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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说明

    1.项目立项手续办理过程

    新上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审批类项目1、项目范围 ①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项目。

    ②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③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

    ④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⑤按有关规定应受理的其他审批项目。

    上述建设项目的审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2、办理权限 除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有特殊规定之外,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改部门审批。

    3、申报材料——立项前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三份。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③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④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⑤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⑥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⑦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水、电、煤等资源和能源供应的证明文件;地震设防或地震安全评价;雷击风险评估等)。二、核准类项目1、项目范围 ①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②外商投资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县级受理)。③境外投资项目。

    2、办理权限 ①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共分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等11大类。按照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规定的办理权限,分级办理。

    ②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购并、增资等,按照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22号令)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实施办法》(鲁发改外资〔2009〕454号)规定的办理权限,分级办理。3、申报材料——立项前需提交的材料 ①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核准项目为乙级及以上,国家级核准项目为甲级)。

    ②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③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④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预审意见。⑤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⑥安全审查意见。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规定的应进行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项目,提交由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⑦按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水、电、煤等资源和能源供应的证明文件;地震设防或地震安全评价;雷击风险评估等)。

    外商投资项目,项目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①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增资、购并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②合作各方的资信证明和营业执照证明。

    此外,凡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7613164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要将项目招标方案一并上报核准。4、核准时效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发改部门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部门。

    2.建设工程开始建设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始建设前的步骤:

    1、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

    3、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4、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5、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扩展资料

    在中国,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还有利于保证项目决策正确,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建设任务,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果。

    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有关部门重申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重要性,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有关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把认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作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建设程序

    3.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扩展资料: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项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4.企业建设新项目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为建筑设计提供数据)。费用为300-600元/孔(依据工程数量和地块的地质而定)。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

    该阶段的详细办事流程在新建厂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有提供。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报告),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设计、审批、施工、调试、验收)。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含土建、消防、净化、工艺管道、电气、暖通、绿化等)。

    四、工程的验收

    前提条件是承建方履行完工程合同。总的如下

    1、正式供电(供电局提前完成配电验收)、供水。

    2、测绘局完成规划验收。

    3、办公楼、生活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5、消防大队完成消防验收。

    6、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报当地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8、试生产三个月内报当地市政府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

    此阶段参与的单位有:设计院、勘察院、当地管委会、当地持检站、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等。

    5.项目审批情况如何写

    项目有很多种,各类不同项目的申请审批程序也不完全一样,具体的要依据所申请审批的是何类项目,然后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报告。下面以行政项目为例:

    行政审批项目是进行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项目。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批项目就是进行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项目。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对项目进行审批,有利于配置资源。有利于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秩序,有利于证明信誉。

    行政审批的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优先原则。二是依法审批原则。三是公正合理原则。四是公开透明原则。五是高效便民原则。六是权责统一原则。

    审批流程审批 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 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 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 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行政审批 实践中行政审批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审核、审定、审验、批准、同意、认可、准许、核准、检验、登记、注册、发放证照、事前备案等等。

    作用 行政审批的好处:有利于配置资源。有利于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秩序,有利于证明信誉。

    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改革 第一次改革于1982年: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改革于1988年: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改革于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新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第四次改革于1998年:不再保留的部委有15个,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名。

    第五次改革于2003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第六次改革于2007年底:拟实行大部门体制。

    (附:大部门体制又称大部门制、大部制,一般是指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归并为一个较大的部门,或者使相同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增强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种形式,是相对于小部门而言的,通常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对一项政府事务或几项相近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本次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6.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办理什么手续

    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100000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万元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套,未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5、办理基建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请:(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2)用地预审报告; (3)《选址意见书》;(4)环境影响评估文件;(5)海域使用意见(涉及使用海域的建设项目);(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7)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加油站、游艇码头等特殊行业的建设项目,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建设证明)。

    核准申请:(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2)项目申请报告(应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注册资金的2.8‰收费); (3)用地预审报告; (4)《选址意见书》;(5)环境影响评估文件;(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7)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散装水泥扶持金缴费证明,耕地占用税交纳证明单。

    (耕地占用税--区财政局,9000元/亩;水土保持费--区水利局,1.5元/平方米,可仅交市水利局部分15%;散装水泥扶持金--区经贸局,2元/平方米,可免85%)。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3)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套(四图一书: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环境设计、说明书,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5)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下达的当年前期工作计划;(4)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5)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6)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交纳技术咨询费:2.4元/平方米(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8、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区国土资源局) (1)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资料上报省需5份、国务院需7份) ①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 ②详查图;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建设用地供地(资料需4份);①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②《用地规划许可证》;③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交纳费用:管理费:1200元/亩;登记费:70元/亩;有偿使用费:14000元/亩;契税:2100元/亩(可打报告等额扶持)。

    9、办理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选址意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5)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6条。

    7.建设项目立项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

    (二)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

    1、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2、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3、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4、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3396464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

    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3、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

    4、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

    5、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三、投资计划申报程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二)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8.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建设方需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建设项目前期报审手续各地有区别,如果土地征用手续已办好(取得用地许可证),还有下面一些程序:

    1、项目咨询,可研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立项:取得当地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

    3、城市规划审批:

    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立项批文,由业主向规划局申请选取址,取得《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招投标手续

    5、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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