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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诗歌原文及赏析赏析1000字以上

    胡适《梦与诗》赏析 向卫国 都是平常经验,都是平常影像,偶然涌到梦中来,变幻出多少新奇花样! 都是平常情感,都是平常言语,偶然碰着个诗人,变幻出多少新奇诗句!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赏析:人人都知道,胡适(原名胡洪骍,字适之,1891-1962)是中国新诗的开山者。

    他1914年就开始用白话翻译外国诗;1915年开始尝试写作白话诗,到1916年已为数不少;1918年开始在《新青年》发表;1920就出版中国第一本新诗集《尝试集》。

    通常人们对《尝试集》的评价是不高的,大都喜欢用他自己的话(“缠过脚的妇人永远不能恢复他的天然脚了”——《尝试集·四版自序》)来证明其诗不是真正的白话诗,而是带着旧诗的痕迹。

    但笔者认为这种苛责是过于严厉了,一则他自己早已说明,《尝试集》者“尝试”(陆放翁诗云“尝试成功自古无”,适之先生反其意而用之,曰“自古成功在尝试”)而已。

    再者,《尝试集》中还是有些好诗的,比如《梦与诗》以及《四月二十五夜》等几首。

    一个诗人往往有一两首好诗便能证明他的水平,不必每首都好。

    《梦与诗》分三节,都用韵。

    第一节写“梦”的神奇的“变幻”能力,它可以将许多“平常”的“经验”和“影像”进行任意的变形,从而产生出种种神奇的梦境。

    第二节与第一节对举,写“诗人”仿佛拥有“梦”一般神奇的能力,可以将许多平常的“情感”和“言语”“变幻”出美妙的诗句来。

    读这节诗,笔者想到清人叶燮说的“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徵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也。

    ”(叶燮《原诗》)所以诗人的工作就像做梦,带有天然的幻想色彩,只有这样才能化腐朽为神奇,言平常人、平常话所不可言之理与事。

    诗的第三节最妙,不仅对上面的意思进一步深化和进行形象化的概括,而且自身就以奇妙的诗句证明了诗人梦幻一般神奇的语言能力:“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这两句可与古人的“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之句对读。

    人世的一切经验,只有局中人方知其中味,真是如鸭饮水,冷暖自知。

    适之先生在这首诗的“自跋”中说:“这是我的‘诗的经验主义’”,以反对一些不尊重经验,滥用语言的诗歌现象。

    岂止“经验主义”这么简单!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汉语诗界高高飘扬的“个人化写作”、“私人经验”的旗帜原来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新东西,适之先生早已“题诗在上头”:“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爱好修辞的朋友一定还可以在这两句诗中“读出”一种只有在汉语中才能显示其妙的诗性的修辞,句子里面其实包含的意思还有: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你不能做我的梦;反过来,对我来说也是一样。

    这种修辞,我们在“秦时明月汉时关”(其实是“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关”)的句子中见过;而用得最复杂的则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圣手刘勰:“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

    (《文心雕龙·情采》)”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把“情”与“理”、“文”与“辞”都看作“互文”,它们互相包含:情理乃文辞之经;文辞乃情理之纬。

    但这样说未免呆板,哪里赶得上原文的语言魔术之妙?它在诗句内在的语言自足中求其变化,于简单中蕴含意义的回环,这也是“生生之谓易”。

    可见,正是汉语本身的伟大,成就了胡适的一部分诗歌。

    沈尹默《月夜》赏析 霜风呼呼地吹着,月光明明地照着;我和一株顶高的树并排立着,却没有靠着。

    1918年1月,《新青年》首次发表白话诗九首(胡适4首,沈尹默3首,刘半农2首),是为中国新诗的滥殇;沈尹默(1883.6-1971.6,杰出的学者、诗人、书法家。

    “五四”运动时期,沈尹默作为北大名教授,和鲁迅、陈独秀等人轮流主编《新青年》杂志,并在《新青年》等杂志上发表了如《月夜》、《三弦》等著名的白话诗篇,是中国新诗的最早倡导者之一。

    )的这首《月夜》赫然便是其中之一。

    一定程度讲,正是因了这首诗的存在,中国首次面世的这一小批现代诗歌作品才可以说真正地显示出现代性。

    新诗之“新”首先在于其精神和灵魂的新,这就是思想的现代性。

    到任何时候,从“五四”的大背景看来,中国人的思想的现代性的获得仍得从接受“科学”与“民主”理念说起,视之为真正的开端。

    “科学”的精神,意味着人类整体与自然的分离,从自然的混沌中觉醒,用客观的眼光打量自然;“民主”的精神,则意味着人的个体的觉醒,思想解放、个性独立遂成为一时代的普遍追求。

