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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物业是怎样产生与发展的

    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沿海及内地大城市的房地产业蓬勃发展,高楼林立。

    房地产

    业的发展带动了物业市场的发展。

    当时已经出现的代理经租、清洁卫生、住宅装修、服务管理等经营性专业公司,形成了中国现代物业的雏形。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土地及房屋逐步转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住宅基本上由政府

    出资建设,房屋也是作为福利品分配给职工。

    内务部、城市服务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等好几个部门先后成为中央政府房地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而具体管理一个城市住宅生产经营及维修保养活动的地方城市房管机构也经常变化,这些房管部门政企不分,用行政管理的办法代替商品化的经营管理。

    因此,房地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物业管理随房地产市场一度销声匿迹,存在的只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房屋的生产和维护保养,不带商业色彩。

    改革开发以后的物业管理分为三个时期:物业管理的起步期、物业管理的发展期、物业管理的规范期。

    第一阶段:我国物业管理的起步初期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诞生。

    该公司以管理商品房为主,在经济上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他们借鉴香港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并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对旧体制进行改革,由单纯的管理型公司向服务经营型企业转变,按照商品化、企业化管理房产的原则,建立起“综合收费,全面管理服务,独立核算,靠企业自身经营运转”的商品化房管体制。

    1985年底,深圳市房管局成立,对全市住宅区进行调查研究,肯定了物业管理公

    司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管理经验,并在全市推广这种做法。

    深圳是房管局还进一步从财务管理、监督、专业队伍的组织、目标承包管理责任制的推行等方面予以调控,

    以加快住宅区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到1988年,由企业实施管理,房管局进行监管的住宅区管理体制在深圳市已基本形成。

    第二阶段: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期

    1993年6月,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它表明我国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1994年4月,建设部33号令颁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指出“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从此,上海、广州、深圳等物业管理市场初步形成。

    1996年2月,《关于深入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提出“加强售出房维修管理服务,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市场·

    ·改革现行的城镇住房管理体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服务。

    1996年9月,建设部发文《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人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

    1998年,中央三号文件规定:“取消各种不合理税费,降低住宅造价,提高建房质量,并加强物业管理·同年三月,李鹏总理在全国人大九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急需的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和家庭服务业等。”

    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建立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企业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第三阶段:我国物业管理的规范期

    200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

    该条例正式提出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物业管理行业的纲领性文件,是物业管理的法制建设更加完善,行业方向更加明确。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

    1、物业管理活动主题趋于理性和成熟

    2、管理服务水平正在提高

    3、涌现了一批大型物业管理企业

    4、境外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

    5、物业管理的内涵愈加丰富

    6、物业管理立法有一定的发展,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中国物业管理兴起和发展的原因

    ●房地产业发展的结果

    ●住房制度改革的结果

    ●住宅建设发展的结

    中国物业是怎样产生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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