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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保护与传承河洛地区的民俗文化

    一、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现状与所面临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中吸引的各种外来文化的涌入,不断冲击着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文化的融合和发展同时也导致许多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其主要表现在:

    (1)年轻一代对民族文化认识不够,在追逐潮流中开始西方化。

    从目前的情况,我们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西方文化对我国自身传统文化的冲突和替代式转换。

    西方圣诞节、情人节、感恩节正渐渐的成为理所当然的一部分,其中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其节日来源的文化源泉,就已然盲目的视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

    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逐渐的被淡化,这一点既要归咎于文化宣传教育部门教育力度的不足,又在于国人自身素质的相对程度偏低。

    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缺少强烈的民族自信和自豪感。

    (2)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无人,其面临着消亡的境地。

    我国一些传统的技能和民间技术是老一辈人智慧的结晶,其中包涵着我国劳动人民的勤劳和质朴的特性。

    其技能的掌握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现代人甚少有人愿意长时间的去学习一门技能。

    这就导致我国需要珍贵的民族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3)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人员短缺,国家相应保护法律的缺少,导致大量的传统文化的代表性文化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涉及到人类社会形态的各个领域,包括语言(方言)、文学、戏曲、加工工艺、民俗礼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剪纸、神话故事、信仰、建筑等等文化知识产品。

    二、吸收别国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经验与做法

    近代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启动、上升、快速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尽可能的向传统文化寻求资源和基础支撑,政府和部门正确处理了经济发展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他们尊重人民的自由思想,尊重和保护整个国家的信仰,维护了国民的尊严,继续在强有力的人民自信中有力的成长。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也曾出现过浮躁与轻率,大肆否定和摒弃传统文化。

    所幸的是日本政府能及时意识到发展方向上的错误走向,有效的矫正了这种偏激路线。

    从历史文明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到,一个国家和民族如何对待其传统文化,便能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成熟程度。

    在经济与文化、传统与现实之间寻求共同进步的平衡点,以一种稳健成熟的民族心态,来正视我们民族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进程,这是保证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切断与民族传统文化的沟通与建设,便是切断了我国五千年的发展文明,一个缺少民族文化自信的民族必然会受到世界的轻视,必然激起本国民众的愤怒。

    我国在建国初期的历史发展中,曾经犯过“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指导思想,盲目的追求经济的发展而丢弃、否定了我国几千年来劳动人民积累的传统文化,最终只能是错的一败涂地。

    近年来,我国深刻吸取在历史发展中的错误教训,按照正确的经济、文化发展路线,发展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强国之路。

    我国在发展探索中,应该多借鉴别国的成功发展案例,将我国的实际情况融合到我国发展实际需求之中。

    三、保护与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启示与思考

    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贯通现在与未来的长远性课题,是一项需要几代人共同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

    首先,当期我们能做到的便是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尽快、完善的提升到法律章程之中,使得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对于破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行为予以严惩。

    靠人们的自觉行为是不科学的,随意性的策略,一味的口头宣传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保护作用。

    必须依法保护,依法管制。

    树立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感。

    树立民众的民族民间文化的认同感,强化人们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其次,建立完善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机构。

    对传统文化保持高度的民族尊敬感和保护传统文化的民族使命感,保护传统文化,就是在保护五千年中国先人所创就的中国华夏文化,保护民族的自信和文化生产力,就是为人类的未来的发展构建更多的文化知识支撑结构和丰富的智慧资源。

    四、继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多渠道资金来源

    要切实得到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需要专项资金的投入和赞助,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基础。

    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的各项工作都离开资金的支持。

    这既需要政府的投入,又需要社会各界、各渠道的共同参与。

    可以利用文化旅游资源的收入,公益演出的资金收入,以及社会募捐和分散资金积累的方式多渠道的为保护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基础。

    政府针对资金的来源制定方便政策上的有力措施,并监督资金的正确利用和开展进度。

    (下转第321页)(上接第319页)

    (2)利用传媒力量普及民族民间文化知识

    人们对民族民间文化的认识度普遍偏低,要提高人们的主动参与的热情度。

    利用现代媒体力量宣传民族民间文化知识,包括报纸、新闻、电视专栏节目、电影、书刊杂志、互联网以及宣传栏等方式长期、不间断的向普通民众进行民族民间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

    通过这种方式让人们认识到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知识和存在意义,树立人们尊重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意识。

    (3)大力培育民间文化人才,壮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人才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被保护的基础,一切艺术形式的保护归根结底是人才资源的保护。

    民族民间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发展壮大人才传承队伍是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根本。

    人才的保护包含两个主要方面:

    ①、注重对现有掌握民族民间文化技术的人才为其提供艺术继续创造的周边生活保障,为其传授文化记忆提供有力的扶持性政策,如提高其待遇,以及申办技艺传授教学单位在政策上的扶持和奖励;

    ②、注重对未来青年文化人才的挖掘和培养。

    做到民族民间文化技艺和教育的深度结合,和其他文化课程一并列入教育课程之中,培养青少年学生对民族文化的兴趣和热爱之情,建立一套保护民族民间人才培养和未来就业方面的教育和社会保障、鼓励机制,从而壮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4)树立民族民间文化认同感,增强国民的民族自豪感

    国民缺乏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对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就不可能有该有和自觉及自律行为。

    我们可以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正规的教育体制中,使得国民系统的了解民族民间文化的渊源和发展知识,建立对自己民族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这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不是一时的情趣高涨也不是一时的热血澎湃。

    而是让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融进血液之中,从而形成一种自觉、自发的保护和传承意识。

    (5)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

    完善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律、法规。

    包括对民族民间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使得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免受其他国家或组织的盗用,以及民间组织、个人的非法牟利性行为。

    可以利用先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并对存在法律漏洞之处及时修订或者出台新法规。

    借鉴别国的成功保护模式,以充分实现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文化、经济价值,对其进行有法可依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总 结

    对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长期、伟大的历史性任务,是政府部分和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公民共同肩负的责任。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之下,加大民族民间文化设施配置,深入民族文化调研。

    从教育机制上广泛的培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继承人,使其后继有人。

    并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组织活动,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融入人们意识之中,“以人为本”做好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使得我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能够源远流长。

    如何保护与传承河洛地区的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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