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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法

    1.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哪些

    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形式,是解决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的问题。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全面评价和风险导向评价两种方式。 ◎详细全面评价。

    详细全面评价,就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然后,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显然,详细全面评价是一种传统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企业最初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或日常的评价中应用较多,主要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问卷”和符合性测试,对企业已经存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中的建议也是“审核数豆子的人是否将豆子数得一粒不差”。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从控制到风险,即从内部控制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比较适合用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保持,而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不十分恰当,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结论不可靠性等不足。根据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评价内部控制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内部控制的框架或标准本身是一个通用的框架,更多地关注内部控制的“What and Why”,尽管这些框架或标准提供了评价有效性的标准,但不够细致,不足以说明如何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风险导向评价。风险导向评价,就是以风险为导向,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组织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这种方式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风险基础”的理念。“自上而下”方法由评估组织整体层级的控制开始,然后到具体作业层级控制的测试,主要体现在:从财务报表整体开始,然后到账户、披露;从公司层面的控制开始,然后到活动层面的控制。

    “风险基础”主要体现在:以评估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为起点;关注重要的财务报告和披露风险与问题;仅评价充分应对风险的控制;证据的获取和场所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价结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也是风险基础的,判断有效与否是根据内部控制是否相当可能没有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风险导向评价方式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情况,避免与内部控制框架的简单核对,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及灵活性;关注最重要的风险,提高了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

    不过这种方式与详细全面评价根据一个确定的框架来评价相比需要更高程度的专业判断。 风险导向评价是一种现代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要求评价人员改变传统的评价模式,把评价的起点放在关注企业发展战略和识别企业业务流程的风险上,分析风险,并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方法。

    特别需要指出,评价内部控制并非为了控制本身,而应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更为关心的是下列问题:与控制相关的目标是什么?这种控制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种控制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有益?是否存在重复控制?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控制的效果是否影响管理当局决策?风险为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大多采用内部控制自评(CSA)、内部控制矩阵法、利用网络信息开展动态评估。

    从目前的现状以及未来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上都趋向于采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2007年分别发布的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指南(SEC,2007)和内部控制审计准则(PCAOB,2007)都采用了这一方式,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年度评价也采用了风险导向评价方式。

    日本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采用一种自上而下的重视风险的方法,即着眼于与财务报告相关重要虚假记载相联系的风险,对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具体策略:运用自上而下的风险方法;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将内部控制的缺陷区分为“重要缺陷”和“缺陷”两类;不采用直接业务报告的做法;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一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并编制等。在我国拟在建立以风险防范和增加价值为评价导向、以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为核心评价内容、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评估标尺的内控自我评价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2.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有哪些

    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形式,是解决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的问题。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全面评价和风险导向评价两种方式。 ◎详细全面评价。

    详细全面评价,就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然后,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显然,详细全面评价是一种传统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企业最初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或日常的评价中应用较多,主要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问卷”和符合性测试,对企业已经存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中的建议也是“审核数豆子的人是否将豆子数得一粒不差”。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从控制到风险,即从内部控制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比较适合用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保持,而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不十分恰当,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结论不可靠性等不足。根据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评价内部控制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内部控制的框架或标准本身是一个通用的框架,更多地关注内部控制的“What and Why”,尽管这些框架或标准提供了评价有效性的标准,但不够细致,不足以说明如何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风险导向评价。风险导向评价,就是以风险为导向,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组织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这种方式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风险基础”的理念。“自上而下”方法由评估组织整体层级的控制开始,然后到具体作业层级控制的测试,主要体现在:从财务报表整体开始,然后到账户、披露;从公司层面的控制开始,然后到活动层面的控制。

    “风险基础”主要体现在:以评估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为起点;关注重要的财务报告和披露风险与问题;仅评价充分应对风险的控制;证据的获取和场所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价结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也是风险基础的,判断有效与否是根据内部控制是否相当可能没有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风险导向评价方式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情况,避免与内部控制框架的简单核对,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及灵活性;关注最重要的风险,提高了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

    不过这种方式与详细全面评价根据一个确定的框架来评价相比需要更高程度的专业判断。 风险导向评价是一种现代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要求评价人员改变传统的评价模式,把评价的起点放在关注企业发展战略和识别企业业务流程的风险上,分析风险,并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方法。

    特别需要指出,评价内部控制并非为了控制本身,而应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更为关心的是下列问题:与控制相关的目标是什么?这种控制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种控制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有益?是否存在重复控制?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控制的效果是否影响管理当局决策?风险为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大多采用内部控制自评(CSA)、内部控制矩阵法、利用网络信息开展动态评估。

