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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诗中拗而不救的

    1. 关于诗词中 拗就得问题 高手抬爱

    这是诗律中的平仄问题,“拗”是仄变平,“救”是平变仄。

    本句自救有:

    一拗三救救孤平(五言)

    三拗四救一必平(五言)

    三拗五救救孤平(七言)

    五拗六救一必平(七言)

    对句相救有:

    出三拗,对三救。(五言)

    出四拗,对三救。(五言)

    出五拗,对五救。(七言)

    出六拗,对五救。(七言)

    结合拗救有:(括号内为七言)

    一(三)拗三(五)救救孤平,出三(五)拗,对三(五)救。

    一(三)拗三(五)救救孤平,出四(六)拗,对三(五)救。

    出三(五)拗,出四(六)拗,对三(五)救。

    一(三)拗三(五)救救孤平,出三(五)拗,出四(六)拗,对三(五)救。

    关于平仄,出对句。

    现代汉语的一二声为平,三四声为仄。

    一联中的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

    根据五言七言的格律,拗救很容易判断。不知道楼主具体是怎样的题。

    这算是古代汉语诗律的基本内容,如不明白,可以找相应的书。

    2. 格律诗句偶数字作拗时如何救拗

    可在本句救,也可在下句救。

    【拗救】 如果仔细看一下前面所举的近体诗的几种基本格式,会发现一个规律: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

    也就是说,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前面谈到的对孤平的补救属于在本句自救。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对句补救。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声,往往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三句“鸿雁几时到”第三字该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声。七言的与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诗人也喜欢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 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 花重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用了仄声“晓”,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声“花”补救。

    又如《阁夜》: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五更鼓角声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

    野哭几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 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该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为平(“三”);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仄(“卧”),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声(“人”)。 有时候,是本句自救和对句补救混用。

    比如《解闷十二首》之一: 草阁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飞初。 山禽引子哺红果, 溪女得钱留白鱼。

    严格的格律应该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诗的平仄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这里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对句补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实际上,在“一三五”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见的。

    象《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风”,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 象这样拗而未救,破坏了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但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只要不出现孤平或三平调,就是可以容忍的,确切地说不能算拗。

    另外还有一种拗,出现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这里不讨论。但是有一种拗句,在唐诗中用得相当多,不能不提一下。

    请看《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本该是“平平平仄仄”,却写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声,违反了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逢双必反的规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平平仄仄”写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咏怀古迹五首》,几乎每一首都用到这种特殊句型。

    其一: 支离东北风尘际, 漂泊西南天地间。 三峡楼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云山。

    羯胡事主终无赖, 词客衰时且未还。 庾信平生最萧瑟, 暮年诗赋动江关。

    第七句是这种句型。其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 舟人指点到今疑。 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读为平,就成了这种句型。

    其三: 群山万壑赴荆门, 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 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 分明怨恨曲中论。

    第七句还是这种句型。其四: 蜀主窥吴幸三峡, 崩年亦在永安宫。

    翠华想像空山里, 玉殿虚无野寺中。 古庙杉松巢水鹤, 岁时伏腊走村翁。

    武侯祠屋常邻近, 一体君臣祭祀同。 第一句是这种句型。

    其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 万古云霄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 指挥若定失萧曹。 福移汉祚终难复, 志决身歼军务劳。

    第五句又是这种句型。由于这种句型用得实在太多(经常用在第七句),几乎和常规句型一样常见,我们只好不把它算成拗句,而当成一种特殊的律句。

    诗人们之所以喜欢用这种特殊句型,可能是因为常规句型“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中有三个平声,虽然不在句尾不算三平调,读起来还是有点别扭,所以干脆变一变。值得注意的是,在用这种句型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是平声,不能不论。

