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辱骂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
按情况严重程度不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言语辱骂形成犯罪的条件:
1、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
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
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
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
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