    概而言之,中国人有了主体意识。

    主体性的获得,自然也就成为中国文学之现代性的核心内涵。

    那么在文学上,主体性诞生的一个最为鲜明的标志便是这首《月夜》中“我”的出现。

    中国的传统诗歌中,是没有“我”的(除了屈原)。

    无论是个体的,还是群体的“我”都被消解在“自然”中,这是中国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在文学/诗歌中的体现。

    我们去读一读王维的诗,便不难明白:“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诗中,人是有的,但都不是主体的人,他们和自然之间没有区别,只能认做“自然”的一个自然性组成部分。

    再比如,“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也是如此。

    只有在新诗中,“我”才大量地出现,并与客体形成对立或并列关系,只要一翻开各种各样的新诗集,我们便不难看到“我”在到处张扬着自己。

    正像《月夜》中的“我”,不再是臣服于任何权威或统治者(“顶高的树”)的无人格的奴隶或奴才,也不是消融于“自然”之中的一个没有独立存在意识的组成部分,而是敢于和任何外在客体比肩而立的存在主体。

    由于这种主客体的分离与对立,诗歌便呈现出与古典诗歌完全不同的新意境,即以戏剧性的矛盾及其统一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意境。

    于是,作为最早发表的白话诗之一的《月夜》便不仅是新诗诞生的一个标志,也是真正的新文学诞生的标志。

    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因为它在形式上有其特殊的地方。

    首先,其四个句子的结构方式颇类于从前流行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三句半”,虽然最后的“半”句比一般的“三句半”的“半”(一般是只有二字或三字)长了一些,但由于该诗第三句特别长,第四句就显得短了。

    用半个句子收尾,产生了一种特殊的节奏感,听起来有某种自然流露的幽默。

    纯粹由声音是否会产生幽默感,这是一个未见研究过的课题。

    另外,这种句“半”的形式在中国的词中应用较多,不少词在一阙的最后喜欢用三字或四字的半句,如《满江红》。

    那么《月夜》是否有传统的词的影响,是一个可注意的问题。

    其次,这首诗的“韵”非常特殊。

    四句诗的最后一字都是“着”,但读起来并不显得重复、拖沓,原因何在?这主要是因为“着”在此作为词的后缀出现,是虚化的。

    诗的真正的“韵”着落在倒数第二字,即第二句的“照”和第四句的“靠”,所以读起来音调和谐。

    读者还要注意的是,这两句不仅用了尾韵,也用了头韵,即第二句开头的“月”和第四句的“却”,使音乐效果更加增强。

    中国诗多用尾韵,用头韵的不多,西方诗则用头韵较多。

    由此可见新诗在形式上的自由,其实也包括了对各种格律的自由运用与改造,可说是对“自由”的另一层意思的理解。

    新诗并不完全排斥格律,也不固守格律。

    这首诗虽然有和谐的节奏和韵律,“呼呼”、“明明”两个叠音词以及每句末尾的“吹着”、“照着”、“立着”、“靠着”都造成了一种抒情的感叹语气,但总的说来,其主旨不在抒情,而在于其思想,主要着落在后面两句。

    淡化抒情,追求智性,正是现代诗歌的又一重要特点,我们不可不注意。

    刘半农《叫我如何不想她》赏析向卫国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啊!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慢慢流,

    水底鱼儿慢慢游。

    啊!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

    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树在冷风里摇。

    野火在暮色中烧。

    啊!

    西天还有些儿残霞,

    教我如何不想她?刘半农(1891-1934),原名刘复,1917年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之一,著名的诗人和语言文字学家。

    他是中国最早在《新青年》发表白话诗的三位作者之一(另两位是胡适、沈尹默)。

    出版的诗集有《瓦釜集》(1926)、《扬鞭集》(1926)等。

    《叫我如何不想她》这首诗在形式上的整饬,一望而知。

    全诗四节,每节五句:前两句都是七字,大体都是三个音步,并用韵(除第一节),如第四节的“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里/烧”;中间的第三句都用单独一个“啊”字,这在某种意义上有时代的烙印,新诗初期,抒情手段还比较单一,诗人往往用感叹词直抒胸臆;第四句都是八个字,大体上音步仍然是三个,第三和第四句的短长之变,则在整节诗中造成了节奏的大幅度改变;第五句每节相同,都是“叫我如何不想她”七字,造成一唱三叹之感,同时第五句还和第四句押韵(除第二节外)。

