    如莱芜炭黑厂为了使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投资10万元增购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原料油和产品化验仪器设备,使产品质量监控提前到原料阶段,使成品的优等品率达到了99%。为了解决炭黑的收集率低的问题,该厂又投资30万元新上了脉冲袋滤装置,不仅大大提高了收集率,而且还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困扰该厂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

    六、抓标准不能忘记标准化 抓质量首先要抓标准,有了标准要抓实施,要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才有保证,不然再先进的标准,不执行也是等于零。这就是标准化的问题。

    所谓标准化就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实施标准进行监督这样一个不断循环螺旋上升的往复过程,或着叫活动,通过这个活动达到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这里所指的标准,不仅是产品标准,还包括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产品质量,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适合社会和人们需要所具备的特性。

    一般地说,凡是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都可以叫做质量特性。产品质量特性,包括产品结构、性能、精度、纯度、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内在特性。

    还包括外观、形状、手感、色泽、气味等外部质量特性。 工业产品各项质量特性,可以概括为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五个方面。

    1、性能是指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或技术性能,如:机床的功率、钢材的化学成分、纺织纤维的拉力等。2、寿命即耐用程度。

    是指产品的使用期限,如灯泡在规定电压下的使用小时数、汽车在正常条件下的行车里程数等。3、可靠性是指产品使用时,无故障的可能性、精度的稳定性、性能的持久性。

    如电视机平均无故障周期、机器精度的稳定期限等。4、安全性是指产品在沟通和使用过程中保证安全的程度,一般用事故频率和事故严重度两项指标来表示。

    5、经济性是指产品寿命周期总费用的大小,包括生产成本、销售价格、使用中燃料动力的消耗及维修费用等。 另外,产品质量还包括交货期、包装、售后服务等方面。

    (郑重声明:“实用宝葫芦”所有博文均为陈鹏老师管理实践心得,请尊重老师成果,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产品质量与品质的区别-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作业谢谢啦!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我国产品责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是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人的,销售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在3个方面:一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件;二是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三是产品缺陷。

    由此可见,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不是同一概念,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其作为或者不作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包括相应的行政责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合同责任)、产品侵权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其次,责任主体不同。

    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职员无关;但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除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外,还包括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个人。 再次,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

    产品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产品质量责任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外,其责任形式还有合同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另外,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

    产品责任只能产生于损害结果发生之后,没有损害的事实就不可能产生产品责任,而产品重量责任则产生于产品的生产、销售、管理、使用、消费等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或者存在损害的事实,就有可能产生产品质量责任,并不一定在产品使用中有损害事实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 可以说,产品质量责任是包含产品责任概念在内的一个大的综合的责任概念。

    产品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的内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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