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经营方案范文
县级天然气项目投资意向书范文
【项目投资意向书范文本】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xx投资建设天然气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一)拟建项目名称:项目(二)项目地址:xxxxx(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青菱乡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 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张家湾玻璃厂北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六)项目建设期限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
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XX年前作出安排。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青菱乡委发[2010]1号兑现给乙方。(八)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乡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二、相关说明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
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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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然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企业定位为城市管道燃气专业投资运营商和优质能源供应商。
现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单位,福建省城市燃气分会副会长单位。 目前,已在福建省九个设区市之八个市设立23家子公司经营当地管道燃气业务,基本形成区域性燃气集团的格局,成为福建省内市场覆盖面最广,项目公司数量最多,极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一定行业知名度的燃气企业。
公司已在福州市金山区、马尾区、长乐市、闽清县、罗源县、连江县、厦门杏林区、泉州市、晋江市、德化县、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南靖县、龙岩市、南平市、永安市、沙县、将乐县、宁德市、福鼎市等城市,投资设立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3家。 随着福建LNG项目的实施,各地大规模市政干管的铺设,供气范围所履盖的居民户数将成倍增加,安然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目前,在沿海五个主要城市中,安然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已成为漳州市LNG项目总业主单位。同时,通过参股等方式,参与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的LNG项目投资建设,并成为业主单位之一。
根据福建省政府与新疆自治区关于尽早引进新疆液化天然气的会议纪要精神(闽政发专题会议纪要[2002]100号),安然公司与新疆广汇集团(上交所上市公司)合作,于2004年初率先把新疆液化天然气引入福建。此举将与福建省海上LNG项目有效衔接,为天然气规模化运用奠定市场基础。
目前,安然与广汇合作的并由安然控股的陶瓷工业用气项目,已分别在闽清、德化、晋江成立项目公司,并陆续通气运营。到2006年海上天然气到来之际,可培育形成2-3亿立方的年用气量。
陶瓷工业用气项目已经成为安然公司的核心价值和主要的战略支柱之一。 安然燃气经过几年的积累和吸收,在管道燃气的工程技术、用户发展、客户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模式。
建立了一批熟悉管道燃气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人才队伍和技术力量,并与气源厂家、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设备材料厂商,以及金融机构等上下游产业链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安然公司设在各地的管道燃气企业,在技术、管理、安全、工程、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公司还聘请了国内高水准的管理咨询机构作为管理顾问,在企业管理和用户服务方面积极导入国际同行业先进的管理体系和理念,力争把公司发展成为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管道燃气品牌企业。
燃气管道施工方案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005MPa的室内低压煤气管道和及器具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燃气输配工程使用的管子、管件、密封填料等附属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管子、管件及附属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到现场还应进行复验。
2.1.2 镀锌碳素钢及管件的规格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管件无偏扣、乱扣,丝扣不全或角度不准等现象。
管材及管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应尽量使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
2.1.3 碳素钢管、无缝钢管。管材不得弯曲、锈蚀,无飞刺、重皮及凹凸不平现象。
2.1.4 阀门应选用现行国家标准中适用于输送燃气介质,并且具有良好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的阀门。室内一般选用旋塞或球阀。
