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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聘用人员留用情况说明

    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优先留用合同期长或者家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职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人员编制情况说明怎么写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本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本单位现有员工总数1024人,除党委书记和公司经理两人是上级派来的,属于公务员编制,其他1022人都是企业单位编制。名单见抄附件。

    特此报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附件:略)

    人员编制的一些方法:

    1、正向定编

    即先袭确定企业的定编人数,再分解为部门定编,然后落实各小组定编人员具体数量。

    2、逆向定编

    先进行小组人员定编,再进行部门人员汇总,最后得到企业人员定编总数。

    3、综合定编

    一般先确定生产人员定编数zhidao量,再确定管理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与生产人员的比例,最后确定非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定编数量。

    3.劳动局延期留用说明怎么写

    劳动案件是立案后45天内结案,疑难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开庭后,仲裁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按期出具裁决书,双方对于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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