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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源签订情况说明

    1.气源处理器的使用说明

    1、过滤器排水有压差排水与手动排水二种方式。手动排水时当水位达到滤芯下方水平之前必须排出。

    2、压力调节时,在转动旋钮前请先拉起再旋转,压下旋转钮为定位。旋转钮向右为调高出口压力,向左旋转为调低出口压力。调节压力时应逐步均匀地调至所需压力值,不应一步调节到位。

    3、给油器的使用方法:给油器使用JIS K2213输机油(ISO Vg32或同级用油)。加油量请不要超过杯子八分满。数字0为油量最小,9为油量最大。自9-0位置不能旋转,须顺时针旋转。 a. 根据管路通径、流量大小、调压及过滤精度等技术性能等参数选择系统所需要的空气组合件;?

    b.空气过滤器的过滤精度有2um、5um、10um、20um、40um、70um、100um七种,可根据空气的质量要求选用合适的产品;

    c. 在使用减压阀时,尽量避免使用调压范围的下限值,按使用压力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减压阀;

    d.安装顺序:从气源的流入端开始,一次连接空气过滤器、减压阀、油雾器,元件壳体上的箭头方向为气流方向,不可反接;

    e.空气过滤、油雾器必须竖直安装并使带有罩杯侧朝下;

    f.油雾器一旦逆流,就会造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361303133成内部零件损坏和发生危险,故应避免发生;

    g.安装连接时,避免将密封胶带、铁锈等杂质混入管路内。

    2.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七)气源证明。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4〕16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第五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

    最低人数应满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

    3.成立一个天燃气经营销售公司,请问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扩展资料:

    注册天然气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2、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4.气源怎么样维护和保养

    焊机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必须切断焊机电源、关闭水源及气源。搬动焊机时,应将易损坏元件如电子管等取下放好才能搬运。定期检查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头工作情况,如有烧毛或损坏时,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焊机在使用前,应检查水管、气管的连接,保证焊接时正常供水、供气。应按外部接线图正确接线,并检视焊机铭牌电压值与网路电压值是否相符,若不符时不得使用,焊机必须可靠接地,不接地不能使用。建立定期的焊机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焊枪电极夹的夹紧情况是否良好、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头工作情况,如有烧毛或损坏时,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焊枪在使用中需经常更换钨极、密封圈及其他易损件,装拆焊枪要按一定顺序进行:拧下电极压帽、拨出电极夹头、取下钨极。在装拆过程中,如发现零件卡死,拆不下或装不上时,不应用重物敲打,尤其是连接螺纹不畅时,应拆下检修,不要强行旋入,以防损坏螺纹。

    装配焊枪时,应将各连接螺纹拧紧。尤其是电极卡头务必夹紧钨极,否则会严重发热,甚至会烧毁夹头和焊炬。加密封圈的连接处亦应旋紧,以防焊枪漏气、漏水。在使用焊枪时,应轻拿轻放,尤其注意不要使焊枪电缆及气、水管等接触灼热的工件。焊接结束后注意将焊枪挂牢,防止摔落,也不要随手放在地上或工件上。

    一般焊枪除定期拆开擦拭进行清洁处理外,还应按表2-15的内容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氩弧焊枪维护保养内容

    焊枪的正常维修是保证正常工作、提高其寿命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保证正常维修,焊炬易损件应有所储备。焊炬易损件一般包括电极夹头、喷嘴、密封圈、绝缘垫圈等。焊炬的常见故障一般为过热、漏气、漏水、气体保护不良、漏电、喷嘴烧损或开裂等,产生上述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钨极氩弧焊机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熔化极氩弧焊机的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参见CO2气体保护焊的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

    5.新疆伊犁煤气罐装经营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新建城【2013】10号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的通知,煤气灌装经营由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章程,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

    (四)燃气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供气意向书,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六)燃气设施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压力容器(储罐)使用合格证明、气体充装许可、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明,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还须提交残液处置措施的说明;

    (七)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管道燃气企业还需提交经批准的经营区域范围及城镇供气管网平面图;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抢险车辆和设备名录等;

    (九)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及技术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抢险抢修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考核合格证书;

    (十)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一)《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站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供应站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职称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六)供气站点总平面布置图和站点照片;

    (七)燃气供应站规划布点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质检、消防等单项验收报告,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八)气源来源说明,外购汽源提交与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或供气意向书,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设备名录,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服务规范;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6.气源规划相关知识有哪些介绍

    1.城市气源 气源是指向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提供燃气的设施,主要指煤气制气厂、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及煤气发生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等设施。

    2.气源选择原则 (1)遵照国家能源政策和燃气发展方针,结合本地区燃料资源的情况,选择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气源; (2)根据城市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水、电、热的供应情况,选择合适的气源; (3)合理利用现有气源,积极利用厂矿企业余气; (4)根据城市规模和负荷,确定气源数量和主次分布; (5)考虑各种燃气间的互换性; (6)气源厂之间与其他工矿企业必须协作。 3.气源选址规划 煤气制气厂属于一级负荷,应该设置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采用双回线路。

    大型煤气厂宜采用双同的专用线路,避开高压输电线路的安全空隙间隔地带,留有扩建用地。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应位于城市边缘,与服务站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宜超过lOkm,并位于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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