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身份证更换情况说明

    1.身份证变更证明格式怎么写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存根 重号当事人姓名:李治刚 重号当事人住址:

    更正前公民身份号码

    更正后公民身份号码

    更正原因:重号/错号 申请人住址: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更正日期: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补办和挂失方法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自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后。为更好地落实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等省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根据公安部要求,天津市公安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自2015年6月1日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至2015年11月底,已为300余名河南户籍在津居民、20多名津籍户籍在河南居民分别异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样板——十位数计生委——安庆市信息公开网

    百度百科——身份证

    2.身份证修改证明怎么写

    答:身份证号码的更改,这个证明不要你自己写。

    派出所会电脑打印出一份你的户籍证明,上面有你的详细户籍资料,同时派出所在上面再注明,此人原来的身份证号码是XXXXX,现在的身份证号码是XXXXX,这两个号码是属于同一个人,盖上派出所章子就行了。

    这样既正规,又符合的统一样式,到哪里都不会怀疑是伪造的。

    身份证号码变更其原因是:

    1986年开始有第一代身份证的时候,全国没有联网,派出所都是自己制作身份证编号。为此全国出现了很多身份证号重号的情况。

    到了2005年有了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全国计算机联网,就发现了很多的身份证号都一样的情况,重名的也有,因此,对许多重号的身份证开始了大规模的更改,你的身份证号码大概应该是属于这种情况。这样就给一部分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你要证明不同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个人,就要去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知道如何办理的。一般就是出一份户籍证明,用电脑拉出来,上面会有你的二代身份证照片。

    这份证明应该多复印几份保留,以后处理身份证号码时,就可以派用场了。

    如毕业证、学位证、银行卡、保险单、房产证 、社保卡、医保卡等等,都要去纠正或来证明一下。

    3.身份证变更证明

    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NO

    本辖区公民____ ____(曾用名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 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系(重/错)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及公民身份证号码的编制原则,为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和惟一性,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将原号码更改为: 特此证明。

    (方城县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请为申请人____________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事宜。此件为原件,如需要请留存复印件。

    发函单位联系电话: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4.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样本

    居民身份证条例 --------------------------------------------------------------------------------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颁发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第七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236393139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回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第十一条 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公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二)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四)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六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例。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章名】 附:刑法有关条文 第一百六十七条 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文 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第二十九条 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的;(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身份证更换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