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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生平经历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苏轼二十一岁以前。

    苏轼的父亲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

    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

    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成就。

    这一阶段,苏轼对于政治十分乐观,又正值风华正茂。

    第二阶段

    嘉佑元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

    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弟子所作,为了避嫌,使其只得第二。

    嘉佑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

    熙宁二年服满还朝,仍授本职。

    他入朝为官之时,正是北宋开始出现政治危机的时候,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此时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

    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

    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参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

    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

    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此时苏轼心中不止有了走好仕途的志向,更是产生了渴望改变朝政的想法,也为他后来遭受种种磨难埋下伏笔。

    第三阶段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政绩显赫,深得民心。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

    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

    元丰二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

    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而此时苏轼经此一役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

    “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

    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

    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

    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苏轼于是年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

    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

    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

    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

    但元佑六年,他又被召回朝。

    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外放颍州。

    元佑八年新党再度执政,再次被贬至惠阳。

    而后,苏轼又被再贬至更远的儋州。

    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

    后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

    元符三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

    享年六十五岁。

    这一阶段,苏轼的仕途和人生遭遇了许些波折磨难,使他产生了轻微的厌世思想,但内心仍希望改变朝廷的现状,却无奈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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