    3. 七言律诗第二个字出现拗字,能用第四个字来救吗

    带空心三角的位置拗,拗了之后必须由黑色菱形的位置救。

    甲乙丙丁四个句型的位置并不固定,第一句确定后,其余的才会确定。有时会出现半拗,半拗可救可不救。

    诗中的第二个字也要看是第几句的,还要看那一句本来的平仄。 (1) 本句自救 <1>孤平自救: 犯“孤平”。

    这类孤平自救的方式,只能调整其它奇序字位的用字声调。亦可可以采用对句救拗的方式 若第1个字第3个字同时以仄代平,则既犯“三连仄”又犯“孤平”,此句对“三连仄”的拗救,也就是对“孤平”的拗救。

    注意:只有他救,才允许句中出现“孤平”。若不他救,任何句子不允许出现“孤平”。

    <2>“三连仄”自救: “平平平仄仄”句式才有出现“三连仄”的可能。该句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第三个字以仄代平,否则就构成“三连仄”的拗句。

    “三连仄”自救方法是:在第三个字确实非用仄声字不可的时候,可将第四个字以平代仄,此谓“三四互换”句式。自救后的句式变成了 [平]平仄平仄 但是,这样,就与“仄仄仄平平”失对了,这种失对却是允许的。

    例如孟浩然的《访袁拾遗不遇》中的第一联: 洛[阳]访[才]子,[江]岭作[流人]。 本应是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实际却成了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即 仄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 其中出句的实际平仄格式就是“三连仄”拗句自救格式(“三四互换”格式)。

    这是因为,出句的第3字以仄代平而犯“三连仄”;而首字又以仄代平,又犯“孤平”,故而将第四个字以平代仄以自救。 再如岑参的《行军九日思长安故园》诗句 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

    平平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 其中,出句也是“三连仄”拗句自救格式(“三四互换”格式)。 相应地,七言句式③“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三连仄”拗句自救格式就变成了 [仄]仄[平]平仄平仄 这样的格式。

    例如杜甫《曲江对酒》(其二)诗句 传与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平仄平平仄平仄 仄平平仄仄平平 其中,出句实际平仄格式即“三连仄”拗句自救格式。

    再如李白《峨眉山月歌》诗句 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仄仄平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其中出句亦为“三连仄”拗句自救格式。

    总之,遇到出现“三连仄”情况时,你只需将其中间的仄声字调换成平声字即可自救之。

    4. 律诗中什么叫半拗

    格律诗中,凡平仄符合组合规则的句子叫“律句”,平仄违反组合规则的句子叫“拗句”。

    所谓“拗救”,就是指在格律诗中出现了“拗句”即违反了格律组合规则的句子,必须采用补救的方法。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者其对句的对应位置上,把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以为补偿。

    这样,拗了用救,仍算合律。拗救的形式,主要是给诗人在造句上更多的自由空间。

    可以这么说,格律诗之所以能够生存数千年而不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变通方式存在而能让格律诗生机勃发的。如“马蹄残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蔼蔼花蕊乱,飞飞蜂蝶多”、“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样精炼优美的诗句,只能用拗救的方法才能写成。

    常见的三种拗救法: (一)、本句拗救: 本句自救又称“孤平拗救”。在7言的第4字或者5言的第2字是平声,而它的前后都是仄声字,成为“仄平仄”时,就是犯“孤平”了。

    具体用法如下: 在5言“平平仄仄平”的句型里,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就犯了孤平。为了避免出现孤平,就只能在本句的第3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平平仄平”的句式。

    这样的句式没有违反格律的要求。这个句型中,第1字拗,第3字救,所以叫“本句自救”。

    在7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里,如果第3字用了仄声字,也是犯了孤平。为了避免孤平,就必须在本句的第5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第3字拗,第5字救,也是“本句自救”。 刘禹锡《纥(ge)那曲》“竹枝无限情”,苏颋ting《汾上惊秋》“北风吹白云”,都是第1字拗,第3字救的例句。

