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能选派人员情况说明
1.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怎么规范人员选派
(一)精准选派。
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 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 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 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 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 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 i优化结构。
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 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 少于2年。
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 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 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 力度。
(三) 配强干部。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 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 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
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 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 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 驻村帮扶。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 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