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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双向承诺书文本

    1.签定信访办理事项双向责任书后该怎么办

    签定信访办理事项双向责任书后该怎么办?

    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

    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单位)对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及上级党政机关(单位)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要自收到信访事项l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要同信访人签定《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告知书)。对上级或信访工作机构交办而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向交办机关(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

    信访人匿名或姓名、住址、单位不详的,不签《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不告知。

    二、调查处理

    承办机关(单位)应当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及相关机关(单位)或人员的意见,调查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处理意见要落实,程序规范,期限明确,搞好回访。

    2.信访局的服务承诺

    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服务承诺: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按政策做好信访工作,严格依据《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信访部门“六项职能”。

    做到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分清责任,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妥善处理。同时,指导各乡(镇)街、县直部门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第一责任,着力突出“事要解决”,不断提高全县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提供优质服务。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平台,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听取诉求、详细解答问题、不推诿、敷衍、拖延,及时做好交办、转办、督办工作。三、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扎实办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切实落实好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领导干部包案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坚持政务公开、廉洁从政。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布本局工作职能、领导接访日程、投诉电话等,为信访人提供便利。同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廉政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政治清醒、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人民公仆的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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