    贾岛《三月晦日送春》的“明月有光人有情”,曹邺(ye4)《送人归南海》“十二玉楼非我乡”,都是第3字拗,第5字救。小菜鸟文集《遥思》清风逐月浮云飞,手按长箫寂寞吹。

    迢迢汉河九霄处,乡思千里人未归。 (二)特拗拗救: 特拗的句型:在5言中,基本的句型有两种,一种是“平平仄仄平”,还有就是“仄仄平平仄”。

    除了这二种外,实际上还有其它的组合,比如“平平平仄仄”或者“仄仄仄平平”这种句型并没有违反格律诗对句型的组合要求。在这种句型上再作进一步的改造,比如修改成“平平仄平仄“或者”“仄仄平仄平”,象这样的句型就称“特拗”。

    7言的基本句型也有两种:“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仄仄平”,跟5言同一个道理。7言中也有特殊句型,比如“仄仄平平平仄仄”或者“平平仄仄仄平平”等等。

    这样的特句再作变化,就成为“特拗”句,如“仄仄平平仄平仄”或者“平平仄仄平仄平”等等。象这些句型,是没有违反格律要求的,不用拗救的。

    但是,特拗句型的出现,为作诗之人又一次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机会。也有人认为这也是“本句自救”的一种。

    道理如下:在5言的“平平平仄仄”变成“平平仄平仄”后,第3字拗,第4字救;在7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后,第5字拗,第6字救。 例句如下:张说《蜀道后期》的“秋风不相待”(平平仄平仄),司空曙《寒塘》的“乡心正无限”(平平仄平仄),杜甫《逢李龟年》的“正是江南好风景”(仄仄平平仄平仄),王之涣《凉州词》的“羌笛何须怨杨柳”(平仄平平仄平仄)。

    这种特拗,在唐诗中是很常见的。几乎跟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

    (三)对句拗救: 就是指:出句拗,对句救。 现在已经知道“仄仄平平仄”的对句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的,如果“仄仄平平仄”变成“仄仄平仄仄”的话,按照格律要求,其对句“平平仄仄平”就应该是“平平仄平平”了。

    但是在这里,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按照“对句相救”的要求却是把“平平仄仄平”的第3字改为平声,成为“平平平仄平”。

    这样一来,这个对句就比较有意思了,成为“仄仄平仄仄”对“平平平仄平”了。这里的第3、4字成了“平仄”对“平仄”了,这叫做第4字拗,第3字救。

    在5言“仄仄平平仄”的句型里,如果第4字或者第3、4字同用了仄声成为“仄仄平仄仄”或者“仄仄仄仄仄”,就应在其对句第3字用仄的地方,改用平声来补偿。这叫“对句相救”。

    如果只是第3字用了仄声(仄仄仄平仄),这叫“半拗”,可救可不救。如救,也只在对句第3字用个平声。

    在7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里,如果第6字或5、6字同时用了仄声,应在对句第5字用仄的地方改用平声补偿,这也是对句相救。如果只是第5字用了仄声(平平仄仄仄平仄),这也叫“半拗”,可救可不救。

    如救,也只在对句的第5字用个平声。下面举例: (1)、五言例句 杜甫《天未怀李白》 出句 第3字拗 鸿雁几时到 平仄仄平仄 对句 第3字救 江湖秋水多 平平平仄平 白居易《赋得古草原送别》 出句 第4字拗 野火烧不尽 仄仄平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春风吹又生 平平平仄平 李商隐《乐游园》 出句 第3、4字拗 向晚意不适 仄仄仄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驱车登古原 平平平仄平 由上可知,五言中不管上句怎么拗,下句总是以第3字救,以不变应万变。

    (2)、7言例句:同理,七言也是这样: 王建《雨过山村》 出句 第5字拗 妇姑相唤浴蚕去 仄平平仄仄平仄 对句 第5字救 闲着中庭栀子花 。

    唐诗中拗而不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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