    从目前的现状以及未来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上都趋向于采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2007年分别发布的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指南(SEC,2007)和内部控制审计准则(PCAOB,2007)都采用了这一方式,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年度评价也采用了风险导向评价方式。

    日本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采用一种自上而下的重视风险的方法,即着眼于与财务报告相关重要虚假记载相联系的风险,对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具体策略:运用自上而下的风险方法;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将内部控制的缺陷区分为“重要缺陷”和“缺陷”两类;不采用直接业务报告的做法;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一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并编制等。在我国拟在建立以风险防范和增加价值为评价导向、以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为核心评价内容、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评估标尺的内控自我评价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3.如何开展内控自评工作

    企业内控建设实务 企业内控建设应当以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导目标,以财务报告可靠、资产安全与经营合规为三个保障目标,在此基础上,建设实务将围绕内控组织的设置与内控建设的五要素展开。

    (1)内部控制组织 组织是体系运行的基本保障。通常的内控组织包括董事会与经营层两个层面,强调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是董事会的责任,并且下设审计(风险)管理专门委员会加强管理。

    此外,内控组织的设置特别强调经理层是企业内控建设的具体实施者与责任人,各经营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归口进行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其中,是否设置专职的内控部门是企业界关注的焦点,通常的设置方式包括三种: 方式一:单独设置内控部门。

    优点是有利于提高内控建设的初期推动效率,缺点是内控部门与经营管理部门割裂,未能很好地体现内部控制责任与经营管理责任的融合。此方式在金融类企业普遍应用,对于实体经济体,通常不设置专职的内控部门。

    方式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内控工作。优点是待体系初建完成且运行平稳后,内部审计作为内控的监督部门,可以立足于公司整体牵头协调各部门定期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且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

    缺点是国内企业内审部门往往人才匮乏,在内控建设的初期独立当此重任可能力不从心。 方式三:在内部控制建设集中期设立内部控制建设办公室,该办公室从各主要部门抽调人员专职从事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待体系正式运行时,办公室解散,人员归位到各经营管理部门,且牵头职能也归位至内审部门。

    此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各部门力量完成内部控制的体系化建设,待体系平稳运行后,相关人员回到经营管理部门的骨干岗位上,有利于促进各经营部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理解,有利于内控与经营管理的融合。实践表明,对于管理基础弱的实体经济企业,采取方式三的内控推行效果较佳。

    当然,组织的设置没有一定之规,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特点设置内部控组织,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2)内部环境的诊断与完善 内部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载体,企业在建设内部控制机制时,首先要诊断与完善内部环境。

    一方面,内部环境的完善可以为控制活动的设计与运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内部环境的诊断可以加强控制活动与内部环境的匹配性,有利于控制活动的顺畅运行。 通常,内部环境的诊断与完善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

    其中,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与内部审计的定位三个方面必须先行完善,后续的控制活动设计与运行才会顺畅。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政策与企业文化三个方面,可以伴随控制活动的运行同步完善。

    (3)动态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体系化建设的重要表现,是后续内控措施设计的重要依据。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应当针对评估的重要风险强化内部控制措施,有效降低风险。

    对于次要风险,企业应当简化控制活动与流程设计,承担相关的风险,体现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导目标的内控建设理念。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两个阶段。

    在风险辨识阶段,企业应当围绕内部控制目标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辨别企业风险并进行分类,形成企业的风险管理库。通常,企业的风险可以划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与法律风险五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

    在风险评估阶段,企业应当运用二维风险评估坐标图,从破坏性与发生频率两个维度评估风险,并将风险点界定为重大风险、中风险与低风险。企业应当依据行业特点与目标设置等确定风险评估的标准,评估标准应当注意定量与定性标准相结合。

    在实务中我们强调,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或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或是同一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其风险评估结果各不相同。为此,企业应当至少每年评估一次风险,及时发现新环境、新业务带来的新风险,动态地调整风险评估结果,进而动态地调整控制活动规范,让原本静止的内控制度动起来,始终踏上企业发展的节奏。

    (4)控制活动的设计 控制活动是内控体系实施的核心要素,企业在规范控制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形成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手册(下简称内控手册)。 企业在设计控制活动时,应当树立与经营管理活动相融合的设计理念,首先界定企业的控制活动循环,然后将内部控制措施嵌入控制活动中,完善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流程设计,形成企业的内控手册。

    内控手册分模块设计,每一模块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管理目标。围绕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在设计内控手册时,首先应当明确控制活动的管理目标。