    因此,这首诗可以看作是广义的格律诗,即在一首之内形成固定格律,但不追求每首诗都相同,因此又保持了新诗的自由。

    凡写新诗而追求格律的,大都持这样的态度,如闻一多、徐志摩,以及许多写十四行诗的中国诗人等。

    刘半农本人曾在文章中提出过“破坏旧韵,重造新韵”以及“增多诗体”的主张,可见诗人对新格律的探索是出于高度的自觉。

    实际上,格律即是语言的音乐性的表现,非常有助于抒情,古典诗歌正是因为它本身偏重于抒情,所以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各种格律。

    有些现代诗若还以抒情为目的,是可以考虑格律的运用和再造的;但如果有些诗不再以抒情为目的,则另当别论。

    刘半农是著名现代语言学家,对中国语文贡献很大,其中最让人称道的就是他为中国文字创造了“她”和“牛也”(后被“它”取代)二字。

    汉语原来只有“他”字作为第三人称单数代词,刘半农自创了“她”和“牛也”,与“他”相区别。

    其中“她”字,取代了当时流行的“伊”字,最终被中国语文所接受。

    这里面也很难说就没有一种“五四”的时代精神灌注在其中,男女平权,甚至今日大行其道的生态理念,在这两个与“他”平起平坐的汉字的创造过程中体现了出来。

    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关于文字学的一段佳话。

    但是,“她”字在从文字学角度正式提出之前,刘半农已经在《叫我如何不想她》这首诗中大胆地使用这个字了。

    据说这首诗是诗人1920年留学期间在伦敦写的,由于音韵和谐,语言流畅(不像有些现代诗歌为追求格律,而有意识扭曲正常的语词,让人读来觉得不顺),被著名的语言学家赵元任谱成曲,广为传唱。

    诗中的“她”是首次使用,而关于“她”字的文字学诉求则是1923年才正式提出来的。

    诗中的“她”有人说是指一位女性,有人说是指祖国(英语中的“祖国”motherland一词是阴性)。

    不管如何,是诗人的一种深挚的感情,启发他为祖国的文字贡献了一个重要的人称代词,使得那些即使是在“此时此刻”的现实中处于宾位的中国女性,获得了在语言形式上的明确的主体地位:“她……”从诗歌的角度看,《叫我如何不想她》毫无疑问是一首优秀之作。

    而从语言和文化的角度看,其意义似乎更加重要。

    一个“她”字,使一首诗永垂不朽。

    另外,刘半农是最早(1918年初)呼吁对中国丰富的民歌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和保存的人。

    他并且身体力行,进行了长期的调查和整理工作,贡献极大。

    民歌对刘本人的诗歌创作也有影响,其诗集《瓦釜集》(1926)就主要是用江阴地区的民歌形式创作的。

    这首《叫我如何不想她》用了歌词的形式,融进了民歌风,但又是不折不扣的现代白话诗,可谓三种风格、三种审美因素的完美统一。

    民歌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善用比兴。

    本诗一个显著的修辞特色就是“兴”的运用。

    “比兴”手法起于民歌,看起来较为简单,如《诗经》中的“国风”即是最早的民歌的集合。

    其实,“兴”乃是真正富有中国特色的诗学技巧,它既是一种修辞,又不能单纯地看作修辞,其价值至今没有得到当代诗人们应有的重视,是颇令人遗憾的。

    假如把用于起兴的事物称为“兴体”,把它所引出的本事称为“本体”,那么“兴”其实有很多种情况:(1)兴体与本体没有明显的关系,“兴”只是单纯的“兴”,只起“起”的作用,原始的民歌里边这种情况比较多;(2)兴体与本体有类比关系,“兴”同时也是“比”,《诗经》里面的情况大多如此,说明《诗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民歌,有文人成份,可能主要出自“民间知识分子”;(3)兴体与本体不仅可以类比,而且兴体与本体同等重要,也就是说互为对方的喻体,现代诗的暗喻常可作如是观。

    在第三种情况下,若将诗歌的意义凝定在“本体”上,不懂得重视“兴体”在存在论上的意义自足性的一面,则并不懂诗。

    由此观之,“兴”完全可以超越一般的修辞价值,而上升为存在论,从而获得本体之外的意义的某种自足,形成另一种象征,加上和本体的关系,则有了双重的象征。

    刘半农此诗中的“兴”看起来较为简单,大体偏向第一种情况。

    但是,若读者阅读时暂时将每节的最后一句隐去,也会发现剩下部分仍是较完美的写景抒情作品,从存在论上看,还是给我们呈现出了较完整的“自然”之美。

    这里有三首,你看艰首就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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