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股权划转情况说明

    1.股权转让情况说明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个人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 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 ),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 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 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 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 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 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除了遵守《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2.资产股权划转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判断是否属于适用情形。

    根据109号文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参考本文第一部分。需要强调的是,财税〔2014〕109号及本次发布的40号文,适用对象没有限定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而是适用所有性质的母子公司,范围大大增加。

    第二步:交易双方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同财税[2009]59号文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则一样,根据40号文的规定,资产、股权划转交易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一致处理原则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三步:年度汇缴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易双方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其中,相关资料具体如下:1.股权或资产划转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基本情况、划转方案等,并详细说明划转的商业目的;2.交易双方或多方签订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3.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账面净值和计税基础说明;4.交易双方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5.交易双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6.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第四步:后续税务机关管理(基于反避税)。基于反避税的考量,40号文规定:交易双方应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后的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证明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自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没有改变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此外,如果“交易一方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致使股权或资产划转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交易双方需要报告所属税务机关,并将交易调整为一般税务处理,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

    3.资产股权划转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判断是否属于适用情形。

    根据109号文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参考本文第一部分。

    需要强调的是,财税〔2014〕109号及本次发布的40号文,适用对象没有限定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而是适用所有性质的母子公司,范围大大增加。

    第二步:交易双方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同财税[2009]59号文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则一样,根据40号文的规定,资产、股权划转交易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一致处理原则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三步:年度汇缴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交易双方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其中,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股权或资产划转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基本情况、划转方案等,并详细说明划转的商业目的;

    2.交易双方或多方签订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3.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账面净值和计税基础说明;

    4.交易双方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

    5.交易双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

    6.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第四步:后续税务机关管理(基于反避税)。

    基于反避税的考量,40号文规定:交易双方应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后的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证明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自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没有改变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此外,如果“交易一方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致使股权或资产划转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交易双方需要报告所属税务机关,并将交易调整为一般税务处理,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

    4.股权划转重组是什么意思

    股权划拨重组是指国有股划拨,国有股受让方一定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实质是公司控制权转移和管理层重组,目的是调整、理顺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利用优势公司管理经验重振处于困境中的上市公司。

    目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变更,主要是通过国家股无偿划拨和国家股、法人股的有偿转让来实现的。 股权无偿划拨是政府(上市公司的所有者)通过行政手段将上市“壳”公司的产权无偿划归收购公司的行为。

    股权无偿划转一般由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无偿划转的股权只能是国有股权,股权的变动对上市公司的持有者没有损失。 股权划拨重组是我国资产重组中特殊的并购形式,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将产权无偿划拨给并购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比较纯粹的政府行为,主要是把业绩欠佳的的企业转让,通过并购方的扶持改善企业经营和生存状态,或者是组建大型的国有控股公司,抑或是国有股的持有者是政府部门的上市公司。

    5.股权转让证明如何格式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股权划转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