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基本要求
诗是一种文学体裁,要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现象来高度集中的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由于诗不是叙述生活而是歌唱生活,感情就是诗的主要内容,抒情美是诗的内容本质。
感情要有所依。
形象,使感情具象化、可感化。
所以形象也是诗的内容的组成部分。
诗是最富于哲理意味的文学样式,它是文学领域中最“讲理”的品种。
感情来源于思想。
思想同样也是诗的内容的组成部分。
情、形、理的统一,构成诗的内容。
诗应当富于哲理。
诗歌的思想内涵要超出时代“思想的平均分数”,要高于时代“朦胧的火星”,对人生有更深理解,对时代有更深评价。
诗歌的思想富有哲理性,不同于哲学的思想:诗歌的思想是感情晶体。
诗歌的思想是形象晶体。
诗歌的思想是机智语言的晶体。
扩展资料:
意象是诗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
作为一门语言艺术,诗一般不会通篇以抽象语言直接表达抽象的情思,而要借助意象表达。
简单地说,意象就是融汇着诗人主观情思的客观物象。
譬如写一首爱情诗,诗人不止会说:“我好想你呀!”“我想死你了!”“我对你的爱永远都不会改变!”“我活一天就会想你一天呀!”而会以饱蕴深情的意象,做委婉的表达,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对你的思念,就像春蚕吐丝,至死不渝。
因为得不到你的爱,我伤心落泪,就像燃烧的蜡烛,生命一息尚存,泪流就一息不止呢!情丝无尽的蚕,泪流不止的烛,就是诗中借以寄托情思的意象。
诗要表现的,是诗人的主观世界和诗人所面对的客观世界。
在主观世界一方,诗要表现的主要是情思和美,即诗人对世界和人生的情感体验、思想颖悟以及审美感受。
客观世界要求于诗的,则是叙事和状物,叙社会之事,状自然之物。
其所状之物、所叙之事,往往也作为意象,借以寄寓主观的情思及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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