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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书丢失情况说明

    1.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

    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一、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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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做工伤认定病历丢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说明一下: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

    工伤认定书丢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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