    例如采购付款循环,其管理目标应当包括保障物资供应、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控制采购成本、保证核算准确等。 第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部分将控制活动涉及的组织及职责清晰界定,以确保后续流程运行的顺畅性。 第三,授权审批矩阵。

    该部分应当明确控制活动涉及的所有权限在董事会、经理层与各职能部门间的划分,并且明确各级审批责任。 第四,控制活动要求。

    该部分一般以制度文本的形式书写,明确控制活动各控制环节的内控要求,作为相。

    4.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哪些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 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评价法和风险基础评价法两种方法。

    详细评价法 在《企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COSO指出,确定某一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是一种在评估五个要素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效发挥作用基础上的主观判断,这些要素也是有效内部控制的标准。 COSO还指出,认定一个主体的企业风险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对八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运行进行评估的基础之上所作的判断,构成要素也是判定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标准。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3年6月通过的实施SOX法案404节的规则(SEC,2003)以及后来发布的管理层评价指南中,都强调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必须足以既能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又能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因此,遵循这个思路,很多企业和事务所都曾经采用过详细评价法。

    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漏洞(material weaknesses,MW),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风险基础评价法 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种思路和方法不是从控制到风险,而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

    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企业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对于不同的目标来说,目标风险的含义、内部控制重大漏洞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在评价每一类目标时都需要做具体设定。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十五条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时,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个别访问、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1。

    个别访问法 个别访问法主要用于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在企业层面评价及业务层面评价的了解阶段经常使用。访问前应根据内部控制评价需求形成访谈提纲,撰写访问纪要,记录访问的内容。

    为了保证访谈结果的真实性,应尽量访谈不同岗位的人员以获得更可靠的证据。 如分别访问人力资源部主管和基层员工,公司是否建立了员工培训长效机制,培训是否能满足员工和业务岗位需要? 2。

    调查问卷法 调查问卷法主要用于企业层面评价。调查问卷应尽量扩大对象范围,包括企业各个层级员工,应注意事先保密性,题目尽量简单易答(如答案只需为“是”、“否”、“有”、“没有”等等)。

    比如你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否认同?你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否有信心? 3.穿行测试法 穿行测试法是指在内部控制流程中任意选取一笔交易作为样本,追踪该交易从最初起源直到最终在财务报表或其他经营管理报告中反映出来的过程,即该流程从起点到终点的全过程,以此了解控制措施设计的有效性,并识别出关键控制点。 如针对销售交易,选取一批订单,追踪从订单处理一-核准信用状况及赊销条款一-填写订单并准备发货一-编制货运单据一-订单运送/递送追踪至客户或由客户提货-一开具销售发票一-复核发票的准确性并邮寄/送至客户一-生成销售明细账一-汇总销售明细账,并过账至总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等交易的整个流程,考虑之前对相关控制的了解是否正确和完整,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抽样法 抽样法分为随机抽样和其他抽样。随机抽样是指按随机原则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其他抽样是指人工任意选取或按某一特定标准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

    使用抽样法时首先要确定样本库的完整性,即样本库应包含符合控制测试的所有样本;其次要确定所抽取样本的充分性,即样本的数量应当能检验所测试的控制点的有效性;最后要确定所抽取样本的适当性,即获取的证据应当与所测试控制点的设计和运行相关,并能可靠地反映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5。

    实地查验法 实地查验法主要针对业务层面控制,它通过使用统一的测试工作表,与实际的业务、财务单证进行核对的方法进行控制测试。如实地盘点某种存货。

    6。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数据分析,识别评价关注点的方法。

    数据分析可以是与历史数据、行业(公司)标准数据或行业最优数据等进行比较。 比如针对具体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分析存在异常的应收客户款,进而对这些客户的赊销管理控制进行检查。

    7.专题讨论法 专题讨论法主要是集合有关专业人员就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或控制问题进行分析,既可以是控制评价的手段,也是形成缺陷整改方案的途径。 对于同时涉及财务、业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控制缺陷,往往需要由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组。

    5.如何开展内控自评工作

    企业内控建设实务 企业内控建设应当以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导目标,以财务报告可靠、资产安全与经营合规为三个保障目标,在此基础上,建设实务将围绕内控组织的设置与内控建设的五要素展开。

    (1)内部控制组织 组织是体系运行的基本保障。通常的内控组织包括董事会与经营层两个层面,强调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是董事会的责任,并且下设审计(风险)管理专门委员会加强管理。

    此外,内控组织的设置特别强调经理层是企业内控建设的具体实施者与责任人,各经营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归口进行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其中,是否设置专职的内控部门是企业界关注的焦点,通常的设置方式包括三种: 方式一:单独设置内控部门。