阀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要求:阀体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渣眼;密封面表面不得有任何缺陷,表面粗糙度和吻合度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直通式阀门的连接法兰的密封面应相互平行;直通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角度偏差不得超过2°;直角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的不垂直度,其偏差不得超过2°;填料压入后的高度和紧密度,应保持密封和不妨碍阀杆运动,并留有一定的调整余量;旋塞阀的塞子上应有定位标记,并且全开到全关闭应限制在90°范围内放置。
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整无损坏。运到现场阀门还应作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试验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1.5 胶管应采用耐油纯胶管。
2.1.6 气表:居民家庭一般用皮膜家用煤气表。这种表可分为四种类型:人工煤气表、天然煤气表、液化石油气表和适合于上述三种燃气的通用表。
安装时应分清楚类型。工业及公共建筑用气计量采用罗茨表,它的优点是体积小、流量大,可用于较高的燃气压力下计量。
新表安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出厂合格证;外观检查完好无缺;距出厂检验日期或重新校验日期不得超过半年;厂家有生产许可证。 2.1.7 生活燃气灶具: 2.1.7.1 家用煤气灶,分为单眼和双眼两种形式。
按部颁标准规定如下: a 类型。家用煤气灶按煤气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煤气灶、天然煤气灶、液化石油煤气灶和适用于两种以上燃气的煤气灶。
家用煤气灶的型号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家用煤气灶用汉语拼音字母代号表示:R——人工煤气;T——天然煤气;Y——液化石油气。灶的眼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单眼灶;2——双眼灶;3——三眼灶。
b 家用煤气灶的基本参数。煤气灶前的供煤气压力规定为:人工煤气为0.8~1.0kPa;天然煤气2.0~2.5kPa;液化石油气2.8~3.0kPa。
家用煤气灶主火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不得小于10.5MJ/h(兆焦/小时)。 c 主要技术要求: (a) 燃烧器的火焰均匀,点燃一火孔后,火焰应在4秒钟内传遍所有的火孔。
(b)在 0.5~1.5倍煤气额定压力范围内和煤气成分在一定波动范围内,火焰燃烧应稳定,不得产生黄焰、回火、脱火及离焰。 (c) 当人工煤气灶前压力为30Pa、天然气灶前压力为80Pa、液化石油气灶前压力为120Pa的情况下,燃烧器的火焰不得回火或熄火。
(d) 煤气灶各部位的表面温度应小于下列数值: 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30℃ 操作时可能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70℃ 操作时不易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110℃ 阀门壳体 室温加40℃ 干电池 室温加20℃ 电压元件与导线 室温加50℃ 软管接头 室温加20℃ (e) 电点火装置应安全可靠,在启动10次中,其点燃次数不得小于8次,且不得连续两次点不着火。 (f) 煤气灶的阀门及旋钮在室温或最高工作温度下开、关时,应灵活自如。
(g) 旋钮“开”、“关”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方向指示,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开关主体外露者可不加自锁装置)。 d 居民生活用灶具应符合《家用煤气灶》(CJ14—83)标准。
2.1.7.2 公用炊事灶具 包括炒菜灶《中餐燃气炒菜灶》(GB7824—87)、蒸饭灶、煎饼灶、大锅灶、烤箱灶。 2.1.7.3 烤箱灶具: 包括食堂烤炉、红外线糕点烘烤炉、烤鸭炉等。
2.1.7.4 烧水灶具: 包括开水炉、自动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J6932—86)》)、自动沸水器等。 2.1.7.5 冷藏灶具: 批燃气冷冻箱。
2.1.7.6 采暖空调灶具: 包括冷风箱、采暖炉、红外线辐射采暖灶等。 2.1.7.7 其它灶具: 包括洗衣机、干燥机、洗碗机、燃气熨斗、燃气灯等。
以上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并安装前按不同规格和数量比例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符合要求后才能安装。 2.1.7.8 其它材料:型钢、圆钢、管卡子、螺栓、螺母、铅油、麻、生胶带、密封垫、电气焊条等。
选用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机械: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
2.2.2 工具:套丝板、管钳、压力钳、气焊工具、手锯、手锤、活扳手、链钳、煨弯器、手压泵、捻凿、大锤、断管器、剪力等。 2.2.3 其它:水平尺、U型压力计、线坠、划规、钢卷尺、直角尺、小线、压力表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地下管道铺设必须在房心土回填夯实或挖到管底标高,沿管线铺设位置清理干净,管道穿墙处已留管洞或。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七)气源证明。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4〕16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第五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
最低人数应满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
成立一个天燃气经营销售公司,请问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扩展资料:
注册天然气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2、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