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美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1、表现在“实”与“虚”两个方面,即“形质”与“性情”两大方面。
2、“实”(形质)方面
“实”(形质)方面是有形、可见的。
就是外在形态;主要从线条与间架结构上去鉴赏;它包括用笔、结构、章法等内容:
用笔有迟急、起伏、曲折之分,笔锋有正侧、藏露之别,笔画形态有方有圆,还要讲求笔力与笔势;
结构有奇正、疏密、违和等法理;
章法有宾主、虚实、避就、气脉连贯和行列形式等表现方法。
三者之间既区别又相辅相成。
3、“虚”(性情)方面
“虚”(性情)方面是无形的,就是内在精神,则须从作者对线条与结构章法的处理上显现出的个性特征与艺术风格上去体认。
包括神采、气韵、意境等内容。
两方面互相依存,相互为用,共同表现出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
神采、气韵、意境,都是无形之物,他须要通过有形的用笔,结构与章法加以表现:
神采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古人评论书法,早有“神采为上,形质次之”的说法,但同时又指出“规矩既失,神则无存”。
神采美只有通过形质美才能表现出来。
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生命,是形与神之间的桥梁,是表达情性的介质。
书法家掌握了熟练技巧,运气达于毫端,以气行笔,点画之间气脉相通,气韵和神采才表现出来。
意境也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美,包含意境、情调、风度、品格等内涵。
他与神采、气韵相比,更偏重于作者主观精神的表现,是更高层次的书法审美内容。
书法的意境美是可以通过作品的字里行间确确实实的感触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