    优点是有利于提高内控建设的初期推动效率,缺点是内控部门与经营管理部门割裂,未能很好地体现内部控制责任与经营管理责任的融合。此方式在金融类企业普遍应用,对于实体经济体,通常不设置专职的内控部门。

    方式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内控工作。优点是待体系初建完成且运行平稳后,内部审计作为内控的监督部门,可以立足于公司整体牵头协调各部门定期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且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

    缺点是国内企业内审部门往往人才匮乏,在内控建设的初期独立当此重任可能力不从心。 方式三:在内部控制建设集中期设立内部控制建设办公室,该办公室从各主要部门抽调人员专职从事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待体系正式运行时,办公室解散,人员归位到各经营管理部门,且牵头职能也归位至内审部门。

    此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各部门力量完成内部控制的体系化建设,待体系平稳运行后,相关人员回到经营管理部门的骨干岗位上,有利于促进各经营部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理解,有利于内控与经营管理的融合。实践表明,对于管理基础弱的实体经济企业,采取方式三的内控推行效果较佳。

    当然,组织的设置没有一定之规,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特点设置内部控组织,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2)内部环境的诊断与完善 内部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载体,企业在建设内部控制机制时,首先要诊断与完善内部环境。

    一方面,内部环境的完善可以为控制活动的设计与运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内部环境的诊断可以加强控制活动与内部环境的匹配性,有利于控制活动的顺畅运行。 通常,内部环境的诊断与完善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

    其中,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与内部审计的定位三个方面必须先行完善,后续的控制活动设计与运行才会顺畅。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政策与企业文化三个方面,可以伴随控制活动的运行同步完善。

    (3)动态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体系化建设的重要表现,是后续内控措施设计的重要依据。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应当针对评估的重要风险强化内部控制措施,有效降低风险。

    对于次要风险,企业应当简化控制活动与流程设计,承担相关的风险,体现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导目标的内控建设理念。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两个阶段。

    在风险辨识阶段,企业应当围绕内部控制目标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辨别企业风险并进行分类,形成企业的风险管理库。通常,企业的风险可以划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与法律风险五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

    在风险评估阶段,企业应当运用二维风险评估坐标图,从破坏性与发生频率两个维度评估风险,并将风险点界定为重大风险、中风险与低风险。企业应当依据行业特点与目标设置等确定风险评估的标准,评估标准应当注意定量与定性标准相结合。

    在实务中我们强调,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或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或是同一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其风险评估结果各不相同。为此,企业应当至少每年评估一次风险,及时发现新环境、新业务带来的新风险,动态地调整风险评估结果,进而动态地调整控制活动规范,让原本静止的内控制度动起来,始终踏上企业发展的节奏。

    (4)控制活动的设计 控制活动是内控体系实施的核心要素,企业在规范控制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形成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手册(下简称内控手册)。 企业在设计控制活动时,应当树立与经营管理活动相融合的设计理念,首先界定企业的控制活动循环,然后将内部控制措施嵌入控制活动中,完善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流程设计,形成企业的内控手册。

    内控手册分模块设计,每一模块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管理目标。围绕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在设计内控手册时,首先应当明确控制活动的管理目标。

    例如采购付款循环,其管理目标应当包括保障物资供应、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控制采购成本、保证核算准确等。 第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部分将控制活动涉及的组织及职责清晰界定,以确保后续流程运行的顺畅性。 第三,授权审批矩阵。

    该部分应当明确控制活动涉及的所有权限在董事会、经理层与各职能部门间的划分,并且明确各级审批责任。 第四,控制活动要求。

    该部分一般以制度文本的形式书写,明确控制活动各控制环节的内控要求,作为相。

    6.完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糸包括哪些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就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基本过程。国际上权威的观点认为评价一个内部控制体系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有一套规程以及其一些内在的基本要素。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到底包括哪些基本要素,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认识是不同的,做法也是不一样的,也因评价主体和内容的不同而不同。管理层自我评估和审计机构评价流程会略有不同。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和基于全面内部控制评价的流程也不可能完全一样。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这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法定程序,是必须要执行的最基本的程序。中天恒3C框架把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可细分若干内容。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情况;

    (2)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声明;

    (3)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4)内部控制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5)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情况;

    (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应当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照本指引及有关规定,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是否存在缺陷;

    (2)说明本指引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的自查和评估情况;

    (3)说明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措施(如适用);

    (4)说明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改善进展情况(如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3)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4)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5)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6